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家庭暴力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妻子们那一张张支离破碎的脸庞仿佛是对已经在现代婚姻里扎根的暴力的一个控诉,而那些奋起反抗丈夫的妻子们则被当做一种新的女性角色而受到欢呼。这充分说明了事情所具有的两面性:妻子作为受害者,受害者作为胜利者。
一、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
1.近四成夫妻用“武力”解决争端
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有近四成的夫妻发生冲突时会使用“武力”。
在其中的公众对家庭暴力认知情况抽样调查中,有384%的夫妻发生冲突时会动手,其发生的频率一般为“几个月一次”。
调查显示,当受到配偶殴打时,有482%的男性会“和配偶对打”,而女性更多的是“被动地让配偶打”“躲进另一个房间”和“大声向邻居呼救”。
令人关注的是,在家庭内部发生了暴力冲突后,近一半的人是采取“过后就忘了,双方不再提”的方式,由时间抹去冲突留下来的矛盾。而仅有136%的夫妻能够双方共同探讨冲突原因,避免今后再次发生类似事情。
此外,当与配偶发生暴力冲突时,有八成以上的人曾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和邻居求助,向妇联、居委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求助的也占相当比例,但很少有人向法院、公安机关和双方工作单位求助,几乎没有人求助于检察院。
2.我国近一半人认为打老婆“有理”
目前社会上对于家庭暴力的观念和意识还有待转变和提高。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有近一半的人仍认为丈夫打老婆“有理”。
全国妇联对家庭暴力认知情况抽样调查报告表明,有437%的被访者认为“一个巴掌拍不响,丈夫打妻子,很多时候是因为妻子蛮横不讲理”,还有255%的被访者同意“妻子做了对不起丈夫的事,丈夫可以打妻子”。
在同一调查中,超过九成的被访者认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接近九成的人认为“人人都有权干涉家庭暴力事件”,八成多的被访者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家庭中使用暴力手段解决冲突”。
二、什么是家庭暴力
1993年12月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的《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中指出,对妇女的暴力系“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体、心理及性方面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要进行这类暴力、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
简言之,此类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它既指肉体上的伤害,例如殴打、体罚、行凶、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也指精神上的折磨,通常表现为以威胁、恐吓、咒骂、讥讽、凌辱人格等方式,造成对方精神上的痛苦,心理上的压抑等。家庭暴力还包括性虐待。
三、警惕!家庭暴力之中精神暴力数“第一”
一般情况下,提起家庭暴力,人们就会想到是身体上受到的伤害。而中国法学会最近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与拳脚相加的身体暴力相比,长期不与妻子说话、辱骂妻子等精神暴力更加普遍。
这项名为“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的研究结果显示,653%到659%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不理睬妻子的现象,223%到296%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使劲关门或摔东西的行为,有238%到289%的家庭会出现丈夫辱骂妻子的现象,还有19%到217%的家庭中,丈夫会威胁要打妻子。
“如果将三种暴力形式排列的话,从我们的资料可以看出,精神暴力排第一,身体暴力第二,性暴力发生比率最低,排在第三。”参加研究的专家们指出,精神暴力对妇女的伤害不亚于身体暴力,长期遭受精神暴力容易出现情绪表达障碍和性格扭曲。
然而,目前社会上对精神暴力的认识却存在极大的偏差。有关调查表明,50%的受访者错误地认为,限制妻子与朋友交往、长期不与妻子说话、长期拒绝与妻子过性生活、耻笑妻子的缺陷弱点等精神层面的暴力并不算是家庭暴力。
四、对待家庭暴力的11种错误观念
家庭中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对妇女人身权中人格尊严、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等权利的粗暴侵犯与践踏,也是对妇女的心理、精神等方面的严重损害和摧残。
家庭暴力直接影响后代的健康成长。没有任何借口可以原谅家庭暴力。
以下观念是错误的:
1.这不是暴力,他(她)们只是在打架。
2.她一定是在某方面“自讨苦吃”或“欠揍”。
3.我们不应当干预,这是她的个人隐私。
4.她干吗不去离婚,肯定还是有利益所得。
5.那些虐待妻子的男人来自社会底层。
6.如此行为的男人不爱他的妻子。
7.有虐妻记录的男人,与别人也有暴力倾向。
8.男人是被迫虐妻的,是被他们的妻子逼的。
9.挨打是“家丑不可外扬”。
10.我对处于这种处境无能为力。
11.清官难断家务事。
五、遇到家庭暴力问题怎么办
告诉施暴者你(她)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
及时报警
找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村委会进行调解并记录
及时做家庭暴力法医鉴定
向妇联等有关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