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总是有太多的意外,发生意外的人都没有想到意外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大多数人都存在侥幸心理,其实是天天都在跟意外赌博。意外伤害保险是任何年龄的人群都不可缺少的。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如果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的类别:
死亡给付: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残废给付: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医疗给付: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保险担保。
停工给付: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需要说明的是,一个具体的意外伤害保险种,可以同时提供全部四项保障,保险也可只承保其中一二项,这需要人们在投保时仔细了解。从上面可以看出,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中的死亡保险两全保险都包括了了死亡给付责任,但他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废,不承担其他原因(如疾病、生育)所导致的死亡保险责任;死亡保险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不负责意外伤害所致的残废;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以及被保险人生存的保险期限结束。
别忘购买意外保险
人生有三大风险:首当其一就是意外,其二就是疾病,其三就是养老。这三大风险,谁也逃脱不掉的,这意外更是谁也意料不到的,在我们身边风险无处不在,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有风险意识。
王某为某中学三年级学生,开学时王某投保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2007年的某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轿车撞得大腿骨折,通过调解轿车方全部赔偿了王某因伤所受的损失。后王某家人又向保险公司要求保险赔偿,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给予王某赔偿。
其实,买意外险就是为了万一自已遭受意外事故而受伤而必须支付大笔医疗费用时,给自已的一份保障;也是为了万一自已遭受意外事故而失去照顾家人的能力时,可以为他(她)们提供一份保障。所以,买意外险就是为子自已、为了家人!
投保意外险注意事项
市民在投保意意外险的时,特别要了解意外险的除外责任,弄清楚自己花的钱到底应获得哪些保障。
除外责任又称责任免除,即明确保险人不予承担的责任,例如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属责任除外。责任风险通常有道德风险与损失巨大并且无法计算的风险项目。
(1)什么才算意外伤害。既然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疾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业务,投保人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时,必须了解什么情况下才算意外伤害。
一是外来的伤害。是指被保险人遭受的伤害是非本意的,不能是咱自个愿意的,来自自身以外的偶然原因引起的事故。这里要注意的是疾病不属于意外。一些保户往往认为得了疾病(如心脏病突发脑血栓等)也是意外,要保险公司赔偿。实际上,疾病虽是偶然发生的,也违背当事人主观的意愿,但它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人身意外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二是剧烈的伤害。是指造成机能丧失、残缺、机能障碍等伤害的意外事故。
三是明显的伤害。是指在责任期内(一般为90天或180天)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
四是突然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2)故意跳楼属除外责任。例如:被保险人刘某在与情人约会时,情人的丈夫突然回家,刘某慌不择路,从一幢出租屋的三楼跳下摔死。丈夫摔死后,刘某的妻子在清理遗物时发现了两张意外保险单,理赔金额共15万元,两份保险都是刘某单位购买的。
刘某的妻子拿着两份意外保险单找到了两家保险公司。经过调查,两家保险公司都不约而同地拒绝了赔偿要求。因与两家保险公司几次协商都未达成共识,刘某的妻子将两家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她起诉要求法院判两家保险公司偿付意外伤害保险赔款,意外医疗保险赔款,及住院补贴金。经过审理,法院最后判决保险公司胜诉。
在保险条款中,对意外伤害的解释一般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被保险人故意自杀、自伤身体等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事件不属于意外伤害事件。刘某跳楼是为了避免被其情人的丈夫发现,其跳楼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刘某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能够预见从三楼跳下可能造成的伤害,即摔伤甚至被摔死。因此,刘某的死亡属于除外责任,其故意行为导致的伤残或死亡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
(3)禽流感等传染病不能获赔。此外,意外伤害事件应该是突然发生的,被保险人事先难以预料,来不及采取措施避免。例如,由于长期吸入粉尘、接触有害物质使被保险人患职业病等,因是缓慢发生的,所以不属于意外伤害。
那么,非典、禽流感等传染病即非出于被保险人本意,又是被保险人意料之外的,它们是否属于意外伤害、可以获得赔偿呢?
答案是否定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物对被保险人身体的伤害。“外来的”是相对于“内生的”而言,因与他人斗殴不慎伤及自己而致残属于意外伤害。但疾病,即使是传染病,都是身体内部形成的病变的结果,是内生的,在人身保险中,疾病(包括传染病)与意外伤害是进行严格区分的,凡疾病都不属于意外伤害。“并且,意外伤害只是指身体遭受到的伤害。人格、名誉受到损害,或是精神受到惊吓、刺激等不属于意外伤害。”
(4)中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很多情况下,保险事件所导致的伤残或死亡是否属于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食物中毒一般属于意外伤害,他人故意投毒也属于意外伤害,但如果是自己服毒,则需要具体分析。
中暑的情况也不能一概而论,应分析中暑原因。若单纯是由于高温等外来因素引起的足以导致一个正常人中暑的情形,视为意外伤害;若为某些疾病(如糖尿病、心血管病)和高温共同作用导致中暑的,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