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意字是合体字,它必须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字部件,它的部件均为意符。会意字的造意具有直观性,部件多系独体字,部件基本上呈整体性且以本义参构,各部件的义素间有合理的逻辑关系,经整合后产生新义。(《说文会意字研究》,60页)
会意字的构字部件是否一定要成字,部件是否一定要以本义参构,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探讨。石氏认为会意字的“部件均为意符”,因而将会意兼声字排除在会意字范围之外,似乎也不是很妥当。
石氏虽然比较注重会意字的构形描写,但对会意字的表意模式关注不够,特别是对很多现象止于描写,而未对它们形成的原因作进一步解释,这些都是需要我们继续深入研究的。
2.1.23在《汉字构形学讲座》一书中,王宁总结出了汉字的11种构形模式:全功能零合成字、标形合成字、标义合成字、会形合成字、形义合成字、会义合成字、无音综合合成字、标音合成字、形音合成字、义音合成字、有音综合合成字参王宁《汉字构形学讲座》,53—60页。。所谓构形模式,“是指构件以不同的功能组合为全字从而体现构意的诸多样式。这些样式是由直接构件的功能决定的”同上,53页。。而汉字的构件依其功能可分为表形构件、表意构件、示音构件、标示构件以及在演变中丧失了构意的功能而变得无法解释的记号构件同上,51页。。其中,与传统文字学所说的会意字有关的构件主要有表形构件和表意构件。这样王氏就将会意字依据构件功能分为四种构形模式:会形合成字(表形构件+表形构件),形义合成字(表形构件+表义构件),会义合成字(表义构件+表义构件),无音综合合成字(各类非表音构件)。参王宁《汉字构形学讲座》,60页。
会意的定义
班固的“象意”,郑众、许慎的“会意”,虽皆出于汉代古文学派大师刘歆参唐兰《中国文字学》,67页;裘锡圭《文字学概要》,98页。,然同源而异名,悬揣其所以异,根于命名之侧重不一:“象意”侧重于“象”,拟象也,拟象其所欲表之意,强调其与“意”的象似性;“会意”则侧重于“会”,会合也,强调其合体性。然而由于班固没有给“象意”下明确的定义,又没有对具体文字作出分析,故其所指范围与许慎之“会意”是否完全重合,今人已不可考。但是尽管后人罕用“象意”之名,“象意”与“会意”之别依然隐含于后代对“会意”的研究之中,这就表现在对“会意”之“会”的两种不同的理解上:“会合”说与“会悟”说。
2.2.1“会合”说
第一个对会意做出明确界定的是东汉的许慎: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说文·叙》)
许氏的定义比较简括质朴,以“合”字释“会意”之“会”字,后人多在此基础上阐发其说。本章我们讨论过,贾公彦、徐锴、郑樵、戴侗、段玉裁、王筠、杨树达、裘锡圭、李圃、石定果等人均以“合”、“会合”或相近的意思解释“会意”之“会”(具体定义参2.1),这是其共同点。而对于许氏释语“比类合谊,以见指撝”,各家理解则在大同之中又有小异。
☆☆2.2.1.1关于“类”字。郑樵、段玉裁均以“体”释“类”,此“体”大致相当于“偏旁”;戴侗、杨树达则以“文”对释。实际上,郑樵谓“二母之合为会意。二母者,二体也”郑樵《通志略·六书略第二》,141页。,又说“象形、指事,文也。……文有子母,母主义,子主声”同上,126页。,则郑氏所谓“体”也是指“主义”的象形、指事之“文”,与戴、杨二氏无异。马叙伦则明确说所合者为“象形或指事之文”参马叙伦《说文解字研究法》,77页。,这就将“会意字”和“形声字”排除于所“比”之“类”以外了。
与上不同,王筠谓“会意者,合二字三字之义,以成一字之义”,则他是将“比类”之“类”解作“字”了。无疑,这儿的“字”是独体和合体的文字的统称。石定果则从构形的角度称它们为“成字部件”。这些均较“文”的范围有所扩大。从理论上说,它包括所有的“成字”。
裘锡圭将“类”看作“意符”。意符是跟文字所代表的词在意义上有联系的字符,包括作为象形符号使用、通过自己的形象来起表意作用的形符和不依靠自己的形象起作用而依靠本身的字义来表意的义符参裘锡圭《文字学概要》,11—12页。。义符肯定是成字,而形符则未必成字。如古文字“”(旦)、“”(至)中描摹地平线和目标物的象形符号“”,“”(出)、“”(各)中摹画古人穴居之坎穴的“”、“”,“”(牢)中勾画牲口圈轮廓的“”都是未必能独立成字的象形符号。所以詹鄞鑫也说,“许氏所谓会意并不仅仅指通过偏旁的独立词汇意义来会意的情况,也包括通过偏旁的形象意义来会意的情况”,“在《说文》中,只取偏旁形象意义而不取其词汇意义的会意字很多”,所以他将会意字分为“以形会意”和“以义会意”两种类型参詹鄞鑫《汉字说略》,156—157页。。不过,由于大部分形符都能独立成字,其形象意义和独立成字时的意义往往是重合的,所以有些会意字在造字时到底是“以形会意”还是“以义会意”是很难分清的(如“从”、“逐”等),因此裘氏在给“会意”定义时用了一个统称“意符”而不再细分“形符”和“义符”了。
从独体之“文”到包括独体、合体在内的统称的“字”,再到总括能独立成字和不能独立成字的“意符”,人们对“比类合谊”的“类”的认识在不断地深化。会意作为汉字的一种表词方式,其核心内涵在于意义的会合,至于参与造字的意符是否能单独成字,在会意字的界定中不具特征价值。这一点从许慎对包含不能独立成字形符的会意字的解说中也可得到验证,如:“旦,明也。從日見一上。一,地也。”“牢,閑,養牛馬圈也。從牛,冬省。取其四周帀也。”它们与能独立成字的意符构成的会意字在解说模式上并无二致,可见以“意符”解释“比类合谊”之“类”是符合许氏原意的。
☆☆2.2.1.2关于“合”字。“合”就是“会合”,它是用来解释“会意”的“会”字的。但这儿的“合”不仅仅指会意字意符形体的“拼合”,而且包括它们意义的“化合”,也就是说,整个会意字所表词的意义不等于其意符意义的简单相加,而是要像发生了化学变化那样融为一体,涌现出由会意系统的结构所产生的新的意义。如“莫”的意义不等于“日”加上“茻”,而是指日落草莽间的时间,也就是指傍晚。这就是“整体意义大于部分之和”。从系统论的角度来说,就是在一定的系统结构中,组分之间相互激发,相互制约,产生了孤立的部分及其总和所不具有的特性,也就是整体涌现性(或称突现性,wholeemergence)。参许国志主编《系统科学》,20页。
☆☆2.2.1.3关于“谊”字。段玉裁解释道:“谊者,人所宜也。先郑《周礼》注曰:‘今人用义,古书用谊。’谊者本字,义者叚借字。”王筠也说:“《说文》用谊,今人用义。”可见“谊”、“义”通用,“合谊”即合“类”之“义”。
那么,所合的是“类”的什么“义”呢?石定果说:“会意字……部件基本上呈整体性且以本义参构。”石定果《说文会意字研究》,60页。石氏立论的前提是组成会意字的必定是“成字部件”,因此所合的是“成字部件”的“本义”。这里我们暂不论其前提是否成立,即以“成字部件”论,我们认为,它们在构成会意字时也未必一定以其本义参构,而是以包括其本义、引申义在内的“成字部件”在造字时代的常用义来参构的。如“貝”的本义是海介虫,但由于“古者货贝而宝龟”,所以引申而指钱贝,在“負”、“贅”、“買”、“貶”中,“貝”均指其引申义钱贝而非本义海介虫;又如“行”本义为道路,引申指在道路上行走,在表示行且卖也的“”中,“行”用的是引申义。有时“成字部件”还被作为喻体而产生临时性比喻义来参构造字,如“窅”以似“穴”之目来表示深目义,“灋”中的“水”则表示法律公平如水。从理论上说,如果一个“成字部件”的假借义是它的常用义,则这个使用假借义的部件甚至也可被作为意符使用。
实际上,正如刘志基《试论汉字表意字素的意义变异》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2期。、张再兴《西周金文文字系统论》中所指出的,“字素的构字意义变化有时与字素独立构成的独体字的意义引申相一致,有时则有其独特的意义特点。……与字义引申变化而形成的文字的意义系统相类似,字素的意义变化也构成一个独立于字义之外的客观意义系统”张再兴《西周金文文字系统论》,149页。。比如字素“止”在构字时多表行走、前进等动态,字素“阜”多表上下移动义,字素“又”多表手义,字素“大”多表人义,这些都是它们在独立成字时所不具备的意义,所以不能以“成字部件”的“本义”来概括。至于不能独立成字的“形符”,也就无所谓“本义”了。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认为,“比类合谊”之“谊”指的就是意符所具有的各种“意义”,而非专指部件的“本义”。
☆☆2.2.1.4关于“合谊”。既然“谊”就是“义”,那么“合谊”就是“会合意义”了。但是人们是根据什么来将几个字素的意义会合到一起的呢?贾公彦说:“会合人意,故云会意也。”徐锴也说:“会意者,人事也。”都强调了会意字创造过程中人的主观认知因素的参与。戴侗将“六书”分为“人事”与“天地万物”,并指出“天地万物之繁亦人也。天地万物,人所事也。非人,则天地万物之名不立,故曰万物皆备于我矣”戴侗《六书故·六书通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二二六册,6页。,虽然针对的是整个“六书”,其中自然也包括“会意”。正所谓“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姜亮夫说的“一切物质的存在,是以人的眼所见、耳所闻、手所触、鼻所嗅、舌所尝出发的。……总之,它是从人看事物,从人的官能看事物”姜亮夫《古文字学》,68页。,也正是这个道理。
沈兼士受泰西学术之影响,提出了“表意字”(会意字)的“个性主义”和“主观主义”,将此问题上升到理论高度。其实二者是有因果联系的。这正如唐兰说的,“因为象意字是人为的,任何人可以把要表示的语言和思想自由地画出来,各人对于同一个题材的画法,不一定相同,所以这一部分人所认识的文字,其余的人或许不认识”唐兰《古文字学导论》(增订本),109页。,这说明了主观主义是因,不同个体的主观想法具有自己的特色,就产生了个性主义。当此个性主义扩展为某一社会群体或某一民族的集体意识而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民族时,就表现为一定的社会性和民族性。
张政烺从造字和学字的角度来谈论会意字的主观主义,“‘以见指撝’是表现出目的和要求。文字上的形和声都有客观存在作为依据,只有意不容易表现,造字者可以有造字的意图,学字者可以有自己的理会,容易分歧”《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六书”条,261页。。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李圃所说的“以汉语单音节语素为出发点的造字取象、成字造义的‘物化’过程与以单音节语素为归着点的‘物化回归’过程”李圃《汉字学元点理论及相关问题——兼谈汉字认知的若干误区》,载《中国文字研究》第五辑。,“物化过程”和“物化回归过程”若由于造字者和学字者的主观因素而发生偏差,就“容易分歧”了。
李圃的汉字学元点理论还提出了包括在汉字的“物化过程”和“物化回归过程”中的“人脑的‘中介思维’规律及其‘迁移认知’原则”同上。,这对于研究会意字“合谊”过程的思维认知环节具有指导作用。
☆☆2.2.1.5关于“指撝”。段玉裁解释道:“指撝与指同,谓所指向也。”这是字面意义,所指向者为何?没有做进一步解释。我们通过许慎定义中的“以”字可以发现,“比类合谊”和“见指撝”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循此以观,我们知道戴侗的定义“合文以见意”中的“意”就是许氏所言之“指撝”。那么这个“意”是什么的“意”呢?王筠给出了答案:“会意者,合二字三字之义,以成一字之义。”则此“指撝”原来指的是整个会意字的意义。在古人思维中,“字”与“词”的概念是混一的,于是“字义”与“词义”也就不分了。裘锡圭指出汉字是“词—音节文字”(或“语素—音节文字”)参裘锡圭《文字学概要》,16页。,李圃指出“会意”是一种“表词方式”,可见新派学者皆将会意字所表的词义当作它的“指撝”了。
不过,对于部分会意字来说,构形字素会合所表现出来的字形的意义与整个会意字所表示的词义并不完全重合。这个问题清代学者陈澧就已经发现。他在《东塾读书记》“小学”条里指出,有的表意字“字义不专属一物,而字形则画一物”。沈兼士进一步指出,“字形所描写的事物和内容所包含的意义,其专泛狭广确有不同,……后人往往误以许慎《说文》解释本形之语谓之‘本义’,未必尽合于古人造字之旨”,表意字“‘’‘盜’等字,并不是专为‘以皿食囚’‘垂皿中’……造的,不过扼要的举出一个显著之例来做一个代表罢了”沈兼士《国语问题之历史的研究》,收入《沈兼士学术论文集》,23—24页。。沈氏给这类现象一个名称,叫“形局义通”。“专泛狭广”怎样不同呢?裘锡圭说:“就是字形所表示的意义往往要比字的本义狭窄。”裘锡圭《文字学概要》,147页。
针对这一现象,陆宗达、王宁提出了“造意”和“实义”的概念:
《说文》的字义训释,并不都直接是它所记录的词的本义。这里需要区别两个概念:一是造意,一是实义。造意指字的造形意图,实义则是由造意中反映出的词的实际本义。造意仅仅是对字形加以描绘,以便从中显示实义,它有时只是实义的具体化、形象化,并非真正在语言中被使用过的词义。(《〈说文解字〉与本字本义的探求》,收入《词典和词典编纂的学问》,117页)
这就将文字的“造形意图”和它实际所表示的词义区别开来了。这个实义就是一般所说的“字本义”,“字的本义就是造字时准备让它表示的意义,通常也就是作为造字对象的词在当时的常用意义。”裘锡圭《文字学概要》,142页。因此,我们说许氏定义中所说的“以见指撝”应该是指这个会意字的字本义,也就是通过造意表现出来的这个会意字在造字时所要记录的词在当时的常用意义。
☆☆2.2.1.6会意的表词方式。既然会意字是以意符的会合来记录语言中的词(或语素)语素是语言中最小的有意义的单位,能够独立使用的语素就是词。上古汉语以单音词占绝对优势,语素和词的概念往往是重合的。本文主要研究《说文》中的会意字,它们中绝大多数表示的是词,当然也有极少数表示的是语素。作者为了表述方便起见,文中一律以“表词”这一术语称之。的,而“音”和“义”是词的两个组成要素,那么会意字的字形是怎样与所要记录的词的“音”、“义”结合起来的呢?它在表词方式上与其他类型的汉字又有何异同呢?这个问题自古以来就有人探索,虽然那时尚未有现代语言学中“词”的名称。
戴侗指出:“有意而有声者,会其意而声从之。”戴侗《六书故·六书通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二二六册,3页。这就是说,会意字首先是表意的,声以意为中介而与字形联系起来。它与“象其形而声从之”的象形、“指其事而声从之”的指事形体上虽有单、复之别,然而在表词方面却有着相似之处,“形”、“事”、“意”皆属于语词的“义”的范畴,为语言的内核,它们与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的字形直接联系;而语言的物质外壳——声皆“从之”,附属于以“形”、“事”、“意”为表征的“义”。因此“是三者虽不求诸声,犹未失其义也”,它们与“非声无以辨义”的“谐声”形成总的对立。参戴侗《六书故·六书通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二二六册,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