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为官者能得到皇帝的亲自褒奖,是莫大的殊荣。殊荣背后是为官者鞠躬尽瘁、舍身忘己、勤敬为民换来的。清朝康熙年间的于成龙是一位廉洁自律的好官,始终以造福于民为己任,被康熙称为:“天下廉吏第一”!
客观地说,在清朝近300年的历史中,出了一些以廉洁著称的官员,但其中最著名的当属曾被康熙帝誉为“天下廉吏第一”的于成龙。
必须交代一下,清代历史上有两位叫于成龙的官员,而且都是为民办事的好官。一位就是本文要说的于成龙,另一位于成龙(1638~1700),字振甲,号如山,镶黄旗人,为了区别开来,后人称他为“小于成龙”。“小于成龙”在于成龙手下做过知州,而且还得到过于成龙的保举,后因政绩升任江宁知府。康熙南巡至江宁,亲自召见他,勉励他向于成龙学习。这的确可以算是清史上的一段佳话了。
本文要介绍的“大”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今山西离石)人。明朝万历四十四年(1616)出生,清朝康熙二十三年(1684)去世,终年67岁,谥号“清端”、并追赠太子太保。
于成龙的先祖和父亲都在明朝做过官,也算是出身官宦家庭。他的父亲在乡里倡导孝义之道,颇有长者之风。受家庭熏陶,于成龙从小性格端庄,不苟言笑,又才智过人,是个崇尚实干、不屑空谈的人。并以“为学务效实行,不屑于辞章之术。”、“学者苟识得道理,埋头去作,不患不到圣贤地位。”为求学做事之信念。
于成龙属大器晚成型,清顺治十八年(1661),44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无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派,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当县令。
罗城地处偏僻的边陲之地,刚刚隶属于清廷统治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混乱,两任知县一死一逃。罗城万山相连,沟谷纵横,所以交通落后,土地贫瘠,百姓生活十分贫穷。不仅如此,此地还盛行瘴疠,被人们视为绝境。明朝时,常有朝廷重犯被流放到这里,一旦被流放这里,就很少有活着回去的。另外,这里还是少数民族居住区,瑶、壮等少数民族都居于此地,由于被汉人欺压惯了,所以很难相处。
于成龙来到罗城,眼前的景象是:荒草遍地,数间茅屋,六、七家居民。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草房,而且也破烂不堪。无奈,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在这种情况下,随行的五名仆从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坚强的意志,抱病理事,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于成龙心里清楚得很,要想把罗城治理好,首先要取得当地百姓的信任,要想取得当地百姓的信任,就要为百姓做些实事,为此,他有条不紊一件一件地落实。第一,宣传朝廷政策,整顿社会治安,打击抢劫、盗窃事件,保护百姓安居乐业;第二,体察百姓疾苦,多次请求上司放宽或减免当地百姓的赋税与徭役,减轻了当地百姓的负担。经过整顿,罗城社会秩序恢复了正常,农业生产也得到了保障。等到人民生活稳定之后,他筹建了一处学馆,发展教育,培养人才。他还创设了一座“接济院”,收留那些衣食无着的穷人和鳏寡孤独的老人,使他们有个稳定的生活。经过于成龙的整治,死寂般的罗城开始有了生机。
于成龙在罗城当了7年知县,全县面貌大有改观,他与当地百姓结下了情同家人般的关系,深受全县人的爱戴。百姓们每当缴纳赋税时,总要留出一点钱,放到于成龙的办公桌上。开始,于成龙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问这些人,他们回答说:“老爷不额外征收赋税,又不谋取衣食,这些钱是给老爷买酒用的。”于成龙深受感动,再三推辞后,只留下购买一壶酒的钱,其余全部退回。
由于于成龙为罗城百姓办实事,所以,罗城百姓很尊敬他,每天早晚都给他请安问好。有时,百姓们还自发地凑些钱送给他,于成龙拒绝不收,百姓们说:“自从老爷到罗城来,我们才过上好日子,我们知道老爷一个人在这里清苦,凑了些钱,是给老爷买酒的。”于成龙却笑着说:“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我一个人用不了这么多钱!把它拿回去自己用吧,你们用钱的地方多。”
于成龙是独自一人来上任的,家人仍留在山西。有一天,家人要来罗城探望他。消息传开,罗城人奔走相告。他们以为于成龙的家人来此取钱,便又凑了不少钱给他。于成龙婉言谢绝,笑着说:“从这里到我家六千里,路上带了钱财也不安全。”这些人跪伏地上,感动得痛哭流涕,于成龙也忍不住哭了。但他还是把这些百姓劝回去了,没有接受馈赠。
于成龙在罗城的突出政绩,受到广西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罗城被评为全省的榜样。康熙三年(1664),金光祖升本省巡抚,刚刚上任的金光祖就把于成龙找来,就如何治理地方征询于成龙的意见。针对广西地方施政的各方面实际情况,于成龙很坦诚、很大胆的谈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内容有五条:第一,澄清地方吏治,避免政府机构臃肿;第二,消除强抢案件,稳定社会秩序,慎用刑法;第三,推行“抚”字催科;第四,减轻百姓负担,疏盐行、除灾耗、清杂派;第五,缓和民族矛盾,改善民族关系等等。就当时清政府实际情况而言,这些建议是适合统治阶级需要的,在很大程度上也符合民众的利益,表现了他的敢于言事和不怕风险的勇气。
三年后,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今四川合川市)知州。离开罗城时,他连赴任的川资路费都没有,罗城百姓更不希望于成龙走,于是,出现了“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追送数十里,哭而还”的感人情景。
康熙是清朝入主中原的第二代君王,因此,有些地方还没有从战乱中恢复过来,四川就是其中之一,由于战乱,全省人口锐减。于成龙赴任的合州下辖三属县,只有丁口百余人,各种赋税、徭役使百姓苦不堪言。目睹地方荒芜,于成龙决定以招抚百姓为当务之急,他首先革除宿弊,严禁官吏勒索百姓。
合州土地严重荒芜。而流民不愿耕种的原因是,一旦开垦,原主便前来索要。为此,他严格规定了“凡一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的原则。同时明令各县为新附百姓解决定居与垦荒中的具体困难,并亲自为他们区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耕种。经过于成龙治理,合州“新集者既知田业可恃为己有而无复征发仓促之忧,远近悦赴,旬日之间户以千计。”奖励垦荒是清初基本国策,但于成龙实行“禁止原主认业”比清廷明确规定要早,由于于成龙妥善解决了合州多年沉积的问题,不到两年,合州人口骤增,土地不再荒芜,到处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由于政绩卓著,于成龙于康熙八年(1669)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在黄州任上,于成龙任同知四年、知府四年。于成龙每到一处上任,首先摸清这一地区的痹症在什么地方,然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到黄州时,于成龙发现这里的盗匪非常猖獗,于是决定先从治盗开始。
由于历史的原因,“盗”是清初一大社会问题。在黄州府岐亭镇一带,盗贼更是猖獗,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劫财伤命,严重影响了地方安定和居民正常生活。于成龙为了彻底打击盗贼的嚣张气焰,即以郡丞身份坐镇岐亭治盗。为了摸清盗情和每一件重大盗案,他亲自访察。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间调查疑情,从而对当地盗情了如指掌。
对捕获的盗贼,如果不是罪大恶极,非杀不可的,他主张慎用刑法,以教为主,采取“宽严并治”和“以盗治盗”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于成龙在断案、决狱方面颇有一套方法,敏锐而细心,善于从一些常人忽视的细节上发现问题的症结。排解过许多重大疑案、悬案,使很多错案得到平反,被百姓呼为“于青天”。在清人野史和民间传说中还流传着许多关于于成龙破案、察盗方面的故事。如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聊斋·于中丞》中,就叙述了有关他的两个故事。由于在黄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绩,于成龙深得湖广巡抚张朝珍器重,被举为“卓异”。
于成龙在黄州还干过一件大事,就是两次平乱。于成龙举“卓异”后,被调主持武昌府政务,并将擢武昌知府。不料,这时爆发了以吴三桂为首的“三藩之乱”。很快,贵州、湖南皆被叛军占领。为了尽快占领湖北,吴三桂派许多湖北籍部将,持封官“札书”回籍策反,制造暴乱。
康熙十三年(1674)五月,麻城县发现“伪札”,知县以“通贼”罪开始大肆滥捕滥杀,搞得人人自危。该县曹家河人刘君孚父子接受了“副将伪札”,并乘机联络东山一些山寨发动暴乱。紧急关头,于成龙挺身而出,收拾局面。他以“招抚”为方针,张贴告示,陈述朝廷的政策,使绝大多数胁从百姓归家,事态很快趋于缓和。随后,他又冒生命危险只身独闯刘君孚山寨中说服刘及300枪手(猎户)放下武器,弃暗投明。仅10天时间,一场动乱顺利平息。
八月,朝廷委派于成龙为黄州知府,哪知,于成龙刚到任,第二次暴乱又接踵而至。叛军奸细潜入黄州府,联络当地豪绅纷纷起事,“高山大潮,烽火相望”,声势与范围大大超过麻城县的叛乱。形势险恶,有人劝于成龙放弃黄州,于成龙力排众议,制订了组织乡勇以防为主、相机进剿的策略。在确定了暴乱分子的老巢后,调集各乡乡勇数千人在东山黄土坳一带,与数量上占优势的暴乱分子展开激战。战斗中,他身先士卒,危急关头置生死于度外,使战斗获得全胜。当场擒获暴乱首领何士荣。仅20余天,就彻底取得平乱的胜利,受到湖广总督蔡毓荣的高度褒奖。
于成龙官职逐渐做大,但是艰苦朴素的作风一直没改。康熙十七年(1678),于成龙升福建按察使,离开湖北去福建上任时,依然一捆行囊,两袖清风,开船前,他命差役上岸买了上百斤萝卜。有人感到奇怪,便问:“萝卜是不值钱的东西,买这么多干什么?”他很认真地说:“这些东西是我路上的口粮。”
于成龙刚到福建上任,就为当地渔民做了一件好事。当时,清廷与台湾郑氏正处于敌对状态。所以,在福建沿海地区实行“海禁”政策。当地一些官吏不顾连年兵祸、民不聊生,动辄以“通海”罪名大肆滥捕,使许多沿海渔民蒙受不白之冤。于成龙在审阅这些案卷时,发现牵连人数极多,有时一次处极刑的就达数十人或上百人之多,有的还殃及妇女和孩子。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对怕得罪朝廷而劝阻他的人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死不能置百姓的性命不顾!”在他的主持下,先后使千余名渔民免遭屠戮而获释,没有钱的还发放川资路费。
第二年,于成龙得到福建巡抚吴光祚的赏识,吴光祚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从此,于成龙得到清廷的赏识和破格录用。康熙十九年(1680),康熙帝下旨,委任于成龙为畿辅直隶巡抚,第二年春,又召见于成龙于紫禁城,当面褒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并“制诗一章”表赐白银、御马以“嘉其廉能”。未逾两年,又出任两江总督。
总督是封疆大吏,一个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在赴江宁(南京)上任时,于成龙不住驿站,更不住各地用于迎来送往朝廷命官的公馆。他自己买了一辆车,身上带了些零用钱,供投宿住店用。日常食用极为简陋粗疏,每顿饭以青菜为主,从没有鸡鸭鱼肉,江南人称他为“于青菜”。在两江总督任上,于成龙生活依然如故,每天蔬菜粗粮,遇有荒年,还要降低生活标准,用屑糠杂米做粥喝。他说:“这样可以节省很多米,用来赈济饥民。”在他的倡导和率先垂范下,当地大小官员的浪费之风都有所收敛,不敢讲排场,一改以前的奢侈之风。
总督是一省百官之首,所以,于成龙把整顿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他指出:“国家之安危由于人心之得失,而人心之得失在于用人行政,识其顺逆之情”。针对各级官员贿赂、请客、送礼之风盛行,他决心煞住这股风气。刚巧,中秋节来临,一位官员向他行贿,于成龙决定拿这个官员开刀,惩一儆百。
不仅如此,于成龙还微服私访,对州县各官病民积弊的状况,甚为堪忧。为了整治这一状况,很快颁布了《兴利除弊约》,其中开列了灾耗、私派、贿赂、衙蠹,旗人放债等15款积弊,责令从弊约颁布之日起,所有积弊必须彻底革除。与此同时,又制订了《新民官自省六戒》,作为地方官的行为准则。具体内容包括:“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由于方法得当,整个江南地区,“官吏望风改操”。康熙帝闻后大喜,称其“宽严并济,人所难学”。
在用人上,于成龙反对论资排辈,只要廉洁有为,就可以破格录用,为此,他屡上疏推荐人才。如直隶通州知府于成龙(史称小于成龙)、江苏布政使丁思孔等都是较有作为的清廉官吏,由于他的举荐而受到康熙帝的重用。
封建社会,科举之路是出人头地的唯一路子,在文化发达的两江地区,官僚、势豪贿通学政,科考中舞弊之风盛行,贫家子弟虽皓首穷经却往往落榜。针对这种状况,于成龙明令规定:一旦发现弊行,“立刻正章入告,官则摘印,子衿黜革候者按律拟罪。其蠹胥、奸棍即刻毙之杖下”。不仅如此,于成龙走到哪里,就把学校办到哪里,即使是在像罗城那样条件困难的地区,他也很快办起学堂,并鼓励徭、壮子弟入学。
康熙二十三年(1684),一心为民的好官于成龙死于任所,卒年68岁。地方的各级官员都来吊唁,只见室内空空荡荡,并没有值钱的东西,床头放着一个陈旧的竹制容器,里面装有一件绨袍;还有几只瓦罐,有的盛了一点粗米,有的盛了用盐腌制的豆豉。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于成龙去世的消息传来,江南的百姓罢市,聚在一起痛哭。康熙帝闻听于成龙去世,破例亲自撰写碑文,表彰于成龙廉洁刻苦的一生。后来,康熙皇帝多次巡视江南,一直怀念着于成龙,并勉励各级官员向于成龙学习。
封建社会像于成龙这样的好官不多,更幸运的是,他又遇上了康熙这样的明君。话又说回来,即便是遇不上明君,相信历史也会给他一个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