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不止一次看到这个故事:一位富翁来到异国的海边垂钓,与一位渔夫展开了一场对话。富翁说:“你应该努力工作,拼命挣钱,等到有了钱了,就可以像我一样生活。”渔夫问:“像你那样是什么样的生活呢?”富翁答:“来到这海边沙滩,晒晒太阳,钓钓鱼,多惬意呀!”渔夫指指手中的钓竿说:“你看,我这不也是在海边的太阳下钓鱼吗?”富翁语塞。这一故事令人想起我国古代极富禅味的某尼寻春诗:“尽日寻春不是春,芒鞋踏破陇头云。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其“回到原点”的含义似乎与富翁、渔夫的故事有些相似。但是,这一并非诡辩的理解其实有着显著的失误,因为富翁与渔夫虽都在钓鱼,可是却有不同的目的和意义:在富翁,是远来为求休闲;而渔夫,却是在本地而为生存。
休闲是什么?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认为这是一种“不需要考虑生存问题的心无羁绊”。同是钓鱼,渔夫是生产活动,要养家糊口,不能不考虑生存;而富翁却与生存无关,是繁忙的生意、交往中的偷闲,是此时此刻的“心无羁绊”。或因我国自然环境、生存条件不够好,受古代长期的农耕生活影响,休闲的意义主要不在“心无羁绊”,《说文》释“休”为“人依木而歇”,《说文》又说:“闲,阑也。”但更多时候,“闲”还是作“闲暇”解的。在中国农耕文明的传统中,休闲常与劳作相联系,强调的是暂时中断劳动的歇息,其所体现的生产过程中劳作与休憩的辩证关系甚而留存在现代的话语中,如“不会休息就不会劳动”,“休息是工作的加油站”等。虽然古代思想家如孔子、庄子都讲“游”,前者的“游于艺”,后者的“逍遥游”,都为人所熟知,但由于长期的封建政治影响,士人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人生目标,休闲不可能成为目的而只能是手段。孔子固然有“游艺”之说,却因后人受文章为经国大业这一观念的影响,很难将休闲与文艺联系起来,更难以将前者视作后者的生成原因,而这恰恰遗忘了一个事实:有的文艺样式、作品(如唐宋词)本来就是休闲的产物,是与休闲活动密切相关的。
诚然,文学是人学,应具有社会史或心灵史的价值,但是,自古以来,许多文艺作品实际上仅是出于游戏之需,至多仅有社交之用,并不具备传统的政教功能,承担沉重的社会责任。词本名曲子词,为诗人所作,歌女所唱,多用于侑酒佐觞、娱宾遣兴,故欧阳炯《花间集序》称之为“诗客曲子词”,认为此集之编成,“庶使西园英哲,用资羽盖之欢;南国婵娟,休唱莲舟之引”。宋人陈世修为其外祖父冯延巳的词集作《阳春录序》,说得更加明确:“公以金陵盛时,内外无事,朋僚亲旧,或当燕集,多运藻思,为乐府新词,俾歌者倚丝竹而歌之,所以娱宾而遣兴也。”因“内外无事”而与“朋僚亲旧”“燕集”,“多运藻思,为乐府新词”,作“娱宾而遣兴”之用,这不是休闲活动又是什么?或因酒宴文艺的性质,娱宾遣兴的功能,虽时或有人以“代有所胜”的眼光相取而肯定之,王国维甚而以之为“一代之文学”,但实际上词自与“载道”之文、“言志”之诗有别,也不能与“体物”之赋相比,长期被视作“小道”、“末技”。只是在清代中叶常州词派兴起后,才明确地以重比兴、讲寄托的意识论词,词体始尊,周济言“词史”,谭献倡“柔厚”,陈廷焯讲“沉郁”,况周颐更将词本是轻、巧、小之躯赋予“重、拙、大”之魂。而自王国维以“境界”,胡适以白话论词、衡词之后,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则在“现实主义”和“人民性”两把尺子的丈量下,甚而将本是当行本色的婉约词看作是词坛“逆流”,仅对“别是一家”的“豪放”词有适度的肯定。至于十年“文革”浩劫,更将所有古代文艺归于“封资修”,都在扫荡之列,除了毛主席诗词外,许多人竟不知词为何物。而在那个“革命加拼命”、“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年代,对“资产阶级的玩意”,只能人人嗤之以鼻,何来“休闲”之说?
改革开放已逾三十年了,伴随着港台歌星所唱的“春花秋月何时了”、“明月几时有”,人们知道了词也有这样或哀怨、或清幽的曲调,而不仅是“北国风光”的壮阔、“西风烈”的沉重。三十年来,学术界对唐宋词的研究已有许多成果,近年更是延续于金元词、明词、清词及作为“研究之研究”的词学史,词学已经成为“显学”,在诸多的子学科上都有开拓、创获,但又不可讳言,仍有一些领域尚未很好涉及,因此,我对谢珊珊女士《休闲文化与唐宋词》一书的出版,确实是感到由衷的高兴。
随着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们也逐渐认识到休闲不仅是为了更好地劳动,而本来就是必需、必要的,是理所当然的“天赋人权”。孔子栖栖遑遑、席不暇暖,可也赞赏曾晳“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之志,有“吾与点也”的喟然之叹。陶渊明三仕而隐,是因为“静念园林好,人间良可辞”(《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二首》),他追求“息交游闲业,卧起弄书琴”(《和郭主簿二首》),“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饮酒二十首》)的生活。王维的“即此羡闲逸,怅然吟《式微》”(《渭川田家》),韦应物的“园林鸣好鸟,闲居犹独眠。不觉朝已晏,起来望青天”(《园林晏起寄昭应韩明府卢主簿》)等,都是向往“诗意的栖居”(海德格尔语)。席勒说:“只有当人是完全意义上的人时,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时,他才完全是人。”马克思也认为:衡量人类进步的根本标准,归根到底在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他在《剩余价值论》的草稿中指出:“自由时间,可以支配的时间……这种自由活动不像劳动那样是在必须实现的外在目的的压力下决定的”,“这种时间不被直接生产劳动所吸收,而是用于娱乐和休息,从而为自由活动和发展开辟广阔天地”。可见,如用鲁迅所说的“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来衡量,休闲应属“发展”,本是在生存与温饱基础上的追求,而不仅是休闲当为了更好地工作。认识了这一个并非鸡与蛋孰为先后的问题,对于论述唐宋词与休闲的关系,就能迎刃而解了。
鲁迅曾感叹立论难,而谢珊珊女士的书,首先就解决了立论问题。书中的第一章明确地标示出“休闲:人类文化精神的家园”这一题目,先从我国古代典籍考索“休闲”的语境与意义,作出了准确的含义,又因古人罕有对休闲的理性界说,故援引西方学者关于休闲的理论以辨析休闲思想,从三方面界定“休闲”的含义,认为首先是指必要劳动之外的闲暇时间,其次是一种高度自主的精神活动,再次是蕴涵审美旨趣和审美创造,这一兼及闲暇时间、精神活动和审美意义的阐述,既清晰地解释了休闲的定义,又沟通了客观与主观、休闲与审美的内在关系,为论题的展开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书中继而论述了中国古代文化中的休闲思想与实践,其中关于神“静”形“动”、中和为度的休闲理念,以及以“静”为美,艺术与闲暇联姻的休闲实践,尤其是垂钓、山水游乐、赏花、品茗与诗词创作的关系,都论述得相当精彩。不仅是首章,全书的各章节都能紧扣休闲这一主题,努力建构其严密的结构,仅从各章的标题就可看出其用心,如:“休闲视野下的唐宋词人创作观念”,“唐宋词人的休闲创作实践”,“休闲文化与唐宋词的传播”,“唐宋词闲雅冲淡的审美特征”等。综观全书,体现出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写作宗旨与结构框架,可见作者有良好的知识积累、理论修养和严密的思想。
我曾在暨大所办的首届高校教师古代文学硕士班授课,并担任谢珊珊女士的论文指导教师,记得当她向我询问休闲文化与唐宋词这一论题的写作时,我曾建议她从唐五代,尤其是南北宋的物质、精神、制度、风俗等不同文化层面加以关注和观照。待看到所成书稿,对她从文化各层次、多例证的论述,尤就词的创作主体——文人士大夫的生活、待遇、情趣与词作的关系的论述,是很感兴趣,也是十分佩服的。而且,她所关注的不仅是形而下者,还就政治环境、思想渊源、文化性格等方面,对形而上者也作了充分的探讨。又能结合上与下、虚与实展开论述:诸如书中关于士大夫文人对商业文化价值观的认同和对奢靡享乐风气的追逐,唐宋文人“色”、“艺”相伴的休闲活动等,都有很细致的分析论证。如套用当今常用语,本书能做到体制内与体制外的结合,将词体的文艺学分析与休闲文化紧密结合起来,诸如词的交际娱乐特点,代言抒情的叙事特点,宜歌宜舞的合乐性特点,吟咏性情的抒情性特点;以及唐宋词体的休闲社会功能,包括应歌应社、交游为尚的社交功能,歌以佐欢、娱宾遣兴的娱乐功能,休而含情、休而为美的审美功能等,都论述得甚为精到,堪称条分缕析、头头是道。
谢珊珊女士此书既然命名为《休闲文化与唐宋词》,就应将休闲文化与唐宋词的论述紧密结合起来,而全书的写作也确实是做到了。书中就休闲理论、古代尤其是宋代的休沐制度、休闲实践,同唐宋词的关系作出了较为深刻的论述,对于唐宋词作品,则能从休闲的角度作全面、系统的观照,举凡农耕文明与节令、四季皆歌的节序词、酒色相伴的宴饮词、诗意消遣的闲情词(包括赏梅词、山水词、渔父词),都有准确而周详的列举,对于休闲文化与唐宋词的传播、歌伎与唐宋词传播、唐宋词闲雅冲淡的审美特征等,亦能结合作品以作论述,贴切而不浮泛,生动而不枯燥,既有严谨的学术性,又有较强的可读性。
我从事唐宋词研究已逾三十年,而在信息爆炸的今天,对词学著作却难以遍观,以管见所及,迄今似尚未有关于休闲文化与唐宋词的论著问世,因此,谢珊珊女士这一专著的出版,虽不敢断为填补空白,但无疑是具有原创性的、虽受限于篇幅,对有些问题的论述尚未及展开,或不够深入,有些看法或可商榷,有些引文前后重出,为求标题工整,语言对偶,而未免有生硬之处而乏自然浑成,但从整体而言,宏观与微观的关系掌握得甚好,基本满足了休闲与唐宋词两大论题的题面。全书的逻辑层次清晰,相互间的照应较好,外来的理论似乎并无“硬贴”而不能“内化”之感,涉及唐宋词的内容大多恰当,所引的诗话、词话、笔记材料较为妥帖,列举得当,加以行文通顺,不乏文采,涉及哲理性的问题阐释颇为精到,有些排比句尤见息想的光彩,皆其所长之处。因此,我确实是为谢姗珊女士人到中年能有这样的学术建树而高兴,相信本书梓行后会有一定的反响。
是为序。
邓乔彬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