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骚》:“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这两句话是屈原自述出生的年、月、日,在当时并无深义,也不难懂,然而到了后世,却众说纷纭。游国恩在《离骚纂义》中,逐一分析了宋代以来的各种解释,认为王逸之说,即摄提为岁、孟陬为月、庚寅为日“为允”。但屈原究竟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出生的呢?近人推算结果各不相同。可见准确理解古典文学作品之不易。今以《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以下简称《焦仲卿妻》)中的时刻问题为例,说明掌握历史知识对理解古典文学作品的重要意义。
《焦仲卿妻》中涉及时刻的句子:
(1)焦仲卿妻刘兰芝自述在夫家劳动情况:“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
(2)刘兰芝被逼离开夫家情况:“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
(3)(4)刘兰芝回娘家后自杀情况:“淹淹黄昏后,寂寂人定初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
(5)焦仲卿、刘兰芝死后合葬情况:“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
从某些《焦仲卿妻》注本来看,对于“鸡鸣”“黄昏”“人定”三词,有的未注(如,闻人《古诗笺?五言诗》);有的当作普通语词(如:注“鸡鸣”为公鸡叫,注“黄昏”为日落而天色尚未黑,注“人定”为夜深人静);有的引用古籍不当(如吴兆宜《玉台新咏笺注》);等等。应该从汉、魏通行的历法,与“十二时”的时刻名称以及“五更”的计时方法联系起来进行注释。
一昼夜为一日,怎样“分纪其时”?在古代,经历了从紊乱到划一的漫长过程。顾炎武考察了大量的古文献资料,得出“古无一日分为十二时”的结论,载在《日知录》中,并提出问题:《淮南子》“自晨明至定昏,为十五时”,而《左传》引卜楚丘语:“日之数十,故有十时”,“未知今之所谓十二时者,自何人定之也。”
今按:王充《论衡?时》:“一日之中,分为十二时,平旦寅,日出卯也。”《左传》昭公五年杜预《集解》列举“十二时”的时刻名称: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晡时、日入、黄昏、人定。王充、杜预都说一日分十二时,所举的时刻名称也相同,可见当时已经通行十二时的计时方法,已经确定了十二个时刻的名称。
从“平旦寅,日出卯”,可以推算出:夜半子,鸡鸣丑,食时辰,隅中巳,日中午,日未,晡时辛,日入酉,黄昏戌,人定亥。十二个时刻名称与十二地支完全对应。
赵翼主张“一日十二时始于汉”,他在《陔余丛考》中说:“其以一日分十二时,而以干支为纪,盖自太初改正朔之后,历家之术益精,故定此法。”这个意见,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十二时的计时方法行用甚久。《隋书?音乐志下》:“炀帝令乐正白明达造新声,创《十二时》等曲。”王维《送杨长史赴果州》:“猿声(一作啼)十二时。”《宋史?葛传》:“尝曰:十二时中,莫欺自己’”清初引进西法,把一昼夜分为二十四小时。
可见“鸡鸣”“黄昏”“人定”三词,既是普通的语词,又是十二时中专用的时刻名称,在古文献中出现这三词,要针对不同的作品,进行恰当的注释。如:鸡鸣。《汉书?武五子传》:刘胥“左右悉更涕泣奏酒,至鸡鸣时罢”。同书《王莽传上》:“以鸡鸣为时。”《后汉书?皇甫嵩传》:“乃潜夜勒兵,鸡鸣驰赴其陈,战至晡时”。这三个“鸡鸣”,都是十二时中专用的时刻名称。(“晡时”也是十二时中专用的时刻名称。“晡时”与“鸡鸣”并举,更可证明这个“鸡鸣”不能看做普通的语词。)
黄昏、人定。《后汉书?耿传》:“人定时,(张)步果引去。”同书《来歙传》引来歙《被刺自书遗表》:“臣夜人定后,为何人所贼伤。”《宋书?符瑞志上》引许芝《条奏魏代汉谶纬》:“延康元年九月十日黄昏时人定时,”这里的“黄昏”“人定”,也都是十二时中专用的时刻名称。
再说“五更”。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汉、魏以来,谓为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又云鼓,一鼓、二鼓、三鼓、四鼓、五鼓,亦云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皆以五节。”据此,五更有两义:(一)指一夜分为五段,南朝陈伏知道《从军行五更转五首》之“五更”是也。
(二)专指第五更,伏知道《五更转》第五首“五更催送筹,晓色映山头”;李商隐《留赠畏之》“五更又欲向何处,骑马出门乌夜啼”;陆游《大雪歌》“五更未醒已上马,冲雪却作南山游”之“五更”是也。
十二时中黄昏,人定、夜半、鸡鸣、平旦五个时刻,与五更(五鼓、五夜)是对应的。
根据以上的资料和分析,对《焦仲卿妻》中的时刻问题,应作如下的理解:诗中所说“鸡鸣”“黄昏”“人定”,是当时社会上所通行的十二时中的三个时刻名称,与“五更”的计时方法是对应的。鸡鸣即丑时,是四更,相当于现代1-3时;黄昏即戌时,是一更,相当于现代19-21时;人定即亥时,是二更,相当于现代21-23时。诗中所说的“五更”,指第五更,即十二时中的“平旦”,亦即寅,相当于现代的3-5时。
《焦仲卿妻》中还有“视历复开书”等句。西汉太初元年(前104)开始行用太初历,东汉元和二年(85)开始行用四分历,三国吴黄武二年(223)开始行用乾象历,魏景初元年(237)开始行用景初历。《焦仲卿妻》成于东汉末至三国时,诗中所提到的“历”,不外是四分历、乾象历、景初历三部历法中的一部。自太初历行用以后、清初引进西法以前,全国采用十二时的时刻制度。无沦《焦仲卿妻》的作者依据哪一部历法,都离不开十二时的计时方法。诗中“鸡鸣”“黄昏”“人定”三词,不是普通的语词,而是十二时中专用的时刻名称,殆无可疑。
赵翼在《陔余丛考》中还说:“历家记载已十二支,而民俗犹以夜半、鸡鸣等候也。”《焦仲卿妻》不用丑、戌、亥记时,而用鸡鸣、黄昏、人定记时,正是此诗出于民间创作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