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关于“存天理、灭人欲”的哲学思考,是其整个理学思想的核心。然而,千百年来,“存天理、灭人欲”一直被作为封建礼教的罪恶源头而被不断批判。
长期以来,“存天理、灭人欲”一直被认为是朱熹首次提出的命题,事实上,这一概念在《礼记·乐记》中已经出现,其中说道:“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这里所谓“灭天理而穷人欲者”就是指泯灭天理而为所欲为者。
后来,二程也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这里所谓“灭私欲则天理明”,就是要“存天理、灭人欲”。
再后来,朱熹提出:“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
“存天理、灭人欲”一直以来就像理学头上的脓疮一样被人批评着,其实这是后人对它的一种曲解,是历史遗留的问题,为了给它“平反”,就非常有必要弄清楚它的原始内涵和本质意义。
什么是“天理”
“天理”在朱熹的哲学思想中包含道理、规律、秩序、准则、规定性,天理既是天之大理,又是物之小理,还是人之道理。天理是自然之理,是万物之常理,是事物本来的规律,是社会之秩序,是人的道理、情理。也就是说,天理的内涵并不单纯是指封建主义的伦理道德,更重要的是指宇宙天地间一切符合事物发展规律性的正向定理。
什么是“人欲”
“人欲”,指的是“私欲”,与人的正当欲望并非同一概念。比如,“若是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则此欲亦岂能无?”“如‘口之于味,目之于色,耳之于声,鼻之于臭,四肢之于安佚’,圣人与常人皆如此,是同行也。然圣人之情不溺于此,所以与常人异耳。”这些是人正常的欲望,是朱熹所肯定的。而“同是事,是者便是天理,非者便是人欲。如视听言动,人所同也。非礼勿视听言动,便是天理;非礼而视听言动,便是人欲。”可见,朱熹所说的“人欲”是指那些超出了正当要求以及违反了社会规范的欲望。
“存天理、灭人欲”的本质内涵
“存天理,灭人欲”属于心性修炼。“天理”是公,是大善,是人的仁爱之心。“人欲” 是私,是小恶,是人的自私之情。“存天理”就是存善,追寻天理,循道而行。“灭人欲”就是去恶,克己省身,修身养性。简单的说,“存天理”就是向善,“灭人欲”就是去恶。
二程和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其实是强调,作为人类,人性中最大的缺陷就是往往为自己的私欲所蒙蔽,而看不到自己的真实面貌,而不能认识和接近真理。所以朱熹在《朱子语类》中又说:“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灭人欲”不等同于禁欲主义,那是对程朱理学最大的曲解。儒家理学就是一门教导人做人的哲学,“存天理、灭人欲”就是希望学者能格物穷理,正心修身,可成为一个内外兼修,才德具备杰出的人。这恰恰不是对人性的禁锢,而是对人性的尊崇。“存天理,灭人欲”就是修身养性,是劝导人做杰出的人、高尚的人、了不起的人、伟大的人。
延伸阅读
讲给皇帝的“存天理、灭人欲”
朱熹生活在南宋时期,那时候南宋领土正被辽、金和西夏少数民族入侵,“日削月割”,国家处在危在旦夕之中。但是,南宋统治者迁都杭州后,却不思振作朝纲、安抚百姓、练兵强武、收复领土,而是偏安一隅、贪图享乐、苟且偷生。这对当时处于战争创伤中的人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面对此情此景,作为哲学家、思想家的朱熹没有沉默不语。已到暮年的朱熹又入都奏事,走到浙江时,就有人对他说,你喜欢讲“正心诚意”,但这是皇上最不爱听的,这次你就不要提了。朱熹很严肃地说,我平生所学,就是这四个字,怎么能够欺君呢?他见到皇帝的时候,还是批评了皇帝,说皇帝内心里面“天理有所未存”,“人欲有所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