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秦人逢氏有子,少而惠,及壮而有迷罔之疾。闻歌以为哭,视白以为黑,飨香以为朽,尝甘以为苦,行非以为是。意之所之,天地、四方、水火、寒暑,无不倒错者焉。杨氏告其父曰:“鲁之君子多术艺,将能已乎!汝奚不访焉?”其父之鲁,过陈,遇老聃,因告其子之证。老聃曰:“汝庸知汝子之迷乎?今天下之人皆惑于是非,昏于利害,同疾者多,固莫有觉者。且一身之迷不足倾一家,一家之迷不足倾一乡,一乡之迷不足倾一国,一国之迷不足倾天下。天下尽迷,孰倾之哉?向使天下之人其心尽如汝子,汝则反迷矣,哀乐、声色、臭味、是非,孰能正之?且吾之此言未必非迷,而况鲁之君子迷之邮者,焉能解人之迷哉?荣汝之粮,不若遄归也。”
——《周穆王》
“古句新解”
秦国一个姓逢的人家有一个孩子,小的时候很聪明,口齿伶俐,过目不忘,善解人意,着实讨人喜爱。可惜长大成人后却得了一种怪病,人称迷症。他听到歌声以为是哭声,看到白色以为是黑色,闻见香气以为是臭气,尝到甘甜以为是苦涩,办了错事以为是正事。凡是天下的事物,无论是东西南北、上下左右,还是水火寒暑、痛痒饥饱,一切都与常人的感觉相反。
一日,锣鼓喧天,笙乐齐鸣,一队人马簇拥着一乘八抬大轿从门前经过,邻居们都出门看热闹,原来是一家大户人家在娶亲。只见那新郎骑在高头大马上,胸前佩戴着大红结子,气宇轩昂,人们不禁啧啧赞叹。
正在此时,一阵粗犷的笑声从人群中传出,随后是一声怪里怪气的喊叫:“怎么一个无头死尸骑在马上!”人们回头一看,是逢氏之子在那里指手画脚地胡言乱语。娶亲人家闻言大怒,一群人上去,不分上下头脚一阵乱打,打得鼻青脸肿,可是挨打的逢氏之子还不知道为什么打他,口里一直在叫:“怎么一个无头死尸骑在马上!”没过多久,娶亲的新郎被人杀了,尸体被抛在荒野,其头不知去向。据说新娘原有所许,新郎家凭家富势大强夺人爱,新娘原许人家心中不平,杀人抛尸以报夺妻之仇。由此引起一场官司,逢氏之子也在被告之列,原因是他在娶亲之时诅咒了新郎。为此等事逢氏伤透了脑筋,多方求医,为其儿子治迷症。邻居杨氏周游列国回归,对逢氏说,鲁国有许多技艺高超的能人,不妨去那里看看,也许能访到良方。
逢氏按照杨氏的指点,打点好盘缠上路了。走到陈国,碰到了老子。他听说老子是当代之大圣人,所以求老子指点迷津。老子听后哈哈大笑,说:“你怎么知道你儿子得了迷症呢?如今的人大都有迷症,颠倒是非,昏于利害,以丑为美,以恶为善,所以往往把真实的见解当成错误,把明智的常人当成迷狂。只要众人感觉是好的就说是好,众人感觉是坏的就说是坏,哪里知道众人所说的好恰恰是坏,众人所说的坏恰恰是好,众人皆是迷狂而被称为迷狂的人恰恰是正常的人。你如何证明你和众人没有迷症而你的儿子有迷症呢?假如众人都像你儿子那样,大概也就不说你儿子有迷症,反而会说你为儿子治迷症是一种迷症了。现在连谁得了迷症都分不清楚,如何能治迷症呢?我现在说了一通,是否是昏话?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些鲁国人比我更迷昏,他们说的话本身就是昏话,却自以为是至理名言,这可就昏上加昏了。他们连自己的迷症都不知道,怎么能为你儿子治迷症呢?我劝你还是不要白白耗费钱财和精力,快快回家吧!”
逢氏听此言后感到迷迷昏昏,不知道谁是谁非、孰迷孰醒,晃晃悠悠地回到了家。不过从此之后,他再也不感到自己的儿子患有迷症了,因为在儿子发表与众不同的见解时,他弄不清楚谁对谁错,也就不去分辨谁对谁错,所以他一直在平静的心境中生活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
在列子看来,老子是中国古代的大圣人,连他老人家都说谁迷谁清分不清楚,那一定是难分迷清了。人间之事难分迷清,正是这个故事的宗旨。事情是真是假,是是非非,本来泾渭分明,为什么说难以分清呢?故事中展示了两种原因:其一是人们抛弃了分辨是非的客观标准,而以众人的意见为标准。以多数人的意见为是,以少数人的意见为非。以众人的是为是则不一定是,以少数人的是为非则不一定是非。而谁是谁非没有判别的客观标准,因此真假难辨、是非难分。
这就是故事中老子说的那种情况:如果众人得了迷狂之病,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以美为丑,以恶为善,就会以说真话的人为迷狂。其二是客观的事物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一会儿是这样,一会儿又成了那样,周而复始,没有一个准谱。所以,当人说是时,也可能已经变成了非,当人说非时,也可能已经变成了是。这就像故事中所讲的那样,在逢氏之子说骑马的新郎是无头之尸时,可能他说的是胡话,而没过多久,这句胡话便成了真言,而反之亦然。这两个原因,前者是主观原因,后者是客观原因。这两个原因加在一起,整个世界便成了一个混沌,真假不分,是非不辨。立足于这样的观点,所以老子教导逢氏不要去分辨是非对错,不要去分辨谁迷谁清。在他看来,只有这样的人,才是最清醒的人,而也正因为是最清醒的人,所以也才是最迷昏的人。这就叫做知迷者清,不知迷者昏。大智若愚,大愚若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