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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招安不是宋江一个人的事

宋江有两个绰号,先是“及时雨”,后来又叫“呼保义”。作者为什么这么安排?这两个绰号有什么内在联系?谈歌下边再分析。这两个绰号的确都很响亮,叫得都很上口。

宋江出场时的身份并不高,押司。押司是个什么级别的官儿呢?小官儿。大概也就是县政府一个掌管公函来往的秘书差事。按照现在通行的级别去分析套用,他应该是县政府的秘书科长或者是副科长?这种差事虽然油水不大,权力也有限,经济含量不高,但也是国家公务员序列了。北宋年间,政府的经济形势还算平稳。弄到这样一份差事,基本的衣食住行问题自然可以解决。当然了,如果宋江想置房子置地,还想弄一辆“奔驰800”之类的高级进口轿车开开,再弄上一处几百平方米的跃层豪宅住住,这点收入就差点儿意思了,得另当别论。押司这个差事,虽然官儿不大,可毕竟是一个有稳定收入的工作啊。宋江的家庭出身应该是地主,或者说是大地主。他爹宋太公,在宋家庄住着大宅院,雇着长工短工小时工,也应该说是有些厚实的家底儿,每年的农业收入和副业收入,也一定可观,大概常常补贴一下在城里上班的宋江。所以宋江在县里当着一个小干部,腰包鼓鼓囊囊,嘴唇油油乎乎,黑白两道他还都挺吃得开。小日子过得自在悠闲,招人羡慕哟。当代县城里,像宋江这样的一脚农村,一脚城市的干部也很多。写到这里,想起了一件旧事。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政府为了民生,解决了一大批“一头沉”家庭的户口。什么叫“一头沉”?即家属仍然是农业户口,本人却在城镇工作,吃商品粮。这些人大多生活负担比较重。于是,把家属转为城镇户口,一起吃商品粮,还可以参加工作。当时,许多人把在农村生活的家属都迁到了城镇。现在的人或许感觉不到了,可是在当时,这真是让人欢天喜地的事情啊。想嘛,能在城里找一份工作,还可以吃商品粮,这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生活啊。可是,没有几年,农村开始实行联产承包制了。农民的生活也富裕起来了。城市呢?企业开始搞减员增效,下岗的就多了起来。这些从农村搬到城里来的人,本来就没有什么技术,当然应该在下岗之列。这时再想回农村种地,地都没有了。而当时没有把家属迁到城镇的一些人,就不一样喽,城里开着工资,乡下还有责任田。这日子就好过多了。谈歌有一个初中同学,插队之后,就在农村找了一个媳妇,后来,这位同学就选调到县城了。再后来,就当了干部了。赶上解决“一头沉”的时候,他也没有把家属迁到城里。当时别人劝他机不可失。他摇头说,老婆也没有文化,种地就种地吧。于是,老婆带着孩子一直在农村种地。现在呢,他已经提前退休了,拿着一份退休金,农村还有地种(种了许多果树,每年卖钱不少),儿子也娶妻生子了,小日子过得挺滋润。说到这里,谈歌有些感慨,这人啊,谁也没有长着前后眼。今天看着是好事,谁知道明天会是什么变化呢。这是闲话,带过。

宋江的日子肯定错不了啊。既有一份公务员的工作,铁杆庄稼,旱涝保收,而且农村还有土地。就是种大棚菜,黄瓜豆角西红柿,茄子菠菜大萝卜,一年忙下来,也能弄不少钱呢。他绝对不会为生计发愁啊。可是,饱暖生闲事,闲事惹是非。这应该是一条屡试不爽的俗理儿。宋江也莫能例外,他出事儿了!他出事儿出在了包小姐这种俗事儿上。

按书中所写,宋江属于大龄青年,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有结婚,放到现在,他属于单身贵族。可他却长期包养了一个姓闫的小姐(也没领结婚证,属于长期同居那一类)。两个人也没有要孩子,应该属于“丁克”一族。大概开始时俩人的感情还算不错,可后来呢?这位闫小姐渐渐开窍了,她应该也属于爱情至上,崇尚浪漫主义之类的主儿。她渐渐地对宋江不大满意了,感情持续降温。你宋江不就是有俩小钱儿吗?长得什么样子嘛,五短身材黑糊糊的(莫怪闫小姐,天下干这行的小姐们,没挣钱的时候都不大在乎相貌,挣够了钱可就注重相貌了)。两个人一块儿逛逛街,也拿不出手啊!于是,闫小姐见异思迁,又勾搭上了一个名叫张三(有的戏中叫他张文远)的小白脸儿。跟宋江一比,“张白脸”那叫一个“酷毙”。闫小姐就意意思思地想把宋先生给蹬了。其实,若论宋江的脾气,这也不算个什么事儿。不就是个小姐吗?你不愿意跟我,拉倒!我再包别人算了。可是宋江还没有来得及跟闫小姐拜拜呢,就出事了。

出什么事儿了?宋江跟黑道儿来往的事儿,露馅儿了。自古以来,官道跟黑道儿的联系,表面上势不两立;暗地里常常是如胶似漆。当然,这都得是秘密的。一旦暴露,您这官儿也就做不成了。宋江出事儿就出在这上边了。话说那一日,梁山泊第一把手晁盖先生,也不知道头天晚上做什么梦了,他突然十分想念宋先生了,便派刘唐下山,给宋江送来了一堆金子和一封信。什么信?是晁盖写来的一封感谢信(无外乎是感谢宋江通风报信之类的客气话)。宋江也是,什么信啊?又不是情书,你看完就烧了,完事大吉。你留着它干什么啊(你又不搞收藏,不搞集邮,你留下这封信干什么啊?梁山泊的首日封?)?这样一个疏忽,就活该着宋江出事儿了。偏偏那天宋江酒喝多了,就把这封不能公开的信丢落在闫小姐这儿了。得,这封信就让闫小姐看到了(闫小姐还认字儿?什么文化程度?)。俗话说,婊子无情。话虽刻薄,道理实在。无情的闫小姐早就忘记了当初跟宋江的恩爱,她正寻思着怎么找个理由跟宋江分手呢。这下机会来了,她还要借此机会敲诈宋江一把。天下的小姐都是为钱,闫小姐也不能例外。她还扬言要告官(找纪委?找检察院?)。宋江吓坏了,可是他怎么央求也不行,闫小姐坚持要向外捅这件事情。宋江再好脾气也得急了眼啊。姓闫的,你这不是毁我吗?我先灭了你吧!得,闫小姐就让宋江给杀了。京戏《坐楼杀惜》就是说的这一段。宋江杀闫小姐,让人看着解气。本来嘛,一个坐台小姐,怎么这样蹬鼻子上脸啊,该杀!最近又看了一出新编的《坐楼杀惜》,剧本把闫小姐刻画得风情万种、楚楚可怜,娇柔地一哭,真是梨花带雨,好让宋江下不了狠手啊。宋江也犹犹豫豫地唱了一大段,唱出了他怜香惜玉的君子情义。这真是编剧闹笑话了。剧情编排得不合常理。让您遇到这么一位使劲敲诈您的小姐试试?一张嘴就跟您要多少万多少万,您给不给?您不给就去政府举报您,还总威胁要给您单位打电话,给您家里打电话,通知您夫人,您怕不怕?您也得恨得咬牙切齿动了杀机。您还能瞧着她楚楚可怜吗?

宋江这是第一次杀人,是被逼的。

宋先生杀了人,就犯了法。好在宋江人缘好,朋友多,路子野,上下打点,没按杀人偿命处理(大概是按防卫过当定性的),给宋江判了个劳动教养(多少年?书上没写),还得去江州服刑。

写到这里,先停下来,谈歌奉劝后来者一句,可别学宋江这样子啊。宋江一个挺好的国家公务员,为了一个小姐,把工作都弄丢了,虽然这押司官儿不大,可总算是个前程啊。这下可好,还判了个劳动教养。前后想想,这事儿真是不值哟。后来者戒啊。这种事可别动真的。谈歌这么讲,有人会站出来抬杠,会举出苏三当例子。还有杜十娘。这些都是正面形象嘛,都是美丽善良的嘛,属于另类。不算!放一百个心,您绝对碰不着那样的,您碰到的也都得是闫小姐这样的。当代生活里,为小姐丢了官儿的不在少数。谈歌认识一位官员,是河北省某市的一个县级干部,能力也有,年纪也轻,还有硕士文凭,正是发展的好时候。你好好干嘛,他也赶时兴,看着别人包二奶,也动了心思。他经常到歌厅唱歌跳舞,于是,就熟门熟路熟人儿了,也有情有义地包了一个小姐,开始的时候,肯定也是如鱼得水,如胶似漆,“性福”生活嘛。后来,大概兴头儿过去了,他大概也觉得没太大的意思了,就想跟小姐分手。可是小姐不干啊,凭什么?想包我就包我,现在不包了,就想一脚把我踢了,门儿都没有哇!结果,就把这事儿往纪委捅了。得,这位县级干部的官儿也罢了,老婆也离婚了。一个小公务员,熬成一个县级干部容易吗?您说,他这是图什么呢?这种例子咱们这里不多提了。

宋江去江州的路上又生出事儿了,晁盖派人在宋江途经的地方堵截了他,真诚地请他上山。意思是说,宋老弟啊,你就入伙吧,你还真愿意去劳改啊。那是什么好去处啊?一天两顿饭,都是窝窝头,一点儿油腥儿也见不着,还不一定吃得饱。你受得了那份儿苦啊?可是宋江死活不肯上梁山。他有自己的主意,他还想着刑满释放后,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再干一番事业呢。可以肯定地说,宋江此时还不想当强盗。是啊,大凡好人有一线希望,谁也不愿意当土匪啊。晁盖也不能来硬的啊,晁盖大概也嫌麻烦了:行了,人各有志,兄弟啊,你实在愿意去劳改就去劳改吧。我也不劝你了。

说话就到了江州。这个地方,宋江有朋友啊。他还是一个名人哪,有一些民间崇拜者。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粉丝。骨灰级的粉丝也有的是。如是,戴宗、李逵、张顺等一干人先后登场了。宋江这劳改的日子还是挺快活的。可以随便逛街,可以跟朋友聚会喝酒。舒服啊!天下大概没有这样劳改的。就是意大利的黑手党领袖,坐监狱也不会这么舒坦。可他又出事儿了,也还是在酒上出的事儿了。由此看来,宋江的酒量不济啊。那天,他在一家酒楼上喝多了,非在人家墙上弄几笔歪诗留作纪念,证明自己曾经到此一游,证明自己很有文才。别看宋江平常谦虚,可喝了酒就一点儿也不谦虚了,写在墙上的话就更不谦虚了,话里话外有点儿要闹事儿的意思。他写完了,也留念了,也就走人了。店小二也是成问题,宋江前脚走,你可是擦了啊,雪白的墙上让人乱写乱画,多碍眼呢。嘿!没擦!店小二可能认为这位宋先生是个文化名人,能给酒店增加点击率呢(店小二是不是把宋江当启功先生了?)。活该宋江倒霉,这墙上的字儿让一个名叫黄文炳的先生发现了。黄文炳先生是个小干部,多年来一直积极要求进步,跑官买官的事儿肯定也干了不少,可是上级领导一直不提拔,老黄正苦闷着呢。估计老黄也是上酒店喝闷酒儿来了。宋江这首诗,就让老黄撞了个满眼。这下老黄可逮着机会了,哦,这位姓宋的有造反的意思啊。黄先生就把宋先生给举报了。这一下,麻烦可就大了。官府把宋江的墨宝当反标认定了。这一下,把一个戴院长也牵扯进去了。好啊,敢情你这个劳改院的院长也跟黑道儿上的人有联系啊。赶紧上报朝廷,批示很快就下来了。本着从重从快处理的原则,两个人都被判了死刑,准备近期就执行了。

梁山好汉能让宋江死吗?(作者施耐庵先生也不能让宋江死啊,宋江死了后边还怎么写啊?)梁山好汉就劫了江州法场。事情到了这一步,宋江只能万般无奈地(再无别的路可走了)上了梁山。这里还有一个细节,黄文炳先生被活捉了。宋江生气啊,当下就让人剜了老黄的心脏。老宋可是个厚道人啊,轻易不下这样的狠手,老宋也真是恨坏了。是啊,如果不是你老黄多事儿,我宋江劳改释放了,不是可以重新安排工作嘛。这下完了,全砸喽。我只有上梁山一条路了。你姓黄的想进步,你别拿我老宋往火坑里扔啊。来人啊,替我杀了这个狗东西吧。

宋江这是第二次杀人,是被气的。

宋江至此正式上了梁山,成了梁山泊的领袖人物。先当了几天第二把手。很快,晁盖先生被人射杀毙命,宋江理所当然地接班儿当了第一把手。这就有了前后两个宋江。前一个宋江被人称作是及时雨,像是一个平民政治家,也就是在民间个人搞搞慈善事业。上了梁山的宋江,就不同了,他成了在野党的领袖人物,被人称作是呼保义。这个绰号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呼天抢地要保护忠义?大概有这个意思。之前铺垫了那么多情节,都是讲宋江的本意是不愿意上梁山的。江州劫法场,宋江已经成了朝廷指定的恐怖组织的头头儿了。他还想回去当公务员吗?表面上看,门儿都没有了。他的确是被逼得无路可走了,只有上梁山当恐怖分子这一条路了。可是,宋江想当公务员的心思并没有死啊。后来宋江接受招安,基本动因,就是他心中一直隐藏着的这点儿小心思。宋江最后成了投降派,绝对不是宋先生酒喝多了一时的冲动。

宋江是个投降派,这个帽子大概是摘不去了。其实这顶帽子是个政治上的概念。政治家们拿小说讲政治,自然要说出一个事儿来。还都是政治上的大事儿。其实多少年来,至少有几本以上的《水浒传》,也就是我们平常讲的,有政治家的《水浒》,有商人的《水浒》,有贼人强盗的《水浒》,还有老百姓的《水浒》。老百姓读《水浒》读的是热闹。宋江在老百姓的眼里,是一个讲义气的主儿。老百姓处理人际关系,要权没权,要钱没钱,可不就是凭着人生义气二字吗?无论我们怎样骂宋江是投降派,在老百姓眼里,他们就是喜欢宋江。谁都愿意在日常生活中有宋江这样一个朋友。你有事儿了,帮你办事儿;你缺钱了,帮你几个钱儿。实际情况也是这样。如果宋江不是讲义气,就不会在江湖上大大的有名,就不会有那么多道儿上朋友哭着喊着追随他,心甘情愿当他的粉丝。也别说宋江是小恩小惠收买人心。说这话不招人爱听。仗义疏财,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就算你生活在电子时代,也总得有个马高蹬短的时候吧,你买房子搞装修,也有手面窄的时候吧,你也希望有朋友能出手帮你一把吧。谁不遇到难事儿,谁都可以讲便宜话儿。你没当过秦琼,你就不知道单雄信是大救星。晁盖劫了生辰纲,是宋江报的信儿才逃走的。要不是宋江,晁盖几个早就下了大狱了。宋江这叫够朋友。单就说这件事,就看出了宋江的人性。如果他装聋作哑,晁盖一干人被朝廷抓了进去,验明正身之后杀头了,哪里还有后来梁山上的事儿啊。所以说,宋江后来在梁山泊坐了第一把交椅,不是大风刮来的,不是天下掉下来的,也不是抓彩票抓来的,更不是凭借爹娘老子的权力弄来的。人家就有这个威信。这是群众基础好,大家伙举手选出来的。谁也别不服气。

接下来,宋江的确是想着被朝廷招安。这件事情理论上好通过,但是,做起来却是很辛苦。有两条必须做到:第一,朝廷必须相信,你宋江一个人想投降还不行,必须是梁山泊全体真心想投降。第二,你还必须让朝廷知道,你真心想投降,不是嘴上说说就完事了。可是这其中就颇费周折了。梁山泊的好汉们都是一条心吗?谈歌看来,应该是。央视版的电视连续剧没有这个意思,李逵对招安的事儿不满意,又是砸桌子又是摔板凳又是撕文件。林冲恶火攻心气死了。这是胡编乱改。其实,梁山泊的好汉们都愿意招安。这跟当今有些暴富人物,有了原始积累之后,都愿意换一个身份一样,许多人还削尖了脑袋,往什么政协啊工商联里钻呢。谁不想着有一个光明正大的社会身份呢?自古至今,就没有谁愿意一辈子当土匪的。别抬杠。谈歌从来就不相信梁山好汉们有着强烈的反政府的政治意识。就是把林冲算上,他恨得牙疼的也只是高太尉一个人。这也是私仇,跟政治立场无关。

宋江愿意投降受朝廷招安,应该是梁山泊众望所归,不用搞什么全山寨民主评议。梁山上的好汉,本来就是一群打砸抢的好手,他们聚在一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分银,就图一个肚子饱,过上幸福生活嘛。他们能有什么政治立场啊?就是宋江举行全山寨公议公决,也不会有别的什么意见。“弟兄们啊,我老宋跟你们商量商量,咱们投降吧,各位弟兄都弄个国家干部当当如何?这可是铁饭碗啊。咱们一辈子算是有个着落了。怎么样?大家考虑一下?”大家会怎么说?“好啊!宋大哥,还考虑什么啊?您说了算,宋大哥让咱投降,前景肯定不会错啊,至少咱们都得弄个县处级。配个秘书,分套房子,再弄辆公车。好事啊。听宋大哥的。宋大哥,您就看着办吧。”

写到这里,谈歌忍不住要再说一句,招安这件事就算是做错了,也不应该让宋江一个人负责。这是梁山泊的集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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