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提到“政治正确”的电影制作较可能获得奖励,公营的制片机构受政党意识形态操纵,再从中获得政治与经济资源的状况尤其明显。公营的制片机构如中影等顺应国民党的意识形态展开制作鼓舞爱岛情绪及宣扬国族主义的影片,配合保守的政治意识,拍摄许多爱岛影片,不单受到政府青睐,在市场上表现也相当不错,证明了电影对于整合推行国族意识,安抚、招安民心的效果相当好。
3.总体国家发展与电影工业
除了直接影响到电影的政策之外,为了完整检视电影作为一种工业,处于整个国家经济体中与其他工业的互动以及整体经济政策对电影工业的影响也是必须分析的。1971年后,台湾对外交往不断受挫,中国台湾与日本的电影交流几近断绝,这些事件都对台湾电影的外销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1979年4月,美国与中国建交,台湾经济大受影响,政府于是决定开办十大建设,将资源投注在公共建设与电子、信息工业以期带动经济发展。电影工业并不在政府经济政策的鼓励范围之内,又逢海外市场相继对台湾影商擅拍、抢拍的功夫类型片设限,台湾电影的景况自此开始渐渐恶化,加上上节提到的内部问题造成跟风、滥拍的情形,以至于无法与升级成功的香港电影竞争,更是使台湾电影工业在面临内忧外患的重重问题之下每况愈下,虽仍有《成功岭上》与琼瑶巨星公司的成功案例,但都只属偶然个案,于整个行业并无明显提升的效果。
四电影媒介的转型与适应——电视、
录像机与录像带的普及
前段提到1970年代中后期,电影院在台湾人民生活中的空间文化意义渐渐质变,成为休闲、约会等假日休闲的活动,电视、录像机则越来越普遍地进入了各家客厅,成为最贴近人民生活的休闲活动。甚至可以看到到了1979年,几乎每家都有一台电视机。加上这时政府开放离岛旅游,台湾人民在娱乐上的消费预算产生大量分散,电影对于人民娱乐消费的重要性比起1960年代大幅降低。
然而在面临电视兴起时,电影业界初始并未能与电视合作,反而开始了一连串排挤电视媒介产业的行动。除了联合禁止销售本土片的版权给电视业者外,1971年,电视学会更颁布《电影电视演员范围划分公约》及《影视团体自救方案》,对制片、发行、戏院及演职员都有相关合作抵抗电视业者的办法与提升水平以竞争娱乐版面的要求。
《电影电视演员范围划分公约》的订定,在制片方面,强烈要求提高水平及协议互不挖角外,也严格要求制片业者必须提高演职员酬劳,并不得聘用参与任何电视演出的演艺人员,并办理电影演员登记作为该制片机构聘用演员的参考。违反公约者将予以不发产地证明、不上映其所出品的影片,或不供给影片上映等处分。但该条款受到演艺人员的强烈抗议。在一番冲突后,电影电视两方才协商成立协调中心,并同意有条件地开放部分演员双栖演出,但影视双方彼此并不直接合作。从今天大媒体集团垂直整合获利模式的观点来看,当时电视媒体快速成长并普及进入家庭之中,电影业渐渐远离家户且错失与电视妥善合作达成媒介产业综效的时机,间接导致了1980年代台湾电影产业产值的缩水。
与此同时,香港面对电视兴起则有不同的态度。在1971年时报纸曾刊载香港电影界对台湾电影界的建议,其中第二点即指出,希望台湾电影界在面临媒介竞争时更要好好掌握、发挥电影的媒介特质,即大屏幕、音响效果等,不要为了与电视竞争而抢拍媚俗、低俗的内容,造成反效果。然而台湾政府虽加强政策管制,但到1970年代中后期电视与录像机录像带结合后,实在对电影票房构成强大威胁时,台湾电影又开始出现大量质量良莠不齐的功夫片、复仇片甚至是色情片,让观众对台湾本土片更加失去信心,买票进戏院看本土片的意愿大幅降低。
电视机、录像机台湾家户拥有率的提高,直接造成的是录像带及其拷贝技术的发达与普及,盗版问题在1970年代中后期开始逐渐浮出水面。当时的台湾本土片第一天在岛内上映,隔天就有录像带的盗版版本流入东南亚市场,据统计,第一影业两年间遭盗录的损失金额就达到“亿万”之巨。当时电影片商采取的对策是不供片给东南亚戏院,外贸市场的萎缩直接影响了制片公司的利润,制片数下降不少,许多台湾本土戏院也受到波及,无片可播的情况日趋常见,只好以旧片垫档,恶性循环的结果是小型戏院纷纷倒闭,加剧了戏院环节的集中垄断。此时香港地区、日本及好莱坞等外来影片,更因盗版问题而将台湾市场列为最后上映的地区。有数据显示,当时电影录像带出租方面市占率最高的是本土片,证明许多观众不再进戏院看本土片,但能透过其他管道来看本土片,如此一来电影产业的获利模式面临重组,而其中不法盗版对于本土片的危害又会比外片更甚。在版权概念不普及时,虽1979年开始陆续颁布取缔非法录像带的措施,但短期内成效有限,录像带的风行实质上大大危害了台湾本土电影业者的利益和整体产业的发展。
五迎战最熟悉的敌人——与香港电影的竞合与败退
纯就电影工业来探讨,影响台湾电影最巨大的其实是香港电影。1970年代间台港电影界在文化、政治、经济三个方面都有竞有合,本节将针对香港电影工业的状况,对照同期台湾电影工业的状况加以分析。
1970年代初期,香港电影被视为台湾影片的一种。一方面大陆地区处于“文革”时期,香港电影与其合作或销往大陆较为困难,另一方面台湾在面临困境时急欲拉拢香港,对于岛内岛外的电影产业又有许多奖助措施,故香港电影界也乐于顺服台湾方面的意识形态,与部分台湾电影商合作,以台湾影片身份接受台湾当局补助来台拍摄影片,并以台湾影片身份在台映演。1970年代初期的香港影片不同于1960年代,开始采用国语发音,不仅顺应台湾去方言化的政策,更削减了因语言而造成的文化差异,加上台港两地此时流行拍摄黄梅调、功夫武侠、爱情文艺等题材的影片,脱离社会、政治等严肃内容,两地电影的题材趋同性高,竞争较为单纯,自此香港电影成功打入台湾市场,正式与台湾土产影片展开竞争并快速取得优势地位。从下列的图表可以看出,1970年代以后,香港电影的产量便一路领先台湾电影,即使是在最低潮的时候,与台湾电影相比也是较为繁荣的。香港电影利用台湾政策与市场的情形可以从赖慧中导演的描述中探知,当时台湾政府为鼓励资本进入台湾市场,开放外资公司从外国进口底片,待出口后再将税金退回(押税政策)。此政策造成许多台湾业者前往国外虚设公司回国拍片,行逃税之实。就香港方面而言,当时香港的冲印公司(东方、长江等),为了争夺台湾的冲印市场,产生垫底模式,即指先帮台湾制片公司垫付底片资金、税金并提供底片,顺势帮忙安排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地的版权,当时台湾公司的作品都以香港电影公司的名义出品与发行,久而久之也为香港电影产业累积了一定的经验与资本。
历经1970年代中期邵氏、电懋等大型片厂从基层人才到设备、场地、院线的全方位培育,香港渐渐成为华语电影的生产重镇。到了后期,所谓香港电影新浪潮开始出现,香港电影工业茁壮成长之后,包括成龙主演的《蛇形刁手》(袁和平,1978)、洪金宝自导自演的《肥龙过江》(洪金宝,1978)、邵氏出品的由刘家辉主演的《少林三十六房》(刘家良,1978),还有许多新艺城的电影都在台湾的民间与电影奖项上大受欢迎;至1979年,香港动作片《师弟出马》(成龙,1980)、《A计划》(成龙,1983)等更是屡屡抢下年度最卖座影片的殊荣。这个时候的香港电影类型不论是喜剧、动作片、爱情片都较台湾的作品精致,同时间的台湾电影兴起的是由《错误的第一步》(欧阳俊,1979)开始的117部所谓“台湾黑电影”,并不是贬抑社会写实片,只是其制作质量明显较差,而且后继的作品多是抄袭先前成功的模式以至于落入窠臼,实在无法与升级过后制作精良的香港电影对抗。不仅在台湾本土,原本利润丰厚的星马的市场也渐渐不再信任粗制滥造的台湾影片,香港电影便趁势全盘接收。影评人黄建业(1998)认为,台湾电影在1970年代的挫败可归因于台湾经济状况中的中小企业喜好冒险犯难、欠缺长远发展考虑的经营习性。黄进一步指出当时的台湾影业沉湎于星马市场,迷信明星与类型电影,忽视产业升级与人才培育的问题,而同时香港电影公司如新艺城、嘉禾等则成功升级,两相竞争之下便使台湾在进入1980年代后逐渐丧失海内外市场的青睐。
承接黄建业的叙述,中小企业在电影工业中指的可以是前节提到的“一片公司”的风潮。“一片公司”出现确实造成市场活络,但意图炒作短线不但无法集中资源培育较大规模的电影生产,也无法协助人才的培育,更遑论带动产业整体升级。反观香港电影新浪潮,以新艺城公司为例,制作不再受到发行与映演的控制,邵氏与嘉禾等大公司控制的主要是制作与发行,知名导演徐克、许鞍华等则开始投资成立独立制片的工作室,映演管道也相当配合。然而台湾新电影的导演如杨德昌、侯孝贤等想要效法这套模式,成立小规模的独立导演工作室,却因为疏于管理、缺乏经营人才,因被控制戏院的发行商垄断而缺乏正常的映演管道,以及漠视观众口味等问题而失败。黄仁在文章中也曾提到,1970年代末期台湾电影产业的乱象导致制作预算大幅降低,1980年代后从原本可以有一千五百万的大制作降到最多约五百万,然而同时香港电影却因票房在各地成功而使预算得以不断增加,制作越发精良,彼长我消的情况下,市场的需求并未减少,港产片因而得以不断侵蚀台产片的利基,直接导致1980年代台湾电影工业的没落。
六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针对1970年代台湾电影工业的情况及背景进行描述与分析,先从电影产业内部的制作、发行、映演三环节开始叙述,发现1970年代初期台湾电影工业靠着许多知名导演及其所合作的制片机构生产出的优秀作品,不管在本土市场还是外销的东南亚市场都争取到了不错的成绩,承继了1960年代闽南语电影在票房上的繁盛状态。然而在1970年代中后期,一些外部性问题的产生剧烈地影响了台湾电影工业发展:政策上,台湾当局紧绷的政治意识形态压迫电影工作者在国际上的发展,本土经济发展政策也未能全面补助电影产业,仅扶植部分“政治正确”的电影产制,资源分配的失衡导致台湾电影公营及私营片厂为了配合政策争取补助,或为了市场竞争求取生存,生产影片的类型单一化,开始跟从西片和港片而失去原创性。虽然数量上仍是成长的态势,但常有粗制滥造的情形出现,票房每下愈况,甚至丢失了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等华语电影的外销市场。
与此同时,适逢电视与录像机、录像带的普及,电影工业在早期传播新科技发展史的必然趋势下对电视媒体及其工作人员展开一系列的联合排挤行动,无法及早开始尝试与之合作及整合发行。从今天媒体产业垂直链接的观点来看,当时的排挤其实造成台湾电影业者错失了跨媒介综效能带来的大幅利益。而在电视与录像带兴起后所衍生出的盗版问题,也大大地伤害了电影工业的内外销市场。
更重要的是,1970年代中后期台湾电影工业内部的垂直整合状况开始质变,中游的发行商整合了下游的戏院业者,形成控制整个电影产制流程的霸权阶级。台湾电影产业的诸多问题都在1970年代台湾电影工业控制权集中于发行环节上的现象中发酵,这些在黄仁书中被描述为“终日打麻将、上北投、骂观众”的发行商,在上游控制了制片业者,制片业者若无法与其合作,拟定合其口味的拍片计划,则不仅无法获得拍片资助,更可能没有戏院可供映演。如此一来即便勉强拍完想透过新兴的录像带出租推广,在当时整个产业链的获利分配模式下,未经院线洗礼的影片售价并不乐观,制片业者若不妥协,势必将入不敷出而面临倒闭。这些大发行商在下游又控制了戏院,随着电影院在社会光景的推移中从乡村搬到都市,从日常消遣转到假日娱乐,戏院业本身也面临集中的趋势,纵使多厅电影院的兴起提供给整体电影市场更大的含纳量,但在发行商向下垂直整合的情况下,戏院所映演的内容比例在发行商保守的思维下,由有票房保证的好莱坞和香港电影占去了大半,保留给台湾电影的银幕数其实相当有限。
当时的发行商观念守旧,选片与排片策略多建立在旧有经验上,而非市场调查与研究,迷信大牌与特定类型的剧情结构。为了争取由发行商整合控制的有限银幕数,制片业者争相跟拍香港与好莱坞受欢迎的题材,或复制先前曾热卖的题材,造成整个电影创作环境的僵化、不自由,乃至于沦落到一味跟拍、抄袭,而在与升级后的香港电影及西片的竞争中节节败退。另外,当时有许多“一片”制片公司,在选定角色、设定剧本完成,争取到发行商首肯资助后,制片公司等于买了稳赚不赔且可以顺利上映的保险,便常常敷衍了事、马虎交差。这种情况下制作出来的作品在戏院上映后更使观众对台湾电影失去信心而更加偏好外来电影。
制片业面对发行商旧思维造成的僵化制作环境,许多有想法的导演开始成立独立工作室,如杨德昌、侯孝贤等,也开创了所谓的“台湾新电影”时代。但这些电影在影展获奖的光环并未能照耀在台湾的电影市场表现上,一百多部台湾新电影与其他三百多部商业导向的台湾电影在1980年代整体市场表现与由成龙、新艺城领军的香港电影和好莱坞电影有着显著的差距,发行商也不留情面地把春节档与暑假档等重要档期腾给大卡司大成本的港片及西片。1970年代的台湾电影在上述内外不利因素的交互作用下,不仅失去本土市场,外销市场与此同时也渐渐萎缩,在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等地区都节节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