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权独揽、事必躬亲自然是中层领导的大忌,而过分的分权,或者在分权中使某些下属的权力过重,有时候也会严重地削弱组织的管理能力,甚至还可能造成组织管理的混乱局面。
在权力分配中形成权力制衡关系是必要的,但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某些人的个人专断和权力变异,而不是为了巩固上级领导的权力,更不是统治者所推崇的那种分权治下的权术。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中层领导的分权也不是为了调节权力矛盾和利益矛盾,而是为了促进中层领导上下级之间和平级之间的分工合作,以便更加充分地发挥下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分权与集权要灵活变通
松下电器产业集团是日本六大独立企业集团之一,是目前日本最大的民用电器公司,号称“家电王国”,有所谓“不知萧条的企业”的美称。松下集团的创始人松下幸之助在日本负有盛名,被誉为“日本电子工业之父”、“经营大王”和“经营之神”。1918年3月7日,他在大阪创办了一个家庭小作坊——松下电器制作所。然而就是这个小小的手工作坊,后来发展成了松下集团。
松下幸之助认为分权与集权的相辅相成,是经营管理的要诀。针对家用电器行业产品种类繁杂、市场变化急剧的特点,他一直致力于探求一种在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分权管理、能够充分发挥下层机构与人员的主动性、提高竞争应变能力的管理制度。从1932年起,松下就实行“产品分类事业部”体制。当时,他按产品制造分类,设置收音机、电灯、电池、变电器材、电热器等几个事业部,各事业部下辖工厂。这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成为今天经营组织的雏形。
松下公司的事业部,是权、责、利相统一的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事业部的部长被授予公司总经理那样的大部分职权,在意义上是总经理的“分身”。每个事业部都有很大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各事业部的部长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做出公司的决策,决定开发、生产什么产品,可停止生产什么产品,不受总公司的干预。除了财务部门外,事业部的各职能部门只对事业部部长负责。总公司的职能部门,也是为事业部的职能部门服务,以保证事业部有很大的主动性、灵活性和独立性。事业部部长对市场负责,使销售额不断增长;对利润负责,确保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利润指标;对人才开发负责,搞好人才培养。这三条完成得不好,将被解除职务。
松下幸之助还随机应变,灵活运用分散与集中的管理办法。1945年到1952年,战后经济困难时期,他强调集中管理;1953年至1955年,竞争激烈时期,他又强调分权,促进各单位对新形势迅速做出灵活的反应;1956年至1960年,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他又强调集中的办法,以利于占领国外市场。随着集团的扩大,他逐步扩大事业部制度,以免自己事必躬亲,反而管理不好。
灵活运用分权与集权的管理办法,是松下幸之助成功的秘诀之一。松下公司是世界上较早实行事业部制的企业,但它又有显著的自身特点。一是分散与集中结合得比较紧密。一方面松下公司的事业部,是权、责、利相统一的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事业部的部长被授予公司总经理那样的大部分权力,在产品开发和人、财、物与供、产、销等方面都有自主权。另一方面,事业部又要接受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严格考核。二是松下幸之助灵活地运用事业部制,不断地根据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对集权和分权进行合理的调整。
在集权与分权方面,常常遇到的问题有:一是权力过分集中在上面,下级和基层处于无权状态,结果造成组织决策速度迟缓且极容易发生失误;二是权力过分分散,下级和基层单位各行其是,造成力量分散,不能形成较大的合力,结果阻碍了事业的发展;三是在急剧膨胀的组织中,集权和分权往往都显得不足,造成组织成长障碍等不良现象。
正如松下幸之助认为的那样,分权与集权应当是相辅相成的。我们既不能片面强调集权的重要性,也不能忽视分权的重要意义,而应当像松下公司那样把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同时,不管是偏重于集权也好,还是倾向于分权也罢,都要依据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来灵活掌握。在这方面松下公司为领导者或管理者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科学分权还应避免分工不分权,即名义上给下属权力,却将实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令下属无法开展工作,遇到大小事还要请示报告,结果只能互相抱怨,产生内耗,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原则问题必须权力集中
中国古代的老子早就教导人们:邦之利器不可示人。权力的妙用在于“引而不发”。但是,在必要时中层领导必须果断行使强制权,而且用权一定要坚决。令不行、禁不止,权力就不存在了。
不敢坚决地行使强制权,是许多中层领导常犯的毛病。在管理活动中,总有那么一些中层领导或者出于恐惧、或者碍于情面、或者受亲情的困扰,特别是在面对各方面强大压力下,不能够坚定不移地行使强制权。但如果在这个时候放弃了强制权,也就等于丧失了权力。而如果是对恶势力放弃使用强制权,实际上就等于是纵容了这种恶势力的泛滥。一旦发生这种情况,邪气就会上升,正义和光明就不复存在。
●分集适度形成权力制衡
战国时期,齐桓公很高兴由于管仲的辅佐,国力日渐充实,他尊称管仲为“仲父”,还打算给予更大的权限,便向群臣说:“管仲的才能你们也是知道的,我打算给他更大的权限,赞成的人站到左边,反对的人站到右边。”
只有鲍叔牙这位臣子站在中间,桓公觉得很奇怪,就问其原因。
鲍叔牙说:“我君觉得管仲以他的智慧可以平定天下吗?”
桓公说:“当然可以。”
“管仲具备成大事的决断能力吗?”
“那还用说!”
鲍叔牙最后说:“既然陛下认为管仲具备能够平定天下的能力与成就大事的决断力,还不断增大他的权限,难道您不认为他也是一个危险的人物吗?”齐桓公沉默一会儿,最后点点头。于是齐桓公便任用鲍叔牙、田朋等人与管仲同列,牵制管仲。
齐桓公分权给管仲这件事深刻地揭示了这样的道理:分权,并不是说给下边的权力越多越好,而是要分集适度,即领导在权力分配时,既要保证下级能有充分的权力,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又要保证自己在整体上的把握和宏观上的调控。
中层领导在权力分配的时候,一定要分集适度,既不能全权独揽,事必躬亲,又不能大权旁落、无所用心,并尽可能在下属之间形成权力制衡关系。要做到这点是很难的,没有定规和公式可资套用。中层领导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教训,才能针对各种情况采取适度的分散和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