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418800000011

第11章 一、生前继承

一些学者注意到,中国的财产代际传递是在上一代人尚健在的时候进行的,因此不能使用源自西方的现代民法概念来概括中国传统的家庭代际财产转移(郭建等,2000:216)。但是,我们又无法否认家庭财产代际传递的继承性质,因此,有学者建议把中国普遍实行的父母生前就将财产的控制权传递给儿子的做法叫做生前继承(郭建等,2000:217)。从法理上说,生前进行的财产让渡不能叫做继承,而应当定义为赠与,学者白凯发现,民国时期的司法解释已经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白凯,2003:140)。根据法学定义,一个人死后遗留的财产被界定为“遗产”,而“继承”的对象应当是“遗产”而不是其他的什么东西,因此,从法律的角度说,“生前继承”的说法似乎是自相矛盾的。但财产所有人生前让渡对财产的控制权又不可否认地具有继承的性质,因此,本书将更多地使用“财产”的概念而不是“遗产”的概念,这样,“生前继承”的说法才是合乎逻辑的。

其实,生前继承的现象并不只限于中国。经济史家哈巴库克发现,在19世纪的德国,人们习惯上在生前将家庭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一个唯一的继承人(Habakkuk,1955)。“生前继承”的概念首先被学者古迪所使用,他使用这一概念来描述女儿出嫁时从娘家获得的嫁妆的性质(Goody,1973)。古迪概念的英文是“Pre-mortem Inheritance”,直译是“死前的继承”。古迪认为,女儿在出嫁时从娘家获得的嫁妆是她继承父母财产的唯一方式,也是她继承父母财产的唯一的和最后的机会。但是其他学者不同意古迪的看法,例如休斯认为——和古迪的看法正好相反——嫁妆是一个社会团体拒绝女儿继承权(a form of disinheritance)的一种手段或方式(Hughes,1978:290)。

撇开学者对嫁妆的性质的争论,我们可以借用“生前继承”的概念来描述中国财产继承的特征。其实,依据中国的传统文化理想,父母健在是不可以别籍异财的,甚至在居父母丧期间也不可以别籍异财。唐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诸居父母丧,生子及别籍异财者,徒一年。”但在现实生活中,要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这一点也可以从古代法律的规定中看到一些端倪。明代户令规定,“祖父母父母在者,子孙不许分财异居,其父母许令分析者听。”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在中国古代父母健在就分居异财的不在少数,否则就没有必要在法令中做出上述妥协。邢铁的研究也表明,父母在而别籍异财者在中国古代是很常见的(邢铁,2000:21~27)。另外,我们从中国古代的平均户口人数也可大致推断出,兄弟同居的大家庭不会是家庭的主要形式。再者,中国传统的为父母保留“养赡”的风俗表明,父母在而兄弟别居的风俗古已有之,否则就没有为父母留下养老的物质资料的必要。综上所述,“生前继承”的现象不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一个可以确定的事实。

以上的讨论仅仅涉及多子的情况,因为一个儿子用不着分家。

在只有一个儿子的情况下,是否有“生前继承”的事实发生呢?滋贺秀三认为,在传统中国,一个儿子的情况下,父亲生前父子分家的现象是不存在的(滋贺秀三,2003)。那么,在现实中的情况又如何呢?在平安村,在一个儿子的情况下,父亲随着年龄的增长要把家庭财产的控制权交给儿子。大多数的独子在父亲仍在世的情况下,就获得了对家产的控制权。因此,在目前的平安村,即使在一个儿子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着眼于是谁在家庭中对财产拥有控制权和处置权,“生前继承”的事实仍然是成立的。

在平安村,目前已经不存在已婚兄弟同居的大家庭(参见第一章)。据我调査,平安村最后一个大家庭是在1980年分的家。这个家庭在分家的时候有21口人,其中已经有5个孙子女。据这一家的父亲(今年已经80岁)讲,当时分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口多,家人分散居住在村里不同的地方,聚到一处吃饭非常不方便,因此就将家分开了。从此以后,平安村再没有已婚兄弟长期同居的家庭出现。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多个兄弟,或者是兄弟依次逐渐分出,或者是等弟弟结婚后一次性分家。因此,即使有时会出现两个已婚兄弟同居的情况,这也是临时的,最多也不会超过一年。而在这一年里,大家也都是在为分家做心理上和物质上的准备。因此,目前平安村的分家是主动的选择,而不是家庭矛盾无法化解时无奈的结局。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父母生前兄弟分家”的概念和“生前继承”的概念内涵大致相同,但是“父母死后分家”和“死后继承”的概念却大相径庭。首先,两个概念起源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一个是中国本土的文化概念,一个是源自西方的现代民法概念;其次,两种情况下对财产的实际安排是不同的。“父母死后分家”指的是,在父母去世以前兄弟们维持一个扩大的家庭,俟父母去世之后才在兄弟们之间进行家产的分割。而“死后继承”指的是,子女们在成年以后自己独立生活,自己独立建立家庭,等到父母去世之后,继承父母的遗产。其实,在现代法律体系中,根本没有家产的概念,只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这一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一方去世之后应当进行分割,以使有继承资格的人继承死者的个人财产。现代民法体系是完全建立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上的。而中国传统的财产继承制度的理念基础是“家产”的概念而非“个人财产”的概念。因此,在中国推行现代民法制度的阻力是可以预料到的。

本研究的目的不是探讨目前中国农村家庭为什么不能实行“父母死后分家”的财产制度,这样的制度即使在中国古代都无法完全实行,何况现代。这样的一种制度只能仅仅作为一种文化理念而存在,这一理想由于人的本性的限制,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官宦之家、富商大贾等)才能实行,正像许烺光所论证的那样(Hsu,1936)。本研究要解决的问题是,在目前的中国农村为什么无法实行“死后继承”的财产继承制度,而这样的继承制度本来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因此,我们要进行的对比不是“父母死后分家”和“父母生前分家”之间的对比,而是“生前继承”(亦即“父母生前分家”,或父母生前即把家产的控制权移交给儿子,如果只有一个儿子的话)和“死后继承”之间的对比。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阻碍国家法律在农村实施的因素是什么?是什么原因使得父母必须在他们有生之年把自己一生积累的财产交付给自己的儿子?这样做对父母和子女两代人生活的影响是什么?这样做又对农村的社会生活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同类推荐
  •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
  • 医疗损害赔偿

    医疗损害赔偿

    近年来,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日渐成为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如何正确地处理各类医疗纠纷,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由于《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改变了施行已久的医疗侵权纠纷二元化处理模式,医疗侵权责任不再按照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区分,而被《侵权责任法》统称为医疗损害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刑法分则第6章所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宣讲和普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乾隆十三年

    乾隆十三年

    乾隆朝历史相当久长,所以不能不作分阶段的研究,本书所述即其第一个阶段,乾隆朝前十三年的历史,当时朝廷如何感受若干现代问题(如人口问题),提出跨时代有创意的发展政策(与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改革一脉相承),如何作出欧洲式的“现代反应”(如加强政府),以及打算“回向三代”,做中国历史上最好的皇帝,都是本书的重要内容。但天下不如意事常八九,尤其是乾隆初年曾有预言“十三年必有拂意之事”,果然这一年就发生了许多不尽人意之事,从家庭到朝廷,从财政到经济,从政治到战争,也连带引发了政策的全面“收敛”。
  • 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轨附苾刍习学略法

    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轨附苾刍习学略法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绮梦柔花

    绮梦柔花

    武当俗家弟子林枫在执行一次危险任务时成功穿越到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在那里强者为尊,没有天地法则的限制,杀人夺宝更是家常便饭。林枫怀着他那个俗世的绮梦来到了这里,且看他如何在这里一步步走向他的绮梦......
  • 请永远不要原谅我

    请永远不要原谅我

    本书是长篇小说。那霎在五年后重新遇见了邓季季,那个在她中学时期给予她除了外婆之外惟一亲人般呵护的英语老师,只是她发现自己不能再像以前那么任性了,但是还是有些不习惯,她在慢慢学习从日积月累中习惯并且成长。
  • 苔丝

    苔丝

    苔丝是个美丽的乡村姑娘,纯洁,善良,又有韧性且善恶分明。由于家境贫穷,给与自己同姓的贵族德伯家打工。结果她被主人家的儿子亚历克·德伯诱奸,并生下了一个私生子。由于这个“罪过”,苔丝很受鄙视。在巨大的压力下,再加上小孩夭折,苔丝离家来到一个牛奶场工作,遇到了牧师的儿妇安吉尔·克莱尔。两人相爱并结婚。但在新婚之夜,苔丝向他坦白了自己的过去,安吉尔竟将她抛弃,独自去了巴西。生活困苦,备受侮辱的苔丝苦等安吉尔回来无果,无奈成为了亚历克的情妇。就在这时,安吉尔抱着忏悔的心情,来到苔丝身边想和她重新在一起。这时苔丝杀死了亚历克。在他们逃亡的途中,苔丝被警察抓到,被判了死刑。
  • 蔷薇的记忆

    蔷薇的记忆

    我们之间的情谊,到底是错过的爱情?还是不值得留念的友情?我们的青春,不像他们一样欢乐,开心。反之,是那般黯黑,叛逆……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依赖?或许我们曾经以为,小时候的喜欢,只不过是一种依赖:反之,小时候的依赖,便是喜欢的爱恋……或许,我们的认识是差错……或许,我们的友情是过失……或许,我们的爱情是过错……
  • 尊王无泪

    尊王无泪

    残暴不仁?滥用职权?呵!传言,她是昏庸者,贵为王爷,不服命令,杀!她是滥情者,四处留情,却视之草芥。突然一日惊觉,昏庸?滥情?如真是如此倒是好了!谁说昏庸?把所有权利集中,扶持弱势皇女上位。谁说滥情?花月常驻,却洁身自好,仅对一人执着钟情。?
  • 杳杳寒山道

    杳杳寒山道

    正是因为年少所以轻狂,正是因为年少所以无知。青春总是参杂着许许多多的故事。缘分很奇妙,它让林杳和沈墨寒相见、相知、相爱、相守。还记得林杳和沈墨寒的第一次遇见,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行李箱。然而林杳与沈墨寒相遇的那一刻,缘分便已把他们两个人拴在了一起,但是命运的道路总是坎坷,布满荆棘,他们能终成眷属吗?.........
  • 公元纪

    公元纪

    一个物种相对于一个纪元来说是短暂的,当我捧起《山海经》这一类的古代书籍时,我很难想象古人究竟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人类到了今天真的只有短短几千年的文明历史吗?还是内中别有隐情?或许,我们眼前的世界绝不是我们眼中这么简单……
  • 情深入骨:腹黑总裁太粘人

    情深入骨:腹黑总裁太粘人

    史上最粘人的总裁,她跑到哪里他都能找到,她怎么躲,都会被挖出来。有时候程亦果觉得,他们应该角色互换的。“果果,下班后等我。”“嗯。”“果果,你要陪着我,一生一世。”“好。”“骗我是小狗。”“……”“嗯?”“不骗你!还有你要是再烦我……”“老婆乖乖敷面膜,我去洗尿布带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