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人也是一种剥夺自己生存空间的行为,同时也可能变成一种习惯。那何不趁早改改?
社会是由不同的人组成的,人活在社会上,不管日常生活、上班,还是经营自己的事业,都会和别人产生一种互动关系。换句话说,人是靠彼此互助才得以生存,即便是流落荒岛的鲁宾逊也都要有一位名叫“星期五”的伙伴,更何况身处这一竞争激烈、人际往来频繁的我们?因此,“得罪人”是一种剥夺自己生存空间的行为。
我们之所以不能轻易得罪人,至少有以下几个道理:
得罪一个人,就为自己堵住了一条去路。当然,你也许会想,人还不至于得罪了几个人就无法生存下去吧。但你要知道,世界虽然很大,但有时就是显得很小,连走在路上都会仇人相见,更何况同行?同行有同行的交往圈子,得罪同行,彼此碰面的机会更大,那多尴尬!而且多么不利!本来你可以和他合作获利,却因得罪他而失去机会,这多可惜!
得罪一个小人,就为自己埋下一颗不定时的炸弹。得罪君子了不起大家不讲话,各干各的;但要是得罪小人可没完没了。他不采取报复,也要在背后对你造谣中伤,你有理也会变成无理,多不值得!
这里之所以强调“不轻易”得罪人,当然也是有道理的。当事有不可忍时,当正义公理不能伸张时,还是要有雷霆之怒的,否则就是非不分,黑白不明了。这种雷霆之怒有时会得罪人,固然有可能为自己堵住一条去路,但也有可能开出更多的康庄大道。除了这一点,还是不得罪人好。
所以,当你感到自己的利益被侵害时,得不到他人的尊重时,请想想,勿轻易动气。此外,也切记不要气焰嚣张,盛气凌人,这种只有自己而没有别人的态度也很容易得罪人,而且常不自知。
最重要的一点是,得罪人会变成一种习惯,老是压不下怒气,改不了个性,便会说“反正我就是这样”,那就条条是路,条条不通了。
俗话说,多一个朋友多一条道。反过来说,多得罪一个人就少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