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道理说服他人的方法之一,就是理论与事实相结合,这样更容易使人接受。
《 战国策 》中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姚贾面对韩非的诽谤,言辞应变,用理论与事实相结合的方式,驳斥韩非的谤言,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燕、赵、吴、楚四国结成联盟,准备攻打秦国。秦王召集了大臣和宾客们商讨对策。
秦王说:“目前四国已经结成联盟,对秦不利,我国目前正处于财力衰竭的状况,百姓听到这个消息后都纷纷逃到其他国家去了,我们该怎么办呢?”大臣、宾客们都默不作声。姚贾说:“我愿意出使四国,破坏他们的阴谋,阻止战争爆发。”
于是,秦王为姚贾准备了百辆车和千两黄金,并且,让他穿着自己的衣服,佩带自己的剑。于是,姚贾辞别秦王,拜访四国。姚贾此次出行,不但阻止了战事发生,还与四国建立了友好外交关系,秦王对此非常满意,并封他为上卿。
韩非得知此事后,对秦王说:“姚贾用金银珠宝等贵重的礼品,出使荆、吴、燕、代等地,长达三年之久,这些国家未必是真心与秦合作。姚贾是想用大王的钱财,私自结交诸侯、权贵,请大王明察。再说,姚贾身份低微,只不过是魏都大梁一个守门人的儿子,曾在魏国有过偷盗的行为,虽然在赵国当过官,但是后来因种种原因被驱逐出境了,这样一个人,怎么能让他参与国家大事呢?”
秦王将姚贾叫来说:“我听说你私下里用秦国的财产,去结交各国诸侯、权贵,有这样的事吗?”
姚贾说:“有这样的事。”
秦王一听,顿时大怒:“那你还有什么面目来见我?”
姚贾说:“昔日曾参孝敬父母,任何人都希望有这样的儿子;伍子胥尽忠报主,每位诸侯都希望得到这样的臣子;贞女擅长女工,每一位男子都希望娶这样的女子为妻。我对大王忠心耿耿,可大王却不知道,如果我不把珠宝送给那四个国家的诸侯,怎么能让他们归顺秦国呢?大王再想想,如果我对大王不忠,那四个国家的国君又怎么能相信我呢?夏桀因听信谗言,而杀害了忠臣良将关龙逢,纣王因听信谗言,而杀了比干,结果国破身死。现在,大王又听信谗言,以后还会有忠臣为您出力吗?”
秦王说:“我听说你是魏都大梁一个看门人的儿子,而且有过偷盗行为,虽在赵国做过官,但最后却被赵国驱逐出来了。”
姚贾不卑不亢地回答:“姜太公是一个被老婆驱赶出家门、连猪肉都卖不出去的齐人,在荆津时,即使做劳力都没有人雇佣,可最终却建立了丰功伟业。管仲只不过是齐国边界的一个小商贩,在南阳的时候非常贫穷,在鲁国时曾经被囚禁,最后却帮助齐桓公建立了霸业。百里奚只不过是虞国的一个乞丐,其身价只值五张羊皮,穆公任用他作为宰相,而使西戎各少数民族诚服。文公任用中山国的盗贼,而打了胜仗。这四位贤人,都没有显赫的身世背景,出身也并非高贵,甚至是曾被命运抛弃,可最终却取得了出色的成绩,主要原因是得到了明主的重用。倘若人人都像卞随、务光、申屠狄那样,谁还能心甘情愿为国效命呢?因此,英明的君主是不会计较臣子以往的过失、不会听信他人谗言的,他们只会考验臣子们的能力,然后加以重用。大凡能保住江山社稷的人,不会听信谣言,不会封赏没有功绩的人。这样,臣子们就不敢用虚名欺骗国君了。”
秦王说:“的确如此。”于是,保留了姚贾的职务。
诽谤他人,被认为是违背道德伦理的行为,而诽谤他人的人,会受到人们的谴责。
在无稽的谣言面前,许多人保持沉默,认为时间是验证真理的良药,谣言在时间面前会显得暗淡无力。要知道,谣言本身没有一定的根据,都是过去发生的事情,查无实据,所以许多人可以信口开河、极尽诬陷之能事,遇到这种情况,只有采取理、据结合的方式,把道理讲清楚,才能令人信服,从而维护自己的尊严。
姚贾并没有被诬陷吓倒,他知道要想维护自己的尊严,必须为自己辩白,否则,会加深误会激化矛盾。因此,他采取了理、据结合的说服方式为自己洗脱罪名,秦王在道理与依据面前,自然无话可说。
人们都喜欢与说话有条有理、脉络清晰的人打交道,这样的人在说话过程中,擅用理、据结合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看法,说出来的话不但让人无法反驳,反而会改变他人的看法,从而达到说服他人的目的。这一准则在谈判场合上尤为适用。
有人可能会产生误解,认为这样的说话方式有些教条,缺乏变通,中国的语言文化如此广博,如果再用这种呆板的说话方式讲话,势必会招人笑话。其实,这种认识是片面的。虽然中国的语言文化极其广泛,但是其根本还是要讲究一个清晰、易懂、条理分明的原则,这就要求人们在说话时要把道理讲清楚,把话说透彻。这样才容易说服他人。
说服别人本是一件困难的事,但是只要做一个有心人,掌握一定的说服技巧,也能将难事变成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