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本书选取深市2004~2006年上市的中小民营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选择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的原因在于:首先,民营上市公司较国有上市公司更关注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更符合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前提;其次,中小民营公司都是通过IPO上市,IPO上市的公司较通过并购上市的公司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再其次,2005年中国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小企业板股权分置改革前后上市的民营公司数量大致相当,本书可以根据股改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数据来测试政府政策对公司组织结构的影响。
本书样本选择程序为:(1)选取2004~2006在深市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全部102家公司;(2)剔除最终控制权人非家族或个人的公司35家;(3)剔除终极控制人控制权份额小于10%的公司1家;(4)剔除从上市开始到2006年末控制权结构发生变化的公司3家;(5)根据描述性统计量的结果剔除数据异常的公司3家(包括边际获利能力小于-10,关联方交易额大于1,固定资产增长率大于10的公司各1家),最后剩下60家中小民营上市公司样本。本书的金字塔结构数据和关联方交易数据手工收集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排名数据来源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其他财务数据和市场数据均来源于Wind中国金融数据库。
5.2.2 变量设计及定义
本书选取检验各假设所需的主要代理变量如下:
控制权私有收益:控制权私有收益属于一种隐性收益,对其进行精确度量极为困难,本书试图根据公司控制权收益的特征,选取以下两个变量来代理控制权私有收益。
(1)关联方交易额占总交易额的比例。关联方交易是终极控制人获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一种重要方式,关联方交易对总交易额的比重越大,终极控制人获得的控制权私有收益可能越大。根据假设A,关联方交易占总交易额的比例和金字塔结构应该呈现正相关。
(2)公司上市时雇佣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在公司特质因素决定了金字塔结构是上市公司最优选择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向外部投资者发送其目的不是获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信息。雇佣高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终极控制人的一种主观努力行为,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不掠夺外部投资者的可信承诺。在外部投资者理性,终极控制人承担转移收益的成本时,终极控制人更愿意雇佣高质量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质量应该和金字塔结构正相关。假设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名次越靠前,质量越高,那么会计师事务所排名将和金字塔结构负相关。假如终极控制人建立金字塔结构的目的是获取控制权私有收益,其就不愿意雇佣高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这种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排名与金字塔结构正相关。
终极控制人风险厌恶成本:假定终极控制人平均风险厌恶,那么随公司风险的增加终极控制人的风险厌恶成本也增加,终极控制人为了减少风险厌恶成本越可能利用金字塔结构对公司进行控制。本书选取公司股票收益的日波动率来代表公司风险。根据假设B1,股票收益日波动率和金字塔结构正相关。
公司的投资规模和投资获利能力:Almeida and Wolfenzon(2006a)以及我们第4章描述的是新公司建立时终极控制人对其控制权的选择问题。但要真正测试新公司建立时控制权结构的选择,即使理论上可行,数据收集也极为困难。由于公司上市同时也是其组织结构调整变化的过程,假定公司上市时公司所选的控制权结构为终极控制人最优的结构。那么可以通过测试上市年度公司的投资规模和投资的获利能力来间接测试假设B2和B3.本书选取公司上市年度固定资产增长率和公司规模作为投资规模的代理变量,公司主营业务的边际利润率作为投资获利能力的代理变量。根据假设B2和B3,固定资产增长率和公司规模与公司金字塔结构正相关,主营业务边际利润率与公司金字塔结构负相关。
公司的财务危机概率与财务危机成本:本书选用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来代表财务危机成本。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由于没有实物形态,财务危机发生时无形资产的可抵押性较弱。无形资产越多,财务危机发生时公司折价可能越多。寻找公司财务危机概率代理变量较为困难,由于我国目前较为严格的上市制度,能够上市的中小民营企业一般都是行业龙头,因此其上市后短期内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文章忽略公司财务危机概率。根据假设B5,无形资产比例与公司金字塔结构正相关。
税收负担:2008年1月1日之前,我国内资企业的法定所得税税率为33%,但对于不同的行业,不同地区公司税法规定了许多优惠和减免政策,不同公司实际上承担税负不同。我国税法也规定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需要征税。如果假定母子公司承担同样的税负,那么上市公司税率越高,金字塔结构所需承担的税负越高,金字塔结构对终极控制人就越没有吸引力。本书用公司上市年度所得税税率来代表公司的税收负担。根据假设C1,税收负担同金字塔结构负相关。
政府政策:2005年4月29日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变革。在此以前,上市公司的股票被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部分,非流通股一般被发起人所持有,取得时价格较低,不能流通。而流通股一般被社会公众所持有,取得时价格较高,可以流通。股权分置导致了许多的公司治理问题。政府推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可能使公司的激励约束发生重要变化,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其最终控制权人选择对上市公司控制的方式也可能发生重要的变革。文章用股权分置改革虚拟变量来捕捉制度对公司组织结构的影响。
变量名称 变量定义及说明金字塔结构(Pyramidsi)虚拟变量。0代表i公司上市时被终极控制人直接控制,1代表公司上市时被终极控制人通过金字塔结构控制。公司规模(Lnasseti,t)i公司第t年末总资产的对数公司杠杆(Levi,t)i公司第t年末的总负债/i公司第t年末的总资产边际获利能力(Mprofiti,t)(i公司上市年度主营业务利润-i公司上市前一年度主营业务利润)/(i公司上市年度主营业务收入-i公司上市前一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增长率(Fixgroi,t)(i公司上市年度末的固定资产-i公司上市前一年度末的固定资产)/i公司上市前一年度末的固定资产公司风险(Riski)i公司股票2007年1月至5月收益的日波动率公司所得税税率(Taxratei,t)i公司上市年度末的所得税税率(Intangiblei,t-1)i公司上市前一年度末的无形资产/i公司上市前一年度末的总资产股权分置改革(Dummyggi)虚拟变量。股权分置改革前上市的公司为0,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的公司为1.关联方交易比例(RPTi,t)(i公司第t年的关联方采购+第t年的关联方销售)/(i公司第t年的主营业务成本+第t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师事务所排名(CPAFi)i公司上市时所雇佣的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的排名。
5.2.3 研究方法
本书首先利用独立样本T检验对终极控制人直接控制公司和金字塔结构控制公司两类样本各变量进行均值差异检验,然后利用Probit模型研究金字塔结构成因的决定因素。文章用上述可能导致金字塔结构的全部代理变量,加入财务杠杆控制变量作为Probit基本模型,基本模型设定为:P(Pyramidsi1|x)
Φ(β0+β1Lnasseti,t-1+β2Levi,t-1+β3Mprofiti,t+β4Fixgroi,t+β5Riski+β6Taxratei,t+β7Intangiblei,t-1+β8Dummyggi+β9RPTi,t+β10CPAFi+β11Marketindexi)(5.1)
Φ是标准正态分布的累积分布函数,可表示为积分:Φ(z)≡∫z-∞(v)dv式中,(z)为标准正态密度函数:(z)
(2π)-1/2exp(-z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