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的真正涵义,已是儒学思想史上的千古之谜。从最早为《大学》作注的东汉郑玄,一直到现代的儒学学者,已经争论了一千余年,至今仍无定论。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源于《礼记·大学》的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一段。但是,《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其后再未作出任何解释,也没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
东汉郑玄最早为“格物致知”作出注解,而自从宋儒将《大学》由《礼记》独立出来成为《四书》的一部后,“格物致知”的意义也逐渐成为后世儒者争论不休的热点议题。现在关于“格物致知”的流行诠释多是根据朱熹学说的部分观点而出现的。
朱熹“格物致知”的观点主流化的原因
朱熹关于“格物致知”的观点之所以在后世成为主流,并非是因为获得后世儒家学者的普遍赞同。事实上,朱熹学说在南宋当时曾因政治党争而被斥为“伪学”,后世的许多儒家学者也都大力批判朱熹对于“格物致知”的学说观点。但元朝中叶,朱熹的《四书集注》被官方采用为科举取士的应试准则,明太祖时期又独尊《四书》上的朱熹学说为官方思想权威,明清两代历时五百余年的科举应试更是以朱熹学说为准。在数百年的官方教条权威下,朱熹在“格物致知”上的观点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后世社会上的普遍流行观点。
朱熹为谁讲“格物致知”
朱熹的“格物致知”最早是讲给皇帝听的。他34岁的时候,孝宗继位之后召见了他。他就给孝宗讲了“格物致知”,说帝王之学,必须要先“格物致知”。第二年,他又去见皇帝时说,大学之道,即“格物致知”。皇上没有做到“即物穷理”,没有做到“即事观理”,所以就没有收到治国平天下的效果。由此可见,理学提出“格物致知”这些理论,不是用来约束老百姓的,而首先是针对帝王之学的。
朱熹“格物致知”的具体内容
朱熹的格物致知学说在重视人的道德修养同时,强调外部事物的考察和知识的学习扩展。因而,可以说“格物致知”学说是求真和求善的结合。
在朱熹看来,“格物”之“格”有两层含义:一层是“至”,“格物”便是“至于物”,也就是达到极至。另一层是“尽”,“格物”就是“知尽”,而“知尽”便是“理穷”。因而,“格物”与“穷理”并称。朱熹沿习二程的说法,认为“格物”之“物”意为“事”,不仅指事体,也指事情。由此便知,朱熹的“格物”包括“即物”和“至极”,而且“格物”又是“穷理”。“格物”目的便是主体考穷事物之理,其核心在穷理。
朱熹的“致知”与“格物”是相联系的。单独来看,“致”就是推及、扩充的意思。“知”的含义则相对较为复杂。“知”包含“能知”和“所知”,“能知”为能觉之知,即主体的认识能力;“所知”为知识之知,即作为认识结果的知识。所谓“致知”,就是推及知识,使认识的知识得到扩充而所得的结果。朱熹肯定了人本来是有知的,但是因为理未穷,受到世间事物的蔽塞而不能达到通明,“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所以必须进行后天的学习方能达到。
朱熹把体认“理”作为认识的最终目的。“格物”的精义就在于穷理。“格物”所穷之理,既是自然之理,又是道德伦理。因此,“格物”的基本精神就是人通过对外在的对象的考察,从而把握体现在事物中的义理;或者是通过践履外在的伦理规范而体认其真谛。
朱熹“格物致知”的目的在于“明善”,他在《大学章句》最后指出“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因而,“格物致知”论从这个角度上说就是对于儒家伦理的认识和修养方法,最终当落于达到最高的道德境界上。
延伸阅读
“格物致知”能够成为千古疑案的原因
“格物致知”之所以使儒学界争论达千余年,首先是因为“格物致知”是《大学》八目的基础功夫,更是“诚意正心”的修持基础,也就涉及了心性修为的根本基础,而超越了先秦儒家的思想深度,与先秦道家之学相通。宋儒理学兴起后,为了排斥佛、道两家,程颐自创“理”以取代“道”,而朱熹更是无视《史记》记载而硬要认为“孔子访周所拜见的老子,并非道家老子,而是另有其人”。其次是因为“格物致知”的字义解释难以适当,这也是因为缺乏相关《大学》作者意旨的文献,可供证明“格物致知”的正确意义。这样就使以后诸儒随意发明而强行解释“格物致知”,从而造成了至今的儒学思想上的千古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