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主体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必然摆脱占筮的形式,直接由主体实践来说明一切。在这种情况下,主体实践的意义被空前地提高了,它不再仅仅是决定某种吉凶祸福的条件,而且是实现生命价值的根本途径。
在道家看来,天地间万物的无穷变化,也就是形成自动自组有序化的功能系统,并非神秘力量的推动,而是阴阳、刚柔这两种自然界的基本要素在相互作用下达到的。这种有机论思想显然是从《易经》哲学中发展出来的,其中已经没有任何神秘主义的痕迹。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但又是社会主体,仁义并不等同于阴阳、刚柔,但是二者又有内在的对应关系。仁表现了阴柔的一面,义表现了阳刚的一面,从“类”上说,它们是一致的,从“本”上说,则不离天地之道。
《易传》的“天人合一”原理,主要表现在“生”的学说中。自然界发展变化是遵循一定规律的,是具有生命意义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又有某种目的性。从形而下的角度看,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人类,有人类然后有夫妇、父子、君臣等等,然后“礼义有所措”。这说明人类文明的出现,既不是偶然的,也不是机械决定的,而是生成的。从形而上的观点看,人的存在体现了天地生生之“德”。“天地之大德曰生”,人体现了自然界的“目的”,“德”是天之所以为天者,也是人之所以为人者。它虽然被说成是天地之“德”,却是靠人来实现的,没有人,天地之“德”便无从说起。这里突出了人的主体性地位。因为只有人才是有意志有目的的,人的目的性活动,才能完成天地生生之德。
2以人为本,安身立命
2000多年以来,以孔子思想为代表的儒家传统一直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主流,下面,我们通过儒家对“天人合一”观念的阐释,来详细了解它的本质。
第一,安身立命的传统精华。
“天人合一”作为儒家传统的主流价值观得到了多数儒学家的承认。因为它蕴涵了从中国人的宇宙生成论、宇宙本体论、伦理学、人生论到知识论等诸方面的内容,也表达了中国人安身立命的宗教情怀,因此,也可以将之视为儒家传统中最核心的概念。
“天人合一”思想的形成过程是历代儒家学者在探索“天”、“人”的关系中演变过来的。他们首先阐发了关于“天”的一系列思想,其次是与人相对应的“人”的思想,最后便形成了“天”“人”关系和谐的价值取向,也就是“天人合一”思想。
“天人合一”中的“天”,被儒家学者赋予了各种意义,有自然之天、命运之天、意志之天、伦理之天、神圣之天、救赎之天、创造之天等。我们在书中或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或听到的诸如“天理昭昭”、“奉天承运”、“苍天有眼”、“伤天害理”、“天无绝人之路”、“天经地义”等等字词中所言之“天”,无不是与作为生命体的“人”的存在和价值产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大凡宇宙万物之起源、人类社会之形成、政治制度之合法性、伦理道德之标准、人类未来之命运等,无不可以从有关“天”的论述中得到最权威的解释。因此可以说,“天”在儒家传统的思想体系里构成了一个最高的概念,折射着儒家有关“人”的地位、命运和价值取向的方方面面,因而它们相互关联的“天人合一”自然也就表达着儒家理论的丰富内涵。
“天地”这个概念是我们与“天”联系而形成的又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不仅是儒家宇宙生成论的前提,也是人生论的前提。在这个前提下继续衍射和深化的有“天下”、“天良”、“天理”、“天伦”、“天命”、“天意”、“天德”、“天道”等具有伦理意味的概念。儒家在诠释这些概念的时候,都以“天”字暗示了其普遍性和必然性,从而也使得这些具有伦理意味的概念具备了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二,关爱苍生的哲学理念。
儒家认为,凡普遍的都是必然的,只要是天下之人,就一定会关爱同样属于生命的苍生万物,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普遍情怀,反之亦然。另一方面,根据儒家的经验,普遍性是与时间和空间纬度内的实践密切相关的,这一点可以直接用“天下”来描述;而必然性则是对于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所以,“大同”在儒家传统里是理想的社会。
对于人来讲,“天下”所蕴涵的普世价值都是“命中注定”的,因此,也是“天命”;既然是“天命”,它也就蕴涵着人的生命,亦即“性命”。从“天下”、“天命”到“性命”体现着“天人合一”的必然性道理和体验万物生命的真切情怀,因此,儒家的经典著作《中庸》开宗明义就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在这里,“天”作为一个宇宙本体规定着生命的发育、存在和价值之源,而人的生命正是体现这个本体的践行者,没有人的实践和彰显,“天下”的一切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第三,宇宙万物的遵循之道。
《诗经》有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它的意思是说,“天”既然是宇宙万物的生命之源,其自然孕育的“天理”当然也就成了宇宙万物应该遵从的法则。人是万物之一,尽管是所谓“最为天下贵者”,其伦理仍然也只是“天理”中的一部分,所以,通过“天理”和万物亦可知晓人的伦理和人。因此,天与人只能是合一的,由“天”所启发的伦理也理所当然是普世性的。
儒家普世性的宇宙生成论是伦理的,因为它的伦理起点和动力是生命与亲情,这就将表达宇宙万物之“天”与表达生命与亲情的“人”自然统一起来了。
《周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天是乾,它给人的启示是生命的起源和无限活力;天也自然涵蕴着地,地是生命的承载体,它通过其所承载的生命启示出天地道德涵义。所以,“天人合一”是普遍而自然的,同时也是具有伦理意味的。
张载曾这样描述过“天人合一”的伦理意义:“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浑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他在这里明确表示人与万物都是天地化生的,而且天还规定了人的本性,人类社会理想的伦理制度、人对自然万物所应当遵行的伦理原则以及人对自己生命的态度。张载认为,不如此,人的生命伦理就不能体现出天命精神,个人就不能与宇宙万物融为一体,人伦价值就没有普遍意义。
儒家认为,天地万物秉承“天命”而生生不息,这其中自然又蕴涵着“人”,所以,“人”活着也是在履行“天”命,“人”的伦理价值也是展示“天”的普世价值。人只要生活在天地宇宙间,只要有人的生命情怀,他就一定还有天地良心,他就一定有存在的价值。
3循道行事,功到天成
《周易》中的“天人合一”论的“天”,即天道的规律性,事物的推测在天与一般人之间有一“圣人”,惟有圣人体察天来导化人。这里的“天”和主宰人的“天”不同。这个天有唯物性,并不是虚幻的,所以,《易经》所表现的一般是无神论。但《易经》特别强调圣人的作用,认为只有圣人才能遵循事物的准则,确定事物的方位,穷尽事物之理和所禀之性,以达到生命的终极。这是它的局限性。但是,它说明的“天”不是神的“天”,是进步的。
历代儒家所讲的“天人合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天人相通,另一个就是天人相类。天人相通是说天与人不是相互对峙,而是息息相通的整体,其间不应该有什么间隔;天人相类,是认为天是人伦道德之本原,人伦道德原出于天。天人相通为天人相类提供了理论基础,天人相类则将天人相通遍布于人与人之间。
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论从讲天人关系,发展到神与人的关系,给中国儒学研究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董仲舒把“元”看作宇宙的“大始”,它在天地之前,是万物之体。
到了宋代,理学家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等人则把“天人合一”的理论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周敦颐禀承道家的观点,认为世界的本体是“太极”。所谓“无极而生太极”,是说太极无形无象,不可言说,不是真有个极。他认为人和万物生于五行二气;就是说万物统一于五行,五行统一于阴阳,阴阳统一于太极,而万物以无形的太极为本。对人而言,周敦颐主张“诚”、“静”,突出的是“诚”。“诚”是“圣人之体”,也是“性命之源”,是履行事物的生长变化及规律而推至社会中的一切道德规则和一切道德行为的途径。这里周敦颐继承《周易》说法,认为圣人是人类中最杰出的人,圣人给人类定出了一个人的标准,这就是“人极”,只有圣人才能达到“诚”。
张载是宋代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第一人,他的“太和”说讲述了宇宙的精神面貌。这个精神面貌是宇宙发展规律所决定的,他说:“太和谓之道。”讲的是宇宙的变化,虽然极为复杂,但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张载有四句名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表明其为人的精神和思维已达到最高的境界。张载的“气”学说虽有其唯心的成分,但唯物的占了主导,可以说,他的“天人合一”论是唯物的。
程氏兄弟的看法与张载相同。程颐认为“形”最初起源于“气化”,同时还认为人们所感觉到的气,除空气之外,还有“真元之气”,只是“真元之气”是根本,能生外气。对人而言,人的心有“知觉灵明”的潜在能力,也有实现“知觉灵明”的作用。所以,程颢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天地万物本来就是休戚相关的一个整体,学道要首先明白这个道理。但道学并不只是一种知识,而是一门关于自然规律的修习之道,认识道学,要真实感到自己与物同体,这种精神程氏叫做“仁”。人只有达到“仁道”,能够“上体天心”,才算是领会了“道”的精髓,才能遵循“道”行事为人,才能真正功到天成。
三、唯道是从地构建和谐
在和谐已成为社会主旋律的当代社会,我们只有遵从“天人合一”思想,一切唯“道”是从,按客观规律办事,凡事顺势而为,顺“天道”而为,真正做到天地人一气相通,才能达到人类与自然的高度和谐,才能实现社会大同的终极目标。
1协调处世,持久发展
从古到今,无论中外,莫不追求一种国泰民安的和谐局面。和谐是我们的古老国粹,我们的老祖宗早就说过“以人为本”、“天人合一”。“天人合一”即是天下太平和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高度和谐,“天人合一”就是达到天动、地静、人乐的至高境界。
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要人顺应自然,尊重自然,按自然规律办事。
“天人合一”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统一。可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却给自然带来了巨大的损害:环境污染、人口爆炸、资源枯竭、气候异常、洪涝灾害、森林砍伐、水土流失、草原沙化、土地荒漠、沙尘暴肆虐……人类无止境地向自然宣战、索取,破坏了自然,也破坏了我们自己的生存环境,最终只能导致人类自身的毁灭。不久前,由95个国家的科学家联合研究的一份报告指出,地球上三分之二的自然资源面临枯竭。人类严峻的生态危机已露端倪,在“生存还是死亡”的选择面前,该是我们认真反省的时候了。
在儒家看来,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此,人应该与自然和谐相处。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中庸》认为“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是说人只有自觉认识自然、尊重自然,才能促成天人相通、天人相类,天、地、人才能和谐发展。老子也认为,“天”与“人”为万物之一,都同源于道,以人合天,使人与天从相分、相抗转而成为与天合一,天人一体,从而达到天人同归大同的至高境界。马克思也认为理想中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孔子“中庸”和谐的世界和老子“天人合一”的大道社会,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社会,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有其极为惊人的相似之处,都强调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人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而不能破坏自然。一些急功近利者为了眼前的利益,对地球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对自然生态肆意摧残破坏,其实是遗害无穷的愚蠢之举。
2天人和谐,生存百科
“天人合一”思想作为一种哲学理念同我们的现实生活密切相关,无论治国治民,经商兴企,亦或是生态保护、养生保健等等,都应该按自然规律办事,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融洽相处,只有将这种“泛爱万物,天地一体”的“天人合一”思想落实到各个领域,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第一,“天人合一”是生态学的哲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