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男儿何不带吴钩
邹夕锋长得很高大。
这种高大是相对的。比如,与大象这样的超级巨人比起来,他就显得要“小”,但与李三和阿黄比起来,他就算是个巨人了。
李三是东瀛倭国人的后裔,这是一个变态的民族,喜欢受虐与施虐,拿手的是**和**,
最盛行的文化就是乱伦。是一个面子上彬彬有礼,实则披着人皮,骨子里是禽兽的根本没有进化完整的民族。
据去过东瀛的商人、僧侣描述,那个地方最讲究的就是洗澡。
有的地方的人从出生到死亡一共才洗一次澡,就是刚生下来的时候洗一次,以后哪怕是入洞房也不洗澡。有的地方的人好一点,一年洗一、两次,算是一种进步。在滇南的“百越”族则天天洗澡,那里的人常穿一种长裙,那里河流清澈,洗澡的时候把裙子往上一卷,跳进河就可以了。
倭国不一样,喜欢混浴。
混浴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不分男女都在一起洗澡,还美其名曰“天体浴”。更让人瞠目结舌、无法理解、最为不耻的是父女、母子都在一起赤身露体洗澡。
洗澡的结果就是乱伦,乱伦的结果就是进化缓慢,种群普遍比较矮小。
这个民族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崇强欺弱”。如果你比他强,他就是把老婆献出来再认你做干爹都可以。
所以李三对邹夕锋的态度竟比雍大总管和大象还要恭敬。
邹夕锋当然有这个实力。
实力就是实际拥有的能力。能力并不会自动转化为实力,实力不是靠说而是靠做:
第一,你必须有实力;第二,你必须证明你有实力;第三,你必须让别人明白,你有勇气和决心在必要时使用你的实力。三者缺一不可。
阿黄比李三更了解邹夕锋。他来“怡和钱庄”的时间比李三长得多,时间久了,有时连他自己都分不清,自己算是钱庄的人还是青龙镇的人。
“三位,我们已经打烊了。”阿黄尽量使声音显得平静:“要喝酒请明天来吧。”
“喝酒?”说话的是雍养财,他冷笑:“我们不是来喝酒的。”
“不喝酒你们来做什么?”
“我们是来杀人的。”
“杀人?”又矮又丑的独眼阿黄说:“杀谁?总不会是我吧?”
雍大总管嘿嘿一笑:“你真聪明,答对了。”
阿黄说:“我可是好良民,在钱庄从没做过杀人放火的事。”
雍大总管说:“在我眼里,好良民就是已经死了的人。死人才不会做坏事。”
“这人是谁?”邹夕锋问雍大总管,他的表情就象是到了自己家里。
雍大总管立刻换了一副面孔说:“这是酒馆老板阿黄。”
“阿黄?怎么听起来象是一条狗的名字?”
“庄主,这本来就是一条狗。”
“这是一条什么狗?”
“一条死狗。”
邹夕锋说:“既然是一条死狗,你为什么还跟他说废话。”
雍大总管说:“因为这不是一般的死狗。这条死狗的真名是慕容雪。”
“慕容?是不是姑苏著名的慕容世家?”
“是的。”
“传说慕容世家的人,男的个个玉树临风,女的人人妩媚多姿。”邹夕锋左看右看:“这个样子也叫慕容雪?没搞错吧?”
“属下什么时候犯过这种低级错误?”雍大总管说:“从他十多年前来钱庄的路上,我就查清了他的身份,不然,钱庄的酒馆这么好开?”
“他真的是二十年前以‘以彼之道,还治其人’,击败慕容世家七大高手的慕容雪?”
“如假包换,正是此人。”
慕容雪其实是个弃儿。这个命运从他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是注定了的。他一生下来就比常人少一只眼睛!因为生下来的时候实在太小太丑,影响家族形象声誉,慕容世家一直不愿承认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他一直被“雪藏”在家族的地窑里,过着象狗一样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了地窑石壁上一些奇怪的图形,竟让他无意中发现了慕容世家失传已久的武林绝学“以彼之道,还治其人”,从此改变了他的一生。
阿黄完全平静下来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真的到了生死一线的时候,他反而能够平静面对,这是他同倭人后裔李三最大的区别。
人世间的白眼冷遇早已使他看淡了生死。
阿黄说:“既然来了,就先喝点酒吧。”
他重新为三人升火、斟酒、上菜,每一个动作简捷有力,仿佛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又仿佛计算得异常准确,总是恰到好处。他的手很粗大,如果这双大手扼住人的咽喉,是不是一样简捷有力?
――邹夕锋和雍养财的眼里都象有一根针。
同一时刻,“听雨轩”。
萧四远远的就看到“听雨轩”里,他的房间居然亮着灯。
他明明记得自己走前亲自吹灭了蜡烛,是谁点燃了他房间的蜡烛?
萧四感到胃骤然收缩,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惊出冷汗。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这个错误就是低估了对手,尤其是低估了“怡和钱庄”这样可怕的对手。
在云谲波诡、变幻莫测的环境,与这样的对手打交道,是绝不允许犯一丝错误的。
一点错误的代价都是巨大的,更何况是低估对手这样致命的错误。
今晚他已经犯了两个错误,一是多情,二是低估。多情使他放过了到手的朱珍,低估让他此刻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他该不该进房间?房间里有什么人在等他?有多少人?除了人以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比如一条狗?
萧四不知道。
――他明明该知道却不知道。
――人类很多的恐惧就源于不知道。
四周寂静,四下无人,那些被迷香迷昏了要两个时辰才能醒来的人呢?他们到那里去了?
萧四站在风雪中,心和天气一样冷。
邹夕锋坐了下来,坐在四面透风的一张桌子旁。
他坐着,雍大总管和大象就只能站着,连李三都站了起来。
阿黄卖的是一种又苦又涩又烈的酒,通常只有下力气的苦力、佣工、佃农才会喝。邹夕锋喝了一小口,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这恐怕是他一生中喝过的最难喝的酒。
“庄主。”雍大总管俯下身说:“要不要属下马上让人给你送来一壶三十年窑藏的女儿红?”
“不用了,我们不是来喝酒的。”
邹夕锋摆摆手,全然没有把李三和阿黄放在眼里,说:“现在开始吧。”
“是,属下马上就做。”
两人一问一答,就象杀人是一件十拿九稳、非常平凡的事,就象李三和阿黄已经是两个死人,即使现在没有死,也跟死人差不多了。
狗急了都会跳墙,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何况人,人急了会拼命。
倭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生死观、根本没有道德观。他们表面上礼节谦让,私下里却阴招、狠着、偷袭、暗算,什么都做得出来。
没有道德观的结果,使这一种群最接近于禽兽。说白了,就是跟畜生同一类。
李三就准备偷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