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品的开发上,所谓“兵非益多”就是产品不在于多,而在于是否有拳头产品。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自己的名牌产品,进入市场不容易,占领市场更不容易。缺乏市场的企业也就无法生存和发展。因此,企业要不遗余力地去创造自己的名牌产品或者说拳头产品。名牌产品永不褪色的魅力在于它的货真价实。优良稳定的产品质量是使消费者产生信任感和选购名牌产品最直接的原因。时下,日本产品因精良、可靠、美观和耐用而誉满全球。然而,在几十年前,日本货还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代名词。尽管日本产品外表漂亮,价格便宜,但“中看不中用”,在国际市场上声誉极差。二战以后,日本企业在改进质量,开发拳头产品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松下公司的技术主管佐佐木·鞑汴曾经说过:“我们并不是理想主义者。但我们懂得,别人在成品率达到95%时就安于现状,而我们则不满足95%,这正是使我们成为有力的竞争对手的原因所在。”正是这种对产品质量精益求精的追求,造就了日本称雄世界市场的各种拳头产品。公司的产品开发须有重点,抓重点,即要抓“拳头”产品的开发。产品开发的品种方向不能变动不定,今天是此,明天是彼,品种数量不一定要多,而在于精,只要能开发出一个能形成“拳头”或“支柱”的产品,就能使公司起死回生,生而至活,取得持续稳定的和较大的经济效益。许多成功公司的经验,都说明了这一点。
这里所说的“拳头”产品,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长久为用户所欢迎,成为名、优、特,能够打得响、叫得响,对公司效益增长、公司生存发展起举足轻重作用的产品。公司进行产品开发,如果不抓“拳头”或“支柱”,分散使用力量,无目的地或无重点地进行,不仅一种产品也开发不好,甚至开发不出来,而且还会造成损失和浪费,出现“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情况。当然,抓“拳头”或“支柱”,并不是要否认产品的配套开发、系列开发和综合开发。公司在抓“拳头”、“支柱”的同时,还要抓一般产品的开发,特别是配套产品和系列产品的开发。要以“拳头”、“支柱”为主,以其他产品开发为辅;以“拳头”、“支柱”带配套、系列产品开发,以配套、系列产品开发促“拳头”,保“支柱”,使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这样,才能使公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只有“拳头”、“支柱”,而无其他辅助产品,容易形成“单打一”,形不成整体、综合资产效益。因为用户对产品的需要往往是多种多样的,不只是需要一种“拳头”产品,而且还需要配套、系列产品。在有些情况下,如果公司不能在满足用户对“拳头”产品需要的同时,也满足他们对配套、系列产品的需要,往往会影响他们对“拳头”产品的需要和购买。因此,公司应在抓“拳头”的前提下,又抓其他产品开发。产品开发要针对市场。首先,进行产品开发,必须先要广泛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市场信息,了解市场需要,研究市场变化及其规律,对市场需求趋势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预测,根据市场需求状况确定开发目标(包括品种、规格、花色、样式等),并按照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和时机确定开发周期、投入市场时间及产品数量等。总之,产品开发必须符合市场客观实际和客观需要,这样才能取得成功和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否则,盲人骑瞎马,脱离市场客观实际,盲目地进行开发,开发出来不符合市场需要或错过市场有利时机,这不仅不能获得良好效益,还会造成损失和浪费。
其次,进行产品开发,还必须考虑自身的能力,根据自身的条件,做到扬长避短。这就是说,要使开发获得成功和取得好的效益,只考虑市场需求一面是不够的。市场很需要的产品,如果公司不具备技术、设备、人员、资源、管理等条件,也是望洋兴叹,开发不出来的,硬要去开发,只能是事倍功半,得不偿失,或错过市场时机。另外,产品开发,要注意发挥自身的技术、设备、人员等优势,避开劣势,如果离开自己的优势,即使市场很需要,也不会收到好的效果。所以,公司进行产品开发,一定要在自己熟悉、具有优势、具备有利条件的领域里进行。当然,一个公司的优势和劣势是相对的,可变的。如果一个公司在进行某一种产品开发时,只具备某一或某些方面的优势,而其他方面不具备优势,则可以通过创造条件加以弥补,将劣势变成优势,如通过联合、引进等措施来解决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不足。总之,公司进行产品开发,一是要考虑市场需要,二是要根据自身条件提供的可能,二者缺一不可,须做到相互统一。总的原则是从实际出发,以能否取得好的效益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