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杨柳岸晓风残月
小秋依然每晚去阿黄的酒馆喝酒,一连几晚,天天如此。
这天,小秋醒来的时候,头裂得就象要爆炸,全身疼得象要散架。他躺在一个阴沟里。只依稀记得昨晚在阿黄四面透风的小酒馆喝酒,喝了许多又苦又涩又烈的酒,喝了出来,不知什么原因,在外面又与一位叫牛二的泼皮打了一架。
然后,牛二就叫来了许多泼皮,再然后的事小秋就记不清了。
近一段时间,小秋明显感受到钱庄加强了对他的监视,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暗处某个角落盯着他,就连他如厕的厕纸都立刻会有人偷偷地捡去分析。就象野兽在面临危险时所激发的本能一样,小秋也察觉到了这种看似平静下面的危险正步步逼近。
现在,阴沟旁边正有一大群人围着看他,就象在看一个怪物。前几天被那位叫“琴”的小姐当成猪看,这一转眼又不知被人当成什么怪物看了。
小秋不禁笑了笑。
“这人在这里躺了一整天了。”有人议论纷纷:“这人现在居然还能笑出来。”
小秋头一歪,又睡着了。
此刻,最狐疑最想不通的,是雍养财大总管。
这一切当然马上就有人汇报给大总管了,他实在想不通,在这种节骨眼上,小秋居然还能喝酒、还能笑、还能睡、甚至还能与泼皮牛二这样的人打架。
难道小秋不知道“怡和钱庄”是龙潭虎穴?
如果一个怀有目的之人潜入敌阵,他至少会非常谨慎。在睡觉的时候眼睛甚至都应当是睁着的,他怎么还敢这样喝酒?
小秋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正午。
这次,他没有躺在阴沟里,而是躺在一个香喷喷、暖哄哄的卧床上。精致华丽的床,丝绸锻面的被――他又回到了“听雨轩”。
只是今日却没有雨可听。
有艳阳,有微风,还有一首歌从窗外漂进来,歌声清新婉约,循着歌声望去,小秋就看到了琴小姐。
琴正在小桥流水旁、一丛竹篱下,一边唱歌,一边洗脚,一边戏水,一边抹着风中额前飘散的刘海,一边还在烤着一个香喷喷的大红薯。难道是这位小姐把他带回来的?
诱人的香气就随着微风随着歌声飘进来。
小秋忽然感到饿了。
他这才想起,一天一夜粒米未进了。
琴已经看见了他,冲着他笑,又指着烤红薯向他打手势,还在喊:“快来,快来,红薯马上就熟了。”
小秋立刻将一切抛向脑后,起床,跑过去,管他什么,先填饱肚子再说。
“我知道你已经饿了,”琴柔柔慢慢地:“一个刚刚从地里刨出来的红薯,刚刚烤熟,不知你喜不喜欢?”
小秋实在是很喜欢。
三两下吃完红薯,掬一掌溪水入口,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惬意,实在很想说几句感谢的话。
“你不用感谢我,”琴快乐而调皮:“我让人把你从阴沟里拖出来,只不过觉得你这个人看着很顺眼。而且我恰好又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做。”
小秋忽然开始反胃。
“你是不是开始有些想吐的感觉?是不是肚子很不舒服?”琴眨眨眼:“我一不小心在红薯上洒了一些泻药……”
小秋肚子痛得很厉害。
琴咯咯地笑,一边数:“一、二、三……”
“三”字还没有说完,小秋已经跳起来开始跑,向茅房飞跑。
跑得居然比来时还快。
从茅房出来,小秋几乎要虚脱。
一个刚刚从地里刨出来的烤红薯怎么能经得起上吐下泻?他肚子空得几乎可以吃下一头牛。
先教训一下那丫头再说,尽管小秋自己都怀疑现在有没有力气。
琴已经不见了,小桥流水旁、一丛竹篱下,坐着的是上次与琴在一起的二十来岁的年青人,原来烤红薯的地方居然烤着一头已熟透的烤乳牛。
“我姓余,排行七,别人都叫我余七。”年青人满脸含笑:“你别生气,琴一向是这么顽皮。”
余七也是一脸无奈:“她实在是没有别的什么事情做。”
“你是余七?”小秋很惊奇又很高兴:“是不是快剑余七?”
“正是在下。”
余七据说是江湖上年青一代中使剑最快的人。他从拨剑到剑刺入人咽喉的速度,跟一个人想眨眼睛,眼皮刚刚想动的时间差不多。
当世最著名的铸剑大师之一的卞三剑,中年铸就的一把叫“电”的名剑,现在,就随随便便挂在余七的腰间。
“我向你保证,这头烤乳牛绝对没有问题,”余七用刀割下一块牛肉塞进自己的嘴里:“你吃了一定不会后悔。”
“我当然相信你,我不能不信一位剑客,”小秋看着余七真诚的眼神,拍了拍余七的肩膀:“况且,我现在饿得可以吃下一头牛。”
琴的歌声又从远处飘来,由远而近,歌声中,她提着一个菜篮,一路笑吟吟地走过来。篮子里装着一盆红薯稀饭,还有两牒雅致的泡菜。
“我是来给你赔罪的,”琴的表情怎么看连一点道歉的意思也没有:“这些红薯稀饭和泡菜很适合喝醉酒的人。”
自从琴来以后,余七的眼睛就一直在琴身上,再也舍不得离开。
“我当然要吃,”小秋苦笑:“就是你在里面放了毒药,我也只好吃了。”
一个宿醉末醒的人,没有什么比一碗稀饭和一喋泡菜更吸引人的了。小秋一口气吃了五碗稀饭,所有的泡菜,在开始割牛肉的时候,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怎么没有酒?”
琴的眼睛立刻瞪得特别大:“你还能喝酒?”
“吃烤乳牛如果没有酒,岂不是曝珍天物?”小秋叹口气:“信不信我比你们都能喝?”
琴和余七均是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小秋悠然道:“既然你们出了这么好的下酒菜,那么,我就请你们喝酒,保证不醉不归。”
他眨眨眼,笑着说:“而且,我也恰好没有别的事情做。”
阿黄的酒馆今天生意非常的好。
几张简陋的长凳上闹哄哄的坐了不少人。
当小秋、余七和琴抬着一头已熟透的烤乳牛浩浩荡荡走进来的时候,所有的喧哗一下子静了下来。
他们都在看着琴。
这些人都是些佣工、佃农、苦力,都是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人,他们中的许多人也许一辈子都没有近距离见到过象琴小姐这样健康而美丽的女人。更令这些人吃惊的是,这位小姐一走进这间四面透风的酒馆就喊:“快拿一坛酒来!”
其实,就连瞎子都看得出来,琴根本不是他们这一阶层的人,单是琴头上插的那支缀满钻石、珠宝的发夹,就可以买下整条街。
“老板,”琴又大大咧咧在喊:“把牛肉切两盘端上来,剩下的分给大家一起吃。”
大家哄然叫好,都很高兴。
小秋也很高兴,他发现自己很喜欢余七和琴这一类年青人,他们都和小秋的性恪很象。不仅自己快乐,也懂得把快乐分享给大家。
和别人分享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酒很快就上来了。阿黄卖的是一种又苦又涩又烈的酒,琴先满满地倒了一碗,说一声:“先干为敬,”一仰头咕咚咕咚就喝了下去,竟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今天怎么啦,”小秋故意叹了口气:“这年头好象猪也特别能喝。”
琴嘴一撅:“你才是猪,大懒猪!”
“这不叫喝酒,这叫牛饮!”
“是牛又怎么样?你不一样很能喝吗?”
看着琴和小秋斗嘴,看着琴的一笑一颦,余七似乎有些痴了。
喝酒实在是一件非常浪费时间的事情。
特别是三个酒量非常好的人凑在一起喝酒的时候。从正午到下午,从阳光明媚到日近黄昏,谁也没有倒下。女人自带三分酒,看着琴越来越亮的眼睛,小秋算是真信了这句话。
余七和琴不断地交换着热恋中的情人特有的眼神,许多不敢说的话,不敢做的神态,随着酒后越来越明显了。
琴一脸的灿烂,余七一脸的喜欢。
看着这一对青春年少,小秋不由想起了朱珍,想起朱珍在自己身下的婉转呻吟的情景,她还好吗?她在哪里?小秋坚信自己一定能够找到她。
小秋也有过几个女人,也有过刻骨铭心的初恋,可那些早已成往事,时间早已冲谈一切。
他忽然发现在这里自己是个多余的人。
他起身向两人告别,而两人也一点挽留的意思也没有,好象觉得他早就该走了。
外面,已是华灯初上。
小秋一踏上长街,转过一个街角,就感到一阵肃然的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