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说话嘴硬,但因为自己也知道事没做在理上,说话自也气短,只是强词夺理而已,这时候只要你义正词严、针锋相对,保准他退避三舍。
上世纪20年代初,冯玉祥将军任陕西督军。一天,美国亚洲古物调查团的安德里和一位英国人高士林私自到终南山打猎,打死了两条珍贵的野牛。他们洋洋自得,回到西安来见冯督军。
冯督军在帐篷内会见他们。他们十分得意地述说了行猎的收获,以为冯将军会赞赏他们的枪法。只见冯督军听着听着眉头就皱了起来。冯督军问:“你们到终南山打猎,曾和谁打过招呼?你们领到许可证没有?”
这两位洋人骄横惯了,居然不把冯督军放在眼里,他们十分傲慢地说:“我们打的是无主野牛,所以不用通知任何人!”
冯督军一听,更加生气,慷慨激愤地驳斥他们说:“终南山是陕西的辖地,野牛是我国领土内的东西,怎么会是无主的呢?你们不通知地方官府,私自行猎,这是违法的行为,你们知道吗?”
他们不服,狡辩说:“我们此次到陕西,贵国外交部发给的护照上,明明写着准许携带猎枪字样,可见,我们行猎已蒙贵国政府的允许,怎么会是私自行猎呢?”
冯督军立即反问:“准许你们携带猎枪,就是准许你们行猎吗?若是准许你们携带手枪,那你们岂不是要在中国境内随意杀人罗!”
美国人安德里自知理屈,便沉默不言,而英国人高士林仍狡辩说:“我在中国已经15年,所到的地方从来没有不准许行猎的!再说,中国的法律也没有不准行猎的条文。”“中国法律上没有不准外国人行猎的条文,难道又具有准许外国人打猎的条文吗?”冯玉祥慷慨激昂地质问道:“你15年前没有遇到过官府禁止你行猎,那是他们睡着了。现在我们陕西的地方官,没有睡着。我负有国家人民交托的保土维权之任,我就非禁止不可!”
在冯玉祥将军慷慨激昂的正义面前,两个外国人无言以对,只好低头认罪,并请求饶恕他们,以后再也不犯了。
有些时候,有的人因为有某种权势或优势便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甚至以某种邪恶的手段践踏人间公理和社会公德,对付这种事也一样要义正辞严,当堂断喝。因为不管坏人怎么坏,在公理和道德面前他们也会有所畏缩的。这就叫邪不压正。江竹筠同志被捕之后,无论怎样被敌人严刑拷打,始终宁死不屈。
有一天,特务头子徐远举审问江姐,提出一连串的问题,江姐都置之不理。
徐远举恼羞成怒,准备用他审讯女犯人的绝招——把她的衣服当众全部剥掉,使她害羞之极而不得不招供。只听得徐远举朝江姐大吼一声:“给我把她的衣裤全部剥下来!”
江姐忽地拍案而起,怒目圆睁,指着徐远举厉声喝道:“我是连死也不怕的人,还怕你们用剥衣服的卑劣手段来侮辱我吗?不过,我要告诉你,你不要忘记,你是女人养的,你妈妈也是女人,你老婆、女儿、姐妹都是女人,你用这种手段来侮辱我,遭侮辱的不是我一个人,而是世界上所有的女人,连你妈妈在内,也被你侮辱了!你不害怕对不起你妈妈、姐妹和所有的女人,那你就来脱吧!”江姐一席话,大义凛然,势不可挡,把徐远举惊得目瞪口呆,不知所措,只好作罢。江姐以浩然正气压倒了敌人的卑劣和嚣张。
从上面两则拍案而起,怒斥敌人的故事中,我们应该受到教育和启发。
当我们的人格和尊严受到侵犯时,不应该软弱,也应该像江姐一样,拍案而起,给敌人以迎头痛击。自从改革开放,打开国门后,国外一些犯罪团伙以投资为名,在境内干些有损我中华民族尊严的事。对这些不法分子,我们决不轻饶,应该拍案而起,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以维护祖国的尊严。当今社会也有一些不知深浅的人,好在公众场合聚众闹事,一方面污辱人格,一方面寻衅滋事,对于这种人也要毫不客气,予以痛击。
中纪委常委刘丽英到某县查处一起案件,驱车返回时,突然被300多名闹事的群众拦住了汽车。在一些人的煽动下,不明真相的群众要求公布调查结果,有的甚至谩骂动手。
在这种群情激愤的情况下,靠一般讲理是无济于事的。于是她来了个下马威,面对乱哄哄的人群,用十分威严的口气大喝道:“我是奉命来执行任务的,不是来发动群众的,村有村规,国有国法。法律不允许把调查的情况公开,你们的要求是无理的。你们辱骂国家的办案人员,拦截车辆,妨碍公务,也是法律不允许的。”
接着刘丽英义正词严地介绍了《民法》、《刑法》,说明了妨碍公务罪等法律内容。刘丽英以法律为武器,一声棒喝,把闹事群众震慑住了。
在你洞明对方故意耍弄手腕欲寻衅挑事时,就可抓住要害,先发制人,开门见山,旗帜鲜明地亮出自己的观点。这不啻于给对方以“当头棒喝”,给他一个下马威,制服对方,从而避免冲撞的发生或升级。
总之,只要你站在正义的一方,大可不必怕这怕那不敢说话,而是应大胆地说清事实,摆明道理,让他气短,让他理亏,最后让他服输认错。
义正词严的同时也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语气,对铤而走险者最忌的一招就是不留退路。俗话说一不做,二不休,搬倒葫芦撒了油,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人乎。所以,说话办事中,凡遇有一头撞南墙的人切记不可把话说绝,否则物极必反,会把一个本来可以有挽救余地的人或事逼向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