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以唯物主义历史观对人类社会进行考察时,曾多次提到“上层建筑”和“现实基础”及其相互关系。据此,对我们曾经产生广泛而深刻影响并且现在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左右我们思想的苏联哲学教科书归纳出一种社会结构图式:下面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其中生产力在生产关系的下面;上面是由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文化)构成的上层建筑,其中政治、法律在意识形态(文化)的下面。应该说,这种归纳并不违背马克思的原意。但把意识形态仅仅框在“结构论”理解中,则立即产生两大问题。
其一,忽略了马克思意识形态观的方法论意义。我们从下述三段引文中可以看出,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是明确的。“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是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的”。但马克思绝不仅仅是告诉我们这一点,其真正用意在于阐述一种观察社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方法。因此,马克思在理解社会革命的问题上强调指出:“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认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这样看来,马克思把意识形态纳入上层建筑并使之与经济的现实基础相对应,只不过是想说明经济与政治、法律、意识形态之间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我们必须跳出形式逻辑所引向的形而上学樊笼,准确把握马克思意识形态观中所蕴含的方法论原则。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政治、法律与意识形态,总之,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都是一定社会的不同方面,而不是彼此独立的实体、本体。它们相互交织,共同统一于现实社会之中,其中经济起着最终的基础决定作用。没有离开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也没有离开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因此,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分割开来,把政治、法律与意识形态分割开来,对它们加以固定化并进而作为整个社会的结构是违背唯物辩证法本质的。从根本上说来,与其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指社会结构,不如说是指经济、政治与法律、意识形态等不同社会属性的相互关系。对于唯物主义历史观来说,它不是表述客体诸要素结构的结构性范畴,而是表述客体诸要素之间关系的关系性范畴。它表明的是客体相互关系的一种属性,因而是相对的而不是独立的。这就是马克思意识形态观中所体现出来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方法论的要义。
其二,消解了马克思意识形态观的建构功能。在马克思看来,意识形态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其“动力是革命”。“结构论”把产生于经济关系、作用于政治关系、体现于文化关系的意识形态从这些物质关系中剥离出来,仅仅在认识论领域阐明其地位和作用,并由此引申出一系列所谓原理,就把意识形态变成了僵死不动的知识、公式、教条。传统教科书也承认意识形态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但这种承认是以“知识论”、“反映论”为前提的。用这些僵死的教条套用鲜活的现实,不是歪曲了现实生活,就是扭曲了意识形态。事实上,作为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的社会客观存在,意识形态总是通过致力于建构人们的主观世界,以此调控、导引着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人就是人的社会,就是国家,社会。”意识形态直接的作用对象是人,根本的作用对象是国家、社会。作用方式是由统治阶级的“积极的有概括能力的思想家”即“意识形态阶层”自觉地进行理论活动,构建出表面上属于国家实质上属于该统治阶级的思想体系,一方面通过国家制度、法律、政策对人们进行直截了当的规范和控制,另一方面通过国家所掌控的教育、文化、传媒机构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对人们进行潜移默化的熏陶和影响,使人在无意识中被庞大的意识形态网络所建构,同时制衡着社会的生产关系乃至国家的全部社会关系。“建构论”表明,意识形态不是消极、被动、静止地反映社会关系的状态,而是积极、主动、发展地参与社会关系的建构,在观念或文化层面上保障、维护、巩固统治阶级的领导地位。在体制转变、社会转型、思想转化的变革时代,我们不能满足于一般性的意识形态宣传,而要注重发挥意识形态在社会中的建构作用,围绕当代中国实践的重大问题,积极建构符合中国实际、体现时代特征、顺应历史潮流的党和国家意识形态,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从而使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当代中国意识形态成为凝聚人心、达成共识、促进发展、稳定大局的思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