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汉字的取象过程则反映了形象思维的一面。运用于一定语境中的词,代表着使用者主观世界对客观世界的认知,也就是说,代表了一定的意义。这是客观世界对人的感官刺激的结果,当然,其中也包含着人脑的主观能动性。这一意义如果对于接受者来说是全新的信息——即陌生的信息——的话,要使接受者理解,就要通过使用者和接受者共有的知识背景中的相关信息加以传递。其中一个重要的传递方式就是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已知概念的组合来表述,这就是“义界”。“义界”尚属语言层面的现象,如果要将它转化为书写符号——会意字,由于文字介质本身的特点,还需要对义界的信息作出进一步处理。这包括造字取象过程中对信息的取舍、取象完成后对字素空间布局的安排等。而这一切主要取决于对词义认知过程中各种信息对大脑刺激的强度,所以我们将造字“取象”的过程看作数据驱动的自下而上的信息加工过程。
大脑对汉字的取象—表词模式就是自下而上的数据驱动和自上而下的概念驱动交互作用的信息加工模式。
义界对会意字取象—表词模式的影响
3.4.1如前所述,义界是以多个概念意义的组合来表示单个概念的意义。这多个用来作为释词的概念与单个被释词的概念是紧密相关的。
在人类的思维活动中,与某一概念发生关系的,一般有两类概念:一类是与这个概念相类似的同质概念,它们之间具有聚合关系;另一类是与这个概念不相类似但和它具有组合关系的异质概念。义界就是以与被释词具有纵向同质聚合关系和横向异质组合关系的概念网络交叉而形成的。聚合关系说明其质,指出其意义类别;组合关系则为质提供一定的语境,或对质进行修饰、限制,或对质进行说明、描写。例如:
苗,艸生于田者。(《说文·艸部》)
按:在以上义界中,与被释名词“苗”相关的有两个概念,“艸”和“生于田者”。其中“艸”是“苗”的上位概念,与“苗”是同质的聚合关系。《说文·艸部》:“艸,百芔也。”说明“苗”是属于百卉之一的草本植物范畴。而“生于田者”则从空间位置上对苗的生长地点加以限制,它不是野地里生长的杂草,而是人工种植的农作物。“生于田者”与“苗”具有组合关系。
琥,發兵瑞玉,爲虎文。(《说文·玉部》)
按:义界中的“玉”指出“琥”的本质是一种玉制品,然后分别从用途(“发兵”)、性质(“瑞”)和形状(“为虎文”)三个方面对其加以描述。
轚,車轄相擊也。(《说文·車部》)
按:动词“轚”与“相击”是同质聚合概念。而其施事“车辖”则与“击”具有组合关系,以之限制“轚”这一行为的发动者。
祫,大合祭先祖親疏遠近也。……《周禮》曰:“三歲一祫。”(《说文·示部》)
按:对“祫”的义界中,动词“祭”是其上位概念,与“祫”是同质聚合关系。《说文·示部》表示祭祀的动词有很多,“祡”、“禷”、“祰”、“禬”、“禖”等皆是,“祫”与它们有何区别呢?那就要加以限定,“大合”表祭祀的方式,“先祖亲疏远近”表祭祀的对象,引《周礼》“三岁一祫”补充说明祭祀的频次,这些异质概念与“祭”具有组合关系。
娶,取婦也。(《说文·女部》)
按:“娶”的本质是“取”,由外部夺取,这反映了上古社会抢夺婚的习俗,由外部落、外氏族抢夺女子成婚,使其变成本族的成员,此为“娶”的同质聚合概念。异质概念“妇”则为“取”的对象,与“娶”具有组合关系。
牛,很不從引也。(《说文·牛部》)
按:《说文·彳部》:“很,不聽从也。”“不听从”针对牛来说即“不从引”,“”与“很”、“不从引”为形容词性的同质聚合概念。牛的犟脾气是有名的,是表现“很”的典型事物,这一性状对先民大脑产生强烈刺激,因而“牛”被引入作为“”的主体。
孝,善事父母者。(《说文·老部》)
按:“孝”的本质特点是“善事父母”,因此它们是同质聚合概念。“……者”表示“孝”所修饰的对象“子”、“女”,它们与“孝”有组合关系。
歰,不滑也。(《说文·止部》)
按:“歰”与“滑”是反义关系,它们共同处于一个反义义场中,也具有聚合关系。否定副词“不”修饰“滑”,指出这种反义关系。
3.4.2由上可以看出,不同词性的词具有不同的义界模式。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义界中一般都有与被释词同质的聚合概念作为义界的核心部分参与释义,如“苗”中的“艸”、“琥”中的“玉”、“轚”中的“擊”、“祫”中的“祭”、“”中的“很”、“歰”中的“滑”等;而它们的不同之处则体现在对不同词性的词的义界中与核心释词组合的概念具有各不相同的组合方式。例如:
对于被释名词“苗”来说,与其核心释词“艸”相组合的“生于田者”是“艸”的限定成分。“艸”是“苗”的属概念,“生于田者”是表示种差的概念。整个义界是由“属+种差”组成的名词性短语。同样的,被释名词“琥”的属概念为“玉”,其种差不止一个,“发兵”、“瑞”、“为虎文”分别从三个角度说明其种差,其义界同样为“属+种差”的名词性短语。
动词的义界则是另外一类组合方式。在“轚”的义界中,与核心释词“相击”组合的是其施事“车辖”;在“娶”的义界中,与核心释词“取”组合的是其受事“妇”;而在“祫”的义界中,除了点明核心释词“祭”的受事“先祖亲疏远近”外,还以“大合”、“三岁一”与之组合说明“祭”的方式和频次。可见,对动词的义界,与核心释义动词相组合的,是围绕着述语动词这一核心出现的施事、受事、方式、工具等成分。这与动词的语义、语法特点是相一致的。
对形容词的义界,与核心释义形容词组合的成分,一般是性状的体现者。在“”的义界中,与“”的同质概念“很”、“不从引”组合的,是此性状的体现者“牛”;在“孝”的义界中,与其同质概念“善事父母”组合的,虽也是“孝”的体现者“……者”,然而这个“……者”是以“善事父母”的被限定成分的面目出现的,这反映了形容词“孝”可作名词的定语成分。也有与副词组合来义界的。如在对“歰”的义界中,与其同质的反义概念“滑”组合在一起的,是否定副词“不”,这表现出谓词性形容词可以被副词所修饰。
从这些例子中可以看出,不同词性的被释词具有不同的义界模式,这是由它们所具有的各异的语义特征所决定的。不同的语义特征决定了它们具有不同的组合关系,而不同的组合关系又造成了各义界成分不同的语法属性。
3.4.3认知心理学认为,语意编码是长时记忆中占支配地位的编码方式。心理学家巴特利特(Bartlett)将认知的基模(schema)定义为“对于过去的反应或经验的积极组织”方式,它对语意的记忆和提取具有选择和重构的作用。参彭聃龄、张必隐《认知心理学》,190页。我们认为,将被释词的同质聚合概念和异质组合概念结合起来的义界方式是一种重要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认知基模,它通过对大脑中已经存在的相关信息的有效组织,以达到对新的语意信息长时记忆的目的。
从认知的角度来说,义界中采用被释词的同质聚合概念,绝大多数就是释义者在心理词库中选择与被释词具有同质聚合关系的基本层次范畴概念来说明被释的非基本层次范畴概念。也有少数被释词本身属于基本层次范畴概念,如果要对它进行义界,就要采用心理词库聚合关系中的另一个基本层次范畴概念作为核心释词。如对非基本层次范畴概念“祫”进行义界采用基本层次范畴概念“祭”作核心释词;当对“祭”义界时,又采用另一基本层次范畴概念“示”作核心释词。其中,表名词和动词的概念,释词与被释词之间基本上是正向同质关系,如“艸—苗”、“玉—琥”、“擊—轚”、“祭—祫”等;表形容词的概念,大多也是正向同质关系(如“—很”),少数是反向同质关系(如“歰—滑”)。这一方面与被释词的词性特点有关,绝大多数名词、动词没有反义概念,部分形容词有反义概念;另一方面也与释义思维的倾向性有关,正向思维总是更为顺畅,难度相对较小;反向思维经历了一个内部曲折,难度相对较大。一般来说,采用反向概念释义的,大多是释义者的心理词库中缺少基本层次范畴的正向同质概念,不得不迂回采用反向的否定来释义。
也有一些被释词缺乏基本层次范畴的同质概念,义界中就采用其他类型基本层次范畴概念的组合作为核心释词来描写被释概念。如“孝”作为一种道德准则,在心理词库中缺少基本层次范畴的同质概念,释义者就以“善事父母”这样的概念组合来加以描写。
在思维的概念网络中,提到某一概念时,除了产生纵向的聚合关系的联想外,也会同时激活横向组合关系的联结。这是因为聚合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替代关系,它可以部分解决被释词“是什么”的问题;而组合关系则可以创造一种语境,解决被释词“怎么用”的问题。认知心理学家图尔文(Tulving)和汤姆森(Thomson)曾提出一个编码特征假说(encodingspeciticityhypothesis),指出信息的有效提取,依赖于提取时的环境与编码时的环境的相似程度,程度越高记忆就越容易。这种现象被称为情境关联记忆(statedependentmemory)。参彭聃龄、张必隐《认知心理学》,212页。进行语意编码时加入组合关系概念,正是在编码的环节创造一种语境,以便解码时产生情境关联的联想。例如在对“琥”的义界中,聚合关系“玉”指出了其本质是一种玉,但这比较笼统,它是一种什么样的玉呢?《说文》就通过其组合关系从三个角度进行了说明:“发兵”表明它是用于军事目的的;“瑞”表示它是吉祥之物;“为虎文”则说明了它的形状。释义者在编码时从这三个角度营造了“琥”这一词汇存在的语境,这就使得解码者能够循境以求义,比较方便地认知被释词的语义信息。
一般来说,义界中表示被释词聚合关系的同质概念,大体是对被释词进行范畴化的操作,是一种归类的性质,更多地体现了人类思维的逻辑共性,因而更具普遍意义;而组合关系则偏重于感性经验的描述,更多地反映了思维的民族性和文化的独特性。比如同样是表示“婢”的意思,《说文》以“女之卑者也”来表示,古代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则以山区来的女孩来编码。其聚合概念皆为上位范畴“女”,而其组合概念则大不相同,汉民族直接从婢的社会地位入手,楔形文字则由婢的来源着墨,反映了编码者不同的感性经验以及由此映射出的不同的民族文化传统。
3.4.4义界是会意字取象表词的中介,会意字的取象表词是在对所表之词义界的基础上,萃取部分义界词组合而成的,因而它势必要受到义界方式的决定性影响。比如对于表名词的会意字,一般会在“属+种差”的范围内取象;对表动词的会意字,则会在核心释义动词与动作的参与者(含施事与受事)以及动作发生的情境中选取构形字素;对表形容词的会意字,则会在核心释义形容词与性状的体现者中取象表词。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会意字所取之象在很多时候与所表之词的意义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它仅起到一个导引思维的作用。如“相”从“木”,但所“相”之物并不一定是“木”,“木”仅仅代表“相”的对象;同理,“戒”以双手持戈表示警戒,但那只是一个典型场景,实际上,警戒并不总需要双手持戈。这就是我们在前面多次提到的“形局义通”现象,一般是“形”(即我们说的“取象”的“象”)受到局限,造字意图比所表之词义范围(以逻辑学术语说,就是“外延”)狭窄。那么,这是否与会意字取象造字脱胎于对词义的义界相矛盾呢?我们认为不矛盾。因为生活中对词义的义界并不总追求逻辑的严密,一般只求达意而已。解释“相”义,只说“你眼睛看着那木就是相”;解释“戒”义,只须说“双手拿着戈去警戒”。到造字取象时,择取了前面表示方式的“”和“戈”,而“省略”了同质概念“警”。这些“形局义通”的会意字就是脱胎于那些只求达意、不求严密的义界而来的。至于这样的义界何以能达意,那同认知思维的典型性有关,这里就不展开了。
不过,会意字的取象—表词过程不是机械地受制于义界模式,而是有一个在义界模式的基础上再度加工的过程。这主要体现在构形字素的固化、义素的凸显以及字素空间布局的象似性上。
从语言中的义界表词到会意字的取象表词,表词方式有一个由相对自由走向固化的过程。例如对“琥”的义界:
琥,發兵瑞玉,爲虎文。(《说文·玉部》)
琥,以玉爲虎之形。(《字汇·玉部》)
二书均指出“琥”是一种玉制品,然而《说文》分别从“琥”的用途、性质和形状三个方面加以描述,《字汇》则仅从形状方面来做说明,可见义界的形式是相对自由的。但进入会意字取象表词程序后,所取构形字素就变得相对稳定了,如“琥”选取“虎”与“玉”二字素来构形,一般不得随意增减。
会意字的取象是对义界的萃取,有萃取则必有缺省。所取者相对于缺省者来说是一种凸显,从认知上来说,凸显者就是认知的焦点。如“琥”选择意素“玉”与“虎”构形,这就反映了在造字者的思维中,表现“琥”的同质概念的“玉”和描写其形状的“虎”是其意义的焦点,因而被作为会意字的构形要素加以凸显;相对来说,表示用途的“发兵”和性质的“瑞”在地位上相对次要而被缺省了。
影响会意字字素空间位置布局的因素比较多,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与认知思维的象似性。这不仅包含“杲”、“杳”、“棘”、“棗”这样对字素现实物象位置关系进行模拟的空间象似性上,而且反映在字素数量与概念数量相对应的数量象似性上,这一点我们在后面再作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