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的照明有展现商品魅力,吸引顾客注意力,引导顾客入店消费的作用。店铺照明有两种,即准确而有力地传递商品信息的“商品照明”和制造财力雄厚及店铺气氛的“环境照明”。
店铺对明亮度的要求,必须考虑到与自已的经营项目内容相统一。店铺照明并不是把店内弄明亮就好,需要考虑陈列的方式,否则陈列效果不大,也无法发挥照明的效用,所以各店铺都要有其各自不同的方法。
快餐业、自助洗衣店、快速冲印店等较缺乏变化的行业宜使用直接照明,把光源直接照射在商品上;妇女用品店、点心店、婴幼儿服饰店等适宜用间接照明,透过灯罩的遮光使光线不直接照射到商品上,使光线柔和,商品看起来有亲切感;高级店铺则经常使用半间接照明,利用光线照在墙壁上的反射光线来使局部明亮;如果想提高某种商品效果,可以使用局部照明,把光线集中在一点来强调商品。
店铺的照明手法有“基本照明”、“重点照明”和“装饰照明”三种。
基本照明是为了使整个店铺及其各部分获得基本的明亮而进行的照明,适用于比较均匀的较广范围的照明。例如直接附着于天花板上的荧光灯的照明。
重点照明是为了使商品产生明亮可见的效果,以提高商品吸引力而设置的照明。关键在于把光线集中在商品上,起到突出该商品的作用。例如聚光照明、陈列器具内部照明、吊灯照明等。
装饰照明是为求得装饰效果或强调重点区域而进行的照明。它被广泛用于表现“店铺的个性”,用作创造店铺形象的手段。例如枝形吊灯、弧形灯、连续性闪烁灯、霓虹灯等。
△店铺对明亮度的要求,必须按照行业来考虑才行。对于灯光的设计,店铺应该有自己的个性。
§§第三章 理想的货物采购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