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是在今天的商场,经营者面临着的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寻求发家致富赚钱发财的过程中,同样需要有一条正规的道路,那就是在法律约束下合理合法地经营。经营者千万不能做出与各种法律相悖的事情来,像在经营活动中经营者为了牟取私利,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贩卖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坑害了消费者,坑害了顾客,虽一时赚取了利润,但终究要受到法律的应有制裁。也许有许多经营者认为,现在的年月,守法经营“吃亏”,“歪路生财”致富,抱这种想法的人就大错特错了。试想你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能在市场上站得住脚吗?你也可能会一时蒙住贪占便宜的消费者,但却不可能长久地占领市场。销售商也一样,顾客在你的店里,在你的摊位上上一回当,就会警觉起来,不再光顾你的店、你的摊。也许你会这样想,我一天骗一个人,我这辈子也才骗全中国人的多少多少分之一,简直是微不足道,这样就会更错。记得聪明透顶的犹太商人曾说过商道上有这样一个宇宙法律,说空气中氮气跟氧气的比例是78:22,而在商店里,尤其是中小商店里,回头客掏钱买东西与生顾客掏钱买东西的比例也是78:22.可见回头客光顾商店的机会要多得多,你用假冒伪劣产品欺骗他,他也就会毫不客气地离你远去。更值得生产经营者注意的是,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终究会受到无情法律的制裁。经商者只要不聋不瞎,就不难看到报纸上、电视上,就不难听到电台里经常报导的执法人员没收、查封、销毁假冒伪劣产品。作为经营者,尤其是初涉商场的经商者,若也干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勾当,弄不好被执法人员“拿出来晒晒太阳”,得个“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的结果,更惨的则会被“绳之以法”,尝尝“铁门、铁窗、铁锁链”的苦涩生活。相信大家对几年前杭州中意乳制品厂大肆生产伪劣产品之事记忆犹新。
一年多的时间里,该厂制造伪劣产品达33种,共计4142吨,销售额3295万余元,非法获利516万元。他们的做法令人怵目惊心,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极大愤懑。其一:制售假药。这个厂制售的假药有人参饮品、冲饮西洋参、冲饮双宝素三种,计924吨。生产上述药品该厂总共仅用去西洋参1.5千克。若按该厂规定含西洋参配方万分之一的比例计算,也只能生产15吨药品,而其余药根本不含西洋参成份。其二:制造假加药食品。该厂生产的人参乐口福、参参乐口福、西洋参乐口福、人参麦乳晶、花旗参茶、蜂皇乳晶等加药食品,经检验根本不含人参成份。其三:制造假营养食品。该厂制售的假营养食品有双宝乐口福、八宝乐口福、桂圆乐口福、荔枝乐口福、蜂蜜乐口福、银耳晶、蛋奶晶、丰丰增长奶粉、椰奶等16个品种,共计1308吨。最终,他们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企业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严厉处罚,没收了全部非法所得,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停产整顿,并依法追究该厂法人代表、厂长的刑事责任。在商场上,以坑人开始,势必以害己告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靠制假贩假,不是长久的赚钱发财之计,更不是发家致富的门路,到头来必受法律的制裁。现在,我们国家正在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也就告诉每一个参与市场的经营者,不应该把片面地追求金钱与利润作为自己经营活动乃至人生的唯一目的。
经营者之所以在自己的经营活动中乐于搞制假贩假,最重要的是被制假贩假能够获得高额利润所诱惑。别人的产品出名了,成了名牌,打打别人的牌子,打打别人的旗号,自己的劣质产品也可以当名牌出售,高额的附加值就有了,何乐而不为?别人店里经销的正宗名牌产品,进价高,我进劣质品当名牌卖,蒙你顾客,使你花了眼,进价比你低得多,卖价跟你一样,或比你稍低,拉走了你的顾客,取得的利润比你高,何乐而不为。假若经营者“利”字当头,那什么违法的事都可能干出来,制假贩假也就不例外了。做广告是经营者促销的主要方式,说实话是广告的命根。做广告只要实事求是,说实话不虚夸,再加上构思新颖,形象鲜明,是能起促销作用的。西方许多企业都信奉一句名言:“最好的广告就是满意的顾客。”日本产品能打入并占领美国市场,除了产品质优价廉和瞄准市场的时机外,开展大规模的攻势也起了相当的作用。如在1969年,美国汽车公司花了1200万美元推销了27万辆汽车,而丰田花了1850万美元反销售13万辆汽车,日本人在每辆车上花的广告费显然大大超过了美国竞争者。广告都经过深思熟虑,精心设计,以迎合美国人的爱好和取悦于美国人。日本人的广告不吹牛,不虚夸,按照产品质量如实介绍,许诺的服务也说到做到,使买汽车的美国人感到放心。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千万不可玩做“假广告”的把戏,来蒙骗消费者。倘若经营者视广告“命根”于不顾,砸的只能是自己的生意。最后,告诫每一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经营者,必须守法经营,多动动脑筋,多在重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改进品种、设计上下功夫,多在自己全方位优质服务上下功夫;在公平竞争中求发展,切不可把制假贩假看作是一条发财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