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苏联,迅速发展起来的国有企业是其工业化发展的动力源泉。前苏联依靠国有企业在20世纪30年代末基本完成了工业化的任务,不仅用先进的技术改造了工业企业陈旧的设备,而且一些新兴建的工业企业如机器制造业、冶金业、飞机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军工业等重工业得到了更快的发展,使当时的苏联迅速成为工业强国之一。在第二个五年计划实施期间(因战争被迫中断),前苏联工业生产总量增加36.5倍,重工业增加10倍,所有这些经济增量几乎都源于国有企业。前苏联能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赢得胜利,“冷战”期间能够以超级大国的形象与美国相抗衡,是与由国有企业奠定的雄厚经济基础密不可分的。继前苏联之后,几乎所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在实施工业化的过程中,均以大力发展国有企业作为工业化的动力源泉。
在我国,同样借助于国有企业的发展,以较快的速度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使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在1952年到1978年的26年里,我国工业占国民收入的份额由19.5%上升到49.4%,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而国营工业又是工业增长的重要源泉。这一时期,全国国营工业总产值由142.6亿元增加到3 416.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国营工业产值增长了17.15倍,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1.55%,其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份额也由 40.5%上升到80.8%。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下,政府扮演了一个全能的角色:它不仅制定经济计划和经济政策,而且通过直接经营工商企业参与生产、流通和分配。政府投资和经营的企业不仅在数量上居主要地位,而且遍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国家在客观上起到了对企业家的替代作用,因为构成企业的要素除了资本、技术和劳动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要素就是企业家,而企业家并不是天然存在的,它依存于一定的经济、文化、教育水平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发育程度。如果一个社会缺乏企业家,市场机制的作用又极为有限,那么组织资源的任务必然落到国家身上,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的早期阶段都会遇到企业家缺乏的困境,国家变成企业家,替代了本来由企业家面对市场个人做出创新的可能,在逻辑上自然会出现中国不存在企业的判断,因为整个经济生产、分配、流通甚至消费都纳入一个统一的中央计划,具体企业不过就是整个计划链条上的一个生产环节。
这种情况下国有经济的功能必将最大化地扩张,我们现在加以历史的回顾称之为功能的异化。从经济功能上来看,作为覆盖全社会各行各业、国有企业主体构成部分的国有经济形式,向社会提供各类产品、创造社会财富,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的重任。企业从中获得利润作为报酬,并向国家提供作为财政收入主要部分的利税;在政治功能上,国有经济主要是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实现形式的载体,不仅构成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意义上的经济基础,还在意识形态上承担否定剥削、实现社会公正的重任,正是这一点构成了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和别国国有企业的区别;在社会功能上,国有经济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作为在我国占主体地位的企业群体,责无旁贷地承担着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在传统体制下,一方面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国有企业包打天下,另一方面将国有企业作为行政的附属物,经营目标被政府社会目标左右甚至取代,体现在就业方面,视国有企业为安排城镇劳动就业的主要场所,高就业、低工资,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大量富余人员。我国人口多、劳动力资源丰富,这是我国的一大资源优势,但同时也使政府面临严峻的就业压力,在国有经济不能解决大规模就业,而又没有其他经济形式吸收就业人员的情况下,从某种意义上,“上山下乡运动”成为国有经济不能承担就业压力的一种解决方式。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实现政府宏观经济目标,负责本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费用等义务。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作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主要载体存在和发展的,因而国有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直接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前途和命运相联系,这就更使它有着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所不可能具有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
现在我们回顾历史,不可否认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国有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消除自然垄断产生的消极后果、克服外部性、生产私人部门无力或不愿供应的商品和劳务、维持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这在实际上起到了巩固政权、巩固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的作用,国有经济规模随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变化,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尤其是在工业化发展的初期,国内私人资本力量薄弱,大量基本建设私人无力或不愿兴建,因而国家不得不承担起许多生产建设的任务,这是国有经济规模相对较大,也是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保持较大国有经济规模的重要的理论依据。
但不能像过去那样,把国有经济看成惟一的排他性的物质基础。实践证明,国有制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先进的经济形式。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因为只有在生产资料或交通手段真正发展到不适于由股份公司来管理,因而国有化在经济上已成为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国有化——即使是由目前的国家实行的——才意味着经济上的进步……”包括前苏联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革命胜利的条件和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在发达国家首先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是不相符合的。所以盲目地僵化理解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功能,是造成对国有经济功能异化的一个重要原因。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基本上都是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的,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普遍缺乏经营自主权,造成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激励不足和生产效率低下的弊端。因此,从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开始,各社会主义国家纷纷对自己的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前苏联、东欧国家都否定和放弃了在公有制的框架内对其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的可能性,它们选择的是私有化或非国有化改革道路;我国则将国有企业的改革纳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设计之中,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进行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