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泉
1912年中华民国的诞生,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掀开了中国历史新的一页。政局甫定,百废待兴。辛亥革命前后,由于全国各地兵荒马乱,各类学校多已停办,学生充军,校舍成为兵营,图书馆等设备惨遭毁坏,教育事业几乎陷于停顿之中。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认识到教育为立国之本、振兴之道,要想开明政治,富国强兵,就必须发展教育。因此,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下令:“凡有教育,应予提倡,乃是以启文明而速进化。”
为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南京临时政府废除了清末学部,组建了教育部,任命蔡元培为第一任教育总长。并规定教育部除总长、次长由总统任免外,其他工作人员一概统称部员,不授官职,且人员的配置要应事而设。当时教育部署设在南京碑亭巷的三间平房内,各部门分工协作,效率很高。教育部下设承政厅、普通教育司、专门教育司与社会教育司4个部门分管各项工作,其中社会教育司具体负责实施社会教育工作,“社会教育”一词亦从此在中国流传开来。临时政府教育部比清末学部在机构设置上精简合理,职能分工恰当明确,显示了民国始创给教育行政管理带来的新气象。
教育部成立后,立即着手对清末专制主义教育进行改革,为资产阶级民主教育的发展首作先锋。教育部针对清末教育宗旨、学制、课程等作了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于1912年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其重要内容为:(1)原有学堂一律改为学校,学堂监督、堂长通称校长;(2)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3)各科教科书务必合于共和国宗旨,清末学部颁行的教科书一律禁用;(4)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高小以上学校的体操科,应注重兵式体操;(5)中学为中等教育,文、实不必分科。这些规定明确否认了以忠君尊孔为核心的封建旧教育,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教育要求,揭开了民国初年教育改革的序幕,促进了中国普通教育的发展。
就在同一天,教育部又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课程之标准》。详细规定了小学、中学、师范学校的课程设置、各学年的科目以及各科目每周的教学时数等。该课程标准奠定了民国初年普通教育课程设置的基础。
教育方针的变革是民国初年教育改革的关键。1912年2月,蔡元培发表了《对于新教育之意见》一文,批判和否定清末旧教育,为制定新的教育方针提供理论依据。4月,该文经过修改,又以《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在《东方杂志》第八卷上发表。该文首次提出了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7月,全国临时教育会议在蔡元培的教育方针的基础上拟定了新的教育方针,即:“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新教育方针体现了资产阶级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的愿望,是资产阶级比较完整的一个教育纲领,对民国教育的迅速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自从辛亥革命以来,清末“壬寅·癸卯”学制实际上已遭到破坏和废弃。民国初创,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就必须对原有学制进行改造,以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全国临时教育会议经过反复讨论,于1912年9月3日颁布《学校系统令》(即“壬子”学制);1913年8月,教育部又陆续公布了《小学校令》、《大学校令》等重要的教育法令,合称为“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将普通教育系统分为初等小学(义务教育4年)、高等小学、中学、大学三段四级,学习年限17~18年。“壬子·癸丑”学制是一个平等的单轨制,取消了清末贵胄学堂,废除了毕业生奖励科举出身的制度,使女子教育得到明显的发展。《大学令》还规定了大学设立校评议会和各种教授会,开我国教授治校的先河。
民国初期的教育改革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教育制度,提出并颁布了民国教育宗旨,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教育成果。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这次教育改革仍是不彻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