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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有风时白杨萧萧,无风时野花悄悄(2)

罗念生半是生气半是怜惜地写信责问他,为什么不珍惜在清华念书的机会?朱湘平静地回答:“你问我为何要离开清华,我可以简单回答一句:清华的生活是非人的,人生是奋斗,而清华只钻分数;人生是变换,而清华只有单调;人生是热辣辣的,而清华是隔靴搔痒。我投身社会之后,怪现象虽然目击耳闻了许多,但这些正是真正的人生。至于清华中最高尚的生活,都逃不出一个假,矫揉。”他后来又多次恨声恨气地跟罗念生讲:他是真恨清华的呆板。他若是有仇家,一定劝那人送儿子来清华,这样才害得死人。

朱湘的表面,似乎对于自己的被开除,保持了一种淡定的从容,没有什么大的反应,但他的心也应该是郁积了一肚子的晦气的。他把这股晦气压在心底,事后才慢慢地发散出来。孙大雨在《我与诗人朱湘》中讲:朱湘1924年被清华开除后,不得不南下回到了南京兄长的家中。在经过上海之时,他曾经住在孙大雨的家中。当时的孙大雨仍然待在寂静的清华园,他曾特地给疼爱自己的母亲去过一封信,要母亲好好款待朱湘。当年的孙家家境尚没有败落,住在上海南市富丽的城隍庙一带,家里都雇佣着做事的下人。孙大雨的母亲收到儿子的信件之后,待朱湘十分周到,每餐均供应四菜一汤给他一个人享用。可是,那一日,孙家的厨师在做晚餐的朱氏宗谱中的朱湘时候,不小心将菜肴的款式与中午的重复了。心情不好的朱湘当时就把煮好的饭菜,倒扣在了摆好的餐桌上,令孙大雨的母亲甚是难堪。此时的朱湘,也许并非刻意而为,不过借机宣泄内心晦气而已。

朱湘在学业上的中道受阻,令朱氏的兄长们颇感失望。

但这时的朱湘已经是大人,岁月与他的脾气俱长,兄长们多讲也是无益。考虑到父亲的临终嘱托,兄长们乃说服朱湘于是年成婚。

朱湘结婚的对象叫刘霓君。

她的父亲也是一个翰林。曾经与朱湘的父亲朱延熙一同在江西的地方上做过官。两人同为翰林出身,均喜欢在公干的闲暇吟诗作对,再喝一点小酒,在个人的性情上可以找到一些共同点,于是两人建立起了不错的私交。后来讲起彼此家庭中的儿女情态,两位父亲觉得朱湘与刘霓君这一对,在年龄与家庭背景上都彼此相当。因此,即由双方的父亲做主,定下了这一门婚姻。

到朱湘与刘霓君成婚时,刘家曾经显赫的家族已然破落了。父亲已死,母亲也因为在家族财产分割时被族人欺负,患了痴呆。刘家的人丁也是凋零的,霓君只有一个哥哥,家庭的变故已让兄妹两个力不从心。当时,霓君的家庭像一丛在水中动荡不已的浮萍,先是飘落在江西,后来又辗转到了湖南。霓君是听到了朱湘南下的消息,才由哥哥护送到了南京。

1924年,朱湘与刘霓君在南京结婚。

当时,虽说是进入了风气大开的民国时代。但民间的人文礼仪还是传统的、旧的东西占着上风。朱刘两家俱有旧式的官宦人家的底子,因此双方的兄长就希望为他们举行一场传统的恭顺礼义的婚礼。

父亲早逝。长兄为父。幼弟朱湘的新婚大典当然是由朱府的长兄主持。

可是,当主持礼仪的朱家三哥吆喝着拉长嗓音,要一对新人给家庭中代父行使职权的长兄行跪拜的大礼时,仪式忽然就梗塞了。

麻烦出在朱湘身上。朱湘认为民国的新风已经吹拂许多年了,他是接受新式教育的学子,他的婚事必须新办。他不肯给长兄行跪拜的礼仪,而只肯行三鞠躬的礼仪。朱家三哥当时在武汉做着高官,也是在场面上相当看重面子的人物,婚宴是有一些当地名流参加的,朱湘的倔强不屈,令他的二位兄长很失面子。朱家三哥也是一个暴躁的人物,他当时就把喜烛打成了两截。就在婚礼上,朱湘与二位兄长间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朱湘一怒之下,竟于当夜携带新娘从长兄家中出走,搬进了寡嫂薛琪瑛的家里。这样,朱湘与长兄、三兄之间的往来竟由是断绝了。

朱湘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夫人,老住在寡嫂薛琪瑛的家里,也不是长久之计。1925年,经老朋友陈望道的举荐,朱湘先是跑到了上海大学教授英文。但当时的上海学潮闹得厉害,学生三天两头地罢课,教员们的薪俸也被迫停发。朱湘觉得南方的生计艰难,就回到了旧友相对集中的北平,在当时的适存中学教书存身。

也就是这个时期,朱湘与闻一多、刘梦苇、徐志摩等人结识了。徐志摩过去读过一点朱湘的诗作,他就请朱湘给由他和闻一多主持的北平《晨报》的《诗镌》供稿。《晨报》是闻一多、徐志摩等“新月派”人士一个重要的文学刊物。朱湘虽然间或会参加当年肥马裘衣的新月人士的一些活动,但贫弱孤傲的他自认自己与新月派不是同路人。他在思想情感上与新月派的贵族作风均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他是从骨子里厌恶新月派贵族式的年轻气傲的。

有一次,朱湘告诉罗念生:徐志摩那人,家里面吃一回早点,单是水饺就摆出了各式的花样。后来,朱湘又记恨徐志摩没有为早逝的诗人刘梦苇、杨子惠作一个大型的诗纪念专刊,就与徐志摩分道扬镳了。再后来,在朱湘的困难时期,罗皑岚问朱湘:“你与新月社交往多,为什么不去北大教书?”朱湘鼓着眼睛回答:“北大有胡适之一股学阀在那里,我去求他们犯不着。”不久,朱湘与闻一多的关系也进入了寒凉的冬季。

但是,无论如何,与新月社交往的两年间,是朱湘诗创作上的最好时期。他出版了《草莽集》,这使得朱湘在诗坛上崭露头角。他的文学创作的羽翼也在现实生活的磨难下,渐次变得坚韧。

幸运的是,不久之后,在孙大雨和罗念生的帮助下,朱湘得以重新回到了清华园。

当时清华园的校长是曹云祥。

在清华大学的发展史上,有三位校长是功不可没的。他们是曹云祥、罗家伦、梅贻琦。其中,1922年的4月到1927年底,是曹云祥的校长任职期。曹云祥对于清华大学部的始建、国学院的兴起以及教授治校制度都起到了奠基人的作用。曹云祥最有名的段子,就是在1925年力排众议,聘用了三十六岁的陈寅恪担任研究教授。

孙大雨对于曹校长的爱才也是有所耳闻的。1926年,孙大雨联合罗念生跑去找曹云祥,恳请让朱湘复学。曹云祥看了孙大雨带去的《草莽集》,语气平缓地问罗念生:“你真的认为朱湘是天才吗?”罗肯定地回答:“绝顶聪明。”曹校长点了点头。后来,他就对这两位学生说:“我看了朱湘的诗,似乎也是有一点的才气,你们就代我通知他回来上课吧。”

就这样,朱湘终于又回到了清华学校学习。这时的朱湘在社会上有过一番阅历锻炼后,他的学问似乎也有了精进的发展。他在英文课时,曾经将自己的得意之作《咬菜根》当场手译成英文交给老师。任教的美国人史密斯先生在课堂上念了一篇后告诉朱湘:以后我的课你就不必特意来上了,后面的大考再交一篇作文就行了。还有楼光来先生,当年在清华园主讲莎士比亚的课程,他也叮嘱朱湘:不必每次都来上课,做自己的事,最后的大考来考一下。

与朱湘学问的精进相对的,是他经济的困窘。因为家庭的开支依赖于寡嫂薛琪瑛的间断支援,当年的朱湘穷得经常是饭都吃不饱。不过,即使如此,他的心底却时时惦念着自己的文学创作。他曾经硬是从牙缝间一点点地挤出钱来创办了一个刊物——《新文》。订户虽然有京、津、沪、宁、广州、新会、柳州、沈阳、吉林乃至日本等地的人士,可惜订阅的总人数只有二十余人。而朱湘的抱负是“五年内使其遍及全国”!且规定刊物上只刊登他自己的诗文,采用的也是他自创的标点符号:黑点与白圆。这样,这个刊物每期朱湘都要赔进去十余元的钱,这对于衣食尚不能保的朱湘来讲,已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了。朱湘最终是因为“手头拮据,不克如期印行”了。

本来,文学性娱乐大众的文章,要自己出钱来印行,亏本几乎是注定的了,但朱湘仍愿意这样做。朱湘后来在写给友人的信中讲:“我记得从前印《新文》月刊,看到几大捆的书打开的时候,什么都是自己出的主意,那一股滋味真是说不出的那样钻心。”这样的精神盛宴,自然不是当今的一些功利之徒可以领略的了。

1927年8月,曹云祥校长为朱湘争取了赴美留学的名额。

他最初是在威斯康星州的劳伦斯大学,跳级进入了四年级的高级班,学习拉丁文、古英文和法语这样古老深奥的语种。

后来有一次,好像是法语教员在给学生朗诵法国作家都德的文章。当教员读到“中国人像猴子”一句时,美国学生就扭头冲着朱湘大笑。这令当时的朱湘相当愤懑,他以中途退堂来表示自己的抗议。后来,虽然法语教员亲自向他表示了歉意,但他仍然不满于劳伦斯大学的学习风气,转去了芝加哥大学继续学习。

这一回,朱湘小心地选择了德文和希腊文作为自己攻读的专业。他试着将中国唐朝李白的飘逸诗作译成英文,发表在芝加哥大学的学报上,颇受当地一些学子的欢迎。可是,朱湘在芝加哥大学也没能待多长时间。因为当年的那位朱湘,尽管说在孱弱而又消瘦的身子上套了一件颀长的西服,然而,他矍清苍白的脸上阴郁的表情,似乎总是散发着他的孤寂与不如意,因此他并不是个受欢迎的人。1929年春,他的一位教授无端地怀疑他借书未还,这令朱湘很是生气。随后,当地的一位肥美性感的女生也嫌隙朱湘冷清,而不愿与其同桌而读。朱湘的怒火再一次飚扬了,他愤然而去,后转去了俄亥俄大学。

的确,朱湘是丝毫不能容忍任何人对他不敬的。

他在俄亥俄大学的最后求学生涯中,仍然讥讽当时风气领先于列国的美国为“死牢”,他总是强烈而又敏感地维系着个人的尊严。故而,那样的学习过程,到了后来,对于聪慧早熟的朱湘来讲,是没有什么意趣的。所以,他在美国的学习,只有两年多,就提前归国了。很多人为他没有获得一个相当的学位而惋惜,可朱湘在临上船归国前,却傲然地对大家说:“博士什么人都考得的,像我这诗却很少有人能作出来。”

不过,朱湘此次的留美还有另外的收获。也正是在他留美期间,朱湘开始放慢了自己毛糙不安的生活步子,第一次用心地审视自己的妻子。

从前,在国内的时间,朱湘与刘霓君的婚姻虽说是存在了数年,至朱湘出国留学时,他们甚至有了一对儿女。但是,年轻的朱湘猝然临对那风生云起的中国大势,他的生活步履真的是太匆匆了。这样的匆匆之间,他根本无暇顾及自己的妻子和儿女。

后来,朱湘颇感意外地来到了美国。国内严酷的生存环境倏忽从他的生活中跳开,以至于身在美国的朱湘,仰望着天空一轮水洗过般的皎洁明月,经常都会有一种不知今夕何年的叹息。寂寞中,朱湘回想自己走过的路,忽然就觉得自己这几年间最对不起的人,还是那一位默默地站在自己身后的妻子。

刘霓君嫁给朱湘时,他就是一个在困惑与穷苦中走得跌跌撞撞的人。朱湘的性格不甚稳定,做事情仿佛总是缺乏恒心,人也经常是从南到北来去匆匆。刘霓君应该是识字的,对于挫折与委屈有着柔韧的适应能力。她是一个传统道德观念甚强的女子,她只是本着嫁汉随汉的传统民间的做人准则,从南到北地尾随在朱湘的身后。她与朱湘的婚姻,真是可以用居无定所、温饱难求来形容。

长期冰封于朱湘心田中的一条春涧,在他远离家乡亲人在美求学时,仿佛受到了春天季风的召唤似的,潺潺地流了出来。朱湘开始反省自己,讲:“几年来只有北京初见面时候最好,那时候人是两个人,心只一片心,那时候我过得最快活。”

如此一来,在美留学的两年间,朱湘几乎每星期都给爱妻刘霓君写一封缠绵悱恻的情书。这就是朱湘后来有名的《海外寄霓君》。

讲起中国文人的多情,我们可以如数家珍地谈论起鲁迅致许广平的《两地书》、徐志摩致陆小曼的《爱眉小札》,以及沈从文致张兆和的《湘川书简》。它们都堪称现代爱情文书的榜样。这些情书也展现了民国爱情的四季特色,像鲁迅秋的成熟、徐志摩春的缠绵、沈从文夏的热烈,他们从自己生命的不同角度阐发了人生的美好与绚烂。而朱湘的《海外寄霓君》是丝毫不逊色于上述名家的爱之宣言的。

我读朱湘的《海外寄霓君》,感觉它的可贵之处就在于,朱湘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是丝毫没有考虑过日后会被人家公开的,所以,就没有一点作秀的成分。否则的话,朱湘也是可以对于自己的书简稍加润色使之更加耐读的。不过,也正因如此,朱湘的书简中,写的是一种真性情,丝毫不加伪饰地展示了朱湘温情家常的一面。

我们在阅读时正因为透过了一种仿佛洒落了一地细碎残阳的生活细节的描写,今天才可以看见一位轻曼而语、柔肠百结的朱湘朱湘与刘霓君徐徐地向我们走来。

霓君的原名为刘采云,霓君是朱湘娶她后改定的名字。朱湘从美国寄回的万里鸿书中称霓君为:霓妹妹、我最亲爱的、最爱我湿润的鲜花,仿佛他每一天都会惊奇地发现那个女子不同层面的姣好之处。

作为一个女子,我想当年的霓君在听得了如许魅丽的称呼时,内心里一定会有一份沉静的喜气。当然,朱湘最令我感动的,还是他竟然想到把一个自己欢喜着的女子昵称为“细君”。

“细君”,我猜,读到此语,当年在清辉月色下展书而读的霓君,也会像我今天这样骤然一惊。后来,看了朱湘信中的解释,才觉得这一称呼中包含了诗人的多少柔情蜜意!

东方朔诏拜太中大夫一职后,以性格的诙谐多智而受到了汉武帝的赏识。

有一次,汉武帝为表示与臣同乐的意思,就下诏让官员们到宫里领肉。等了一两个时辰,分肉的官员迟迟未到,东方朔等不及,就自己拔出佩剑割了一大块肉扬长而去。

皇帝的诏书未到却先行取肉,那是对于皇权的一种大不敬,而不敬皇权必是死罪。第二天,汉武帝一言不发,怒容而视。东方朔则不慌不忙,侃侃而辩:“皇上,您应当夸奖我的割肉,而不应该是责罚我。首先,我径自拔剑割肉,这是一种勇敢!我只割自己应得的一份,而没有多割,这是清廉!而我割得肉之后,立即回家献给了我的‘细君’,这就是男人对于女子的一份真爱了。”东方朔在这里,小心而又煽情地将自己的妻子称之为“细君”。“细”乃细小,“君”即至高无上的君主,“细君”者,即把爱着的女子比拟成了楚楚可怜的“小皇帝”。汉武帝咀嚼着词汇中的新意,忽然间龙颜大悦,遂又赏赐东方朔鲜肉一百斤。东方朔也就乐呵呵地挑回去孝敬他的“细君”了。

所以,朱湘称呼自己的妻子为“细君”,那是对于霓君的一种柔媚到近乎于讨好的赞赏。天下的女子都曾经有过春水的柔盈,上天创造盈盈秋波般的女子本来就是给男子疼爱的。所以,天下的女子们,倘若有一位男子,把你小心翼翼地轻放到了“细君”的位置,千万不要放过他。因为,那一种爱已是渗透至骨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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