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协和医院日前特别推出了“学生手术优惠卡”服务,向学校散发,广告明确“只限学生使用”,其目的主要是为榆林所有在校学生做平价手术,而其中一项“微管超导可视无痛人流术”,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张小小的“优惠卡”迅速成为榆林市民街头巷尾的议论焦点。(《三秦都市报》9月15日)
民营医院榆林协和医院公然向学生散发广告,推出“人流”优惠卡,涉及面广。该地区的一些大中专院校女学生都收到一张这样的卡片,更为震惊的是,不少中学生也收到这个优惠卡。该医院的这次行为,看似简单的商业行为,一次医疗广告发布。其实不然,该医院利欲熏心,只顾自己的商业利益,不顾社会影响,公然违背公序良俗。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还应该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理和处罚,若性质严重,应诉诸法律。还社会一个合理合法,秩序井然的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都不是独立、自由,天马行空的。企业是社会的细胞,企业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合法经营,不得违背宪法和各种相关法律,违背人们的道德体系。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样肩负着救死扶伤的职业美德,这不仅是一种职业使命感,同时还是一种社会责任。医院的各种行为,也不能脱离社会,应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牢固树立在法律法规,伦理道德体系下开展各种活动的意识,不然,就会自损形象,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榆林协和医院发布的“人流”优惠卡显然与我国的公序良俗背道而驰。未成年学生的判断力、防御力较低,心智发育还不成熟,他们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容易受到色情网站,一些黄色书刊、碟片等负面影响,导致学生早恋,随后产生性行为,一旦出现了早孕,必定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和道德对未成年人的早恋、早孕现象都是制止的。协和医院的这一行为不但不制止,反而有鼓励和提倡之嫌。而手术又会说明中的有关内容有误导,助长学生早孕这一现象之嫌。同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即便是已经成年的大学生,也不能提倡这种未婚性行为,以及怀孕现象的发生。不仅影响学习,而且对彼此的人生都将带来不好印象,身心都将受到伤害。学生做无痛人流打五折,医院这是有意纵容在校学生提前发生性行为,医院对学生做无痛人流给了优惠政策,这简直就是解除孩子们的后顾之忧,会诱发学生对早孕的风险尝试。
同时,该医院发布的这个优惠卡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协和医院通过“优惠卡”的媒介和形式直接向不特定的,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学生宣传并散发自己提供的“微管超导可视无痛人流手术优惠卡”,属广告行为,协和医院是广告主,该广告应经相关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才能发布,目前不知是否经过审批,如果经广告发布管理职能部门许可,那主管部门有失察之责。如果未经许可发布,那将受到主管部门的严惩。该单位在之前就有违反《广告法》而发布广告的先例,2007年3月19日,因发布违法广告,该医院曾受到榆林市卫生局的处罚。
根据《广告法》第7、8条的规定,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5条规定,协和医院的这一业务不应当通过向学生,尤其是未成年学生散发优惠卡的形式宣传。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未对上述行为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依据该法的“社会保护”的立法精神,这类广告宣传必然会诱发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对早孕的风险尝试,同时带来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所以对这一类型的医学广告行为,从立法上还应当进一步予以规范。
(2009年9月23日 千龙网 大江网 东南网 半岛都市报)
多元化时代,“和谐”不能以官员意志为转移
由于供热设备故障,哈尔滨市部分居民度过了一个难熬的新年元旦,许多人离家到澡堂等公共场所御寒。面对群众投诉和媒体报道,哈尔滨市供热办一名干部却说,出事的毕竟是少数,并指责媒体的有关报道不“注意社会和谐”。
这位官员的态度和思维逻辑,令人感到震惊和担忧。他对“和谐”的理解确实“跑偏了”,这样的官员并非个案。现在一些官员完全扭曲了“和谐”的内涵,认为和谐就是一团和气,媒体就只能报报喜不报忧,要维护官员的面子、官员的位置、官员的政绩。
构建和谐社会,应把公平正义摆在突出位置,人人生而平等和人人生而差别是一对理念和现实的矛盾,促进公平正义就需要在社会治理中多向弱势群体倾斜,尊重并保障其权利和利益。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是两个公平正义范畴的社会问题,这两个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实现人们生存、安全、发展等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根本利益,这就需要构建协调的利益机制,构建和谐型的社会文化氛围,增加社会发展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哈尔滨供热办的这名干部理解的“和谐”,就是只顾了自己的面子,忽视了民生的权利;只看到了好的一面,忽视了矛盾的存在,这难道就是“和谐”的体现?在天寒地冻的冬天,供暖出现故障,就应及时进行找到原因,解决问题,及时满足大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不是以满足了“大多数”就心安理得了,社会就和谐了。
中国先秦思想家孔子在《论语·子路》中就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的思想。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互相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和而不同”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观念之一。因此,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不同”是作为做人的根本原则而提出的。在多元化文化的世界里,和谐应该是和而不同,而不是官员的面子。
哈尔滨供热办某干部体现出来的就是官本位的思想,然而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以官员的意志为转移。行政部门是为公众服务的,在和谐社会中,官员作为公仆应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而不是领导和权力意识。应充分了解民意,洞察社会的变化,化解各种矛盾,提供公共服务,让每个公民都在法律和道德的范围内获得轻松自由的发展。对于舆论监督,更应该敞开胸怀,坦然地接受,如此才能发现问题,改进问题,而不是一味地“捂盖子”。有问题,坦然接受与改进,这才是构建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2010年1月15日 千龙网 东南网 新华网 人民网 新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