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文所述,在平安村,老年人在儿子们分家后就失去了自己大部分的财产。在他们失去劳动能力后,就成为了完全的受供养者。但他们并不是受社会供养的人,而是受儿子供养的人。按照传统的社会理想,他们进入老年之后就应当颐养天年了。儿子们应当供给他们一切生活所需。如果遵循中国的孝道,儿子们即使牺牲自己的需要,也应当满足老年父母的需要。这种社会理想甚至反映在地方政府的法规之中,如1988年通过的《河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老年人享有其成年子女赡养和扶助的权利。成年子女必须履行赡养和扶助老年人的义务,并保证老年人的生活水平高于家庭成员的平均生活水平(黑体为引者所加)。
也许立法者的目的是为了矫枉过正,但要求子女保证老年人的生活水平高于家庭成员的平均生活水平是不切实际的。在现实中,即便是让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子女的生活水平持平,都只能是一种理想。我在上一节已经描述过老年人居住条件和子女居住条件的反差,他们的日常生活水平和子女的差距也是很大的。支持较高的生活水平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而老年人一没有财产,二没有收入,他们完全依赖于子女的供给。至于子女是否愿意供给自己的父母,则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孝心。在平安村,对于子女的不孝存在着一定的社会制约因素,但这种制约因素是舆论的和道德的,没有强制力。因此,老人晚年的生活水平甚至可以说幸福水平,完全建立在子女(主要是儿子)“是否孝顺”的基础之上。
按理说,老年人的花费都应当是由儿子供给的。老年人的花费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日常生活费用,主要用于饮食消费;二是医疗费用,由于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差别很大,因此各个家庭的医疗费支出差别也很大;三是零花钱,主要满足老年人购买衣物,特别嗜好(如吸烟)、礼仪需要,购买一些零食等的需要。对于和儿子合灶的老人来说,第一类费用不用特别支出。第二类费用并不是常规性的,发生了这部分费用后由儿子们均摊。第三类费用则在分单上明确写明,每个儿子每月支付父母多少零花钱。如果父母和儿子分灶吃饭,则第三类费用和第一类费用是合在一起支付给父母的。在大多数的分单上,一般都规定如果父母单独生活的话,每个儿子支付多少粮食、燃料和生活费。有些分单上还明确写着,老人的生活费用应当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我看到一些80年代的分单,当时规定每月每个儿子给老人的生活费少至5元人民币。这样的老人即使有6个儿子,一个月也只有30元的生活费。如果儿子们不能就提高老人的生活费用达成协议,老人的生活必然陷入困顿。
更糟糕的是,即使是分单上规定的少得可怜的生活费用,有些儿子也不给。我们上文提到的菊海老人,按分单上的规定每个儿子每月应当给他20元生活费,但是没有一个儿子主动地给这20元钱。老人们是有自尊心的,他们只要能过得去,就不去主动和儿子“张嘴”要生活费。菊海老人没有办法,就只好自己拾废品维持生活。老人虽然身体强壮,但毕竟是七十多岁的人了,体力毕竟不如年轻人。无论酷暑严寒,菊海老人每天都要去拾破烂,否则生活就没有着落。老人拾破烂每月大概有一百多块钱的收入,就是这点收入,还要负担菊海老伴的医药费用。如果不是花费很大的医疗费支出,平时打针吃药的费用他们也不去和儿子们要。菊海的老伴患有心脏病,但她舍不得经常吃药,只有病得实在挺不过去了,她才吃药。而且有时医生让她吃两粒的药,她只舍得吃一粒。她这样的做法也许因为达不到剂量反而加重病情而花费更多,但她和菊海在经济上的困窘由此可见一斑。我曾经到过他们的家里进行访谈,进入他们的房间给人的感觉是回到了几十年前。房间里只有躺柜、方桌、圈椅等古董家具,这些家具很多年轻人可能见都很少见到。房间里唯一可以给人一些时代感的陈设是一台17寸的黑白电视机,而这台电视还是老人的女儿给买的。
其实,平安村老人对生活的要求并不高。我在和他们交谈时,他们常说的一句话是,“唉,人老了过得去就行了。”他们除了基本的生活费用和吸烟等一些小嗜好并不奢求其他的消费。但对于有些老人,这样的要求都得不到满足。年纪较轻的老人还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他们一般不需要儿子的供养,需要儿子供养的老人大多年龄已经很大。这些年龄大的老人的儿子们分家往往是在十几年前甚至是二十多年前,因此当时规定的零花钱标准都很低,大多为一个儿子每月5~10元钱。这些钱可能就只是儿子一天的烟钱。但即使是这点钱,有的儿子也不给。这就逼着老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挣生活费,而老人如果自己有了少量收入却又成为儿子不给生活费的借口。我们上文提到的信合老人的故事很典型:
信合老人今年已经70岁,目前在平安村小学给学校看门,并且兼给老师们做中午饭。学校每月给他几十块钱的工资,因此他就吃住在学校。信合老人一生的命运很不幸,他在37岁的时候妻子就去世了,是他和自己的老母亲辛辛苦苦把四个儿子拉扯大。他给每个儿子都盖了一座房子,娶了媳妇。房子虽然并不太好,但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他完成了给儿子盖房娶媳妇的责任。现在儿子们都已经分家另过,都把他盖的平房拆了,盖成了楼房。分家时,分单上写明每个儿子每月给老人5元零花钱,但目前没有一个儿子主动给他,好在他还有学校给的工资能够过活。
老人在身体好的时候,觉得自己这样过也挺好,但身体一生病就感到自己太累了。其他的老人在他这个年纪都已经享清福了,可他还得自己劳动养活自己。有一次他病得较重,就试探着对自己的一个儿媳要求把他轮养起来,但儿媳委婉地拒绝了他的要求。对于大家都公认的“儿子不孝是因为儿媳不孝”的看法,信合老人不同意,他说:“媳妇整天守着你了?现在哪个男人兜里没有零花钱,你给老人几十块钱媳妇能知道?还是儿子不孝顺,不能都怨儿媳妇。”
老人们随着年龄的增长,医药费的支出也会越来越多,这也成为老人和儿子们发生矛盾的重要原因。有一位老太太,她有三个儿子,说好医药费用儿子们均摊。但她拿了医院的发票找儿子们“报销”,没有一次能痛快地拿到钱,到目前她手里还有几十块钱的药费发票。对于一般人来说,几十块钱不算什么,可对于手头拮据的老年人来说,甚至会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还有一位老人,他是一个伤残军人,虽然他的医药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但报销得并不及时,因此有时他手里的现金就周转不过来。但由于他有国家的抚恤金,他的三个儿子谁也不给钱。每当手头的现金周转不开的时候,都是他的女儿帮助他。关于女儿对父母的赡养,我在下一节会详细介绍。
老人们除了面临钱不够花的问题,平时儿子对他们的态度也影响到他们的生活质量。由于老人要依赖儿子们过活,因此他们很敏感。他们既要仰仗儿子的供养,又要保持作为长辈的面子。但是有些儿子特别是儿媳在这一点上做的非常不够。儿媳们不尊重的语言、表情会很伤老人的自尊心。前文提到的文楼老人,两个儿子分养二老,且他的老伴去世得早,他的儿媳就感到自己吃了亏。有一次儿媳对他说,“你怎么就住在这里,你又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还有一次,他对儿媳做饭晚稍有微词,儿媳就对他说,“吃,你就知道吃,你身上背着‘饥布袋’吗?”对于这些言词,老人们只能忍受,没有其他的办法。还有一位老人,患有老寒腿,他就买了一个“周林频谱仪”进行治疗,但他的儿媳妇担心他用电太多,就把电闸给关掉。在平安村还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说有一个老人嫌自己的儿子不孝顺,她就对儿子说,自己给儿子带孩子多么辛苦,现在她老了儿子却不孝顺她。她的儿子就说,“看孩子是你的义务,老不死是你的错误!”传言虽说可能有些夸大的成分,但儿子类似的话对老人的伤害无疑是深重的。
在平安村也有孝敬老人的好典型。有一对老人,他们是全村老人羡慕的对象。他们有四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在石家庄市工作,他们因此就住在这个儿子的房子里。这家人在分家时并没有规定每个儿子每月给他们多少钱,但每个儿子都经常去问老人是否还有零花钱。什么时候没有了就什么时候给,从来没有让老人主动张嘴要过。每个儿子也不管其他儿子给多少钱,只管自己给钱。这家的老太太腿脚不好,他们就给老人做了一个土制的轮椅,老人可以到街上转转。两位老人喜爱看传统戏曲,他们就为老人买了一台VCD,又买了“一纸盒子”光盘,老人想看什么戏,就看什么戏。两位老人的家里成了戏曲放映中心,每天都有许多老人到他们家里来看戏。村民们一说起孝敬老人的事,这两位老人就是他们经常举的例子。当然,这家的几个兄弟都是运输专业户,良好的经济状况也为他们孝敬老人提供了条件。
村民们普遍认为,儿子们是否孝敬决定于几个因素:一是大儿子是否作出了榜样,上述故事中的大儿子就带头孝敬父母;二是儿媳们是否通情达理,如果儿媳不孝顺,儿子们孝敬老人就会有困难。还有一点特别被村民们所强调,他们认为孝与不孝是一个家庭的“门风”,儿子不孝是因为老人也没有孝敬自己的父母,换句话说,儿子们不孝是父母自己种下的苦果。他们会经常举出一个这样的例子。有一个老人叫寿庭,他在年轻时就不孝敬自己的父母。他的母亲年老失明,有一次竟然把自己的棉鞋当作窝头蒸到了锅里。但寿庭和他的兄弟们谁也不去给自己的父母做饭。等到他父亲快死的时候,他对自己的儿子们说,“走,咱们去看看老家伙咽气没有!”寿庭老年患了癌症,疼的时候在炕上直打滚,但没有一个儿子在床前照顾他。据给他穿寿衣的人们讲,他死时的姿势是全身蜷缩在一起,可见疼痛的程度。他死后很长时间儿子们才发现,等到给他穿寿衣的时候,身子都已经僵硬了。村民的上述说法自然有他们的道理,但也有这样的人:对自己的父母至孝,而自己老了儿子却不孝。
在平安村,每月赡养费最高的是一个叫发河的老人,他的五个儿子每月给他300元钱。还有一对老夫妻,他们每年可以得到4000元钱的赡养费。这点钱以城市的标准来看并不算多,但在农村里已经很多了。村里的老人提起这两家的老人来,无不露出羡慕的眼神。这两个例子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这两个老人原来都是工商业户,是他们给儿子们创下了至今仍在经营的家业。因此他们的赡养费较高也就不足为奇了。在平安村,更让老人们羡慕的是那些有退休金的老人,有一对老人两个人都是退休教师,他们两个人的退休金加起来每月有将近3000元。对于老人们来说,这简直是一个不可想象的数字。平安村北边的一个村子由于有村办企业,每位超过60岁的老人每月都有60元的养老金,这也让平安村的老人们羡慕。可是,有退休金的老年生活对他们来说目前还只能是一个梦。
“养儿防老”是平安村人普遍持有的看法。对于农民来说,儿孙就是他们老年的保障,或者叫做保险,儿子就是保险公司的头目。他们给儿子盖房子、娶媳妇,并把自己几乎所有的财产提前转移给儿子,就是希望在他们年老的时候,儿子们能供养他们、照顾他们、为他们送葬。对于思想传统的老人,可能还希望儿子在他们死后祭奠他们。他们为儿子们所做的一切,就像是在缴纳保险费,他们盼望着在自己失去劳动能力的时候,能从儿子那里领到保险金。但能领取多少保险金却是由保险公司说了算,有的老年人一分钱也领不到。在这种情况下,老人们是无助的,他们已经把自己一生积累的财产提前给了儿子们。如果他们不是很早就把这凝结着自己毕生劳动的房子传给儿子,如果他们不把自己几乎全部的积蓄花在盖房子上,他们本来是不必在每月几十元的生活费上仰人鼻息的。生前继承的办法并不必然导致老人的赡养问题,但问题是,这种方式对于不孝的儿子们的约束是软性的,一切都靠他们的自觉。老人们在失去了对财富的控制权后,就失去了与儿子们的谈判能力。中国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自然不能完全适用“理性人”假设,因为其中毕竟包含了父子两代人情感的因素。但是,在子孙不孝的事例中,我们无法否认父子两代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进行博弈的事实。如果老人们把财产权保留在自己的手里,他们的境遇就要好许多,因为那样他们就不用仰仗子女在经济上的供给,而是自己决定手中财富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