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是汉初重要的理论著作,使汉高祖刘邦进一步从治理天下的高度意识到儒学的重要作用,为儒学在汉武帝时的独尊奠定了一定基础,从而对提高儒学地位作出了重要贡献。
陆贾(约前240—前170),汉初思想家,政治家。楚人。早年随刘邦平定天下,口才极佳,常出使诸侯。陆贾一生所做的事情主要有四件:一是为刘邦出使南越,劝说南越王赵佗摘去帝号,向刘邦称臣。二是劝说刘邦读《诗》、《书》,使其明白“逆取顺守”“文武并用”的道理。三是在吕后专权、刘氏天下岌岌可危的时候,劝说丞相陈平与太尉周勃捐弃前嫌团结一致,从而为日后平定诸吕之乱奠定了基础。四是为汉文帝再度出使南越,劝南越王赵佗第二次摘去帝号,恢复与汉王朝的臣属关系。陆贾著有《楚汉春秋》和《新语》等。
关于《新语》的来历,据说陆贾曾受汉高祖刘邦之命总结秦朝灭亡及历史上国家成败的经验教训,陆贾共写成文章12篇,每奏一篇,刘邦无不称善,故命名其书为《新语》。后人称《新语》承继孟子、荀子的学说,而开启贾谊和董仲舒的思想,成为汉代确立儒家思想统治地位的先声。《新语》是研究陆贾伦理思想的直接材料,文字略有窜乱,但内容基本可信。
借用而来的“道”
陆贾以“道法自然”和“无为而治”的道家思想为出发点,对“道”进行了改造。这个“道”大可以是本,小可以是术。不消极,不遁世,而是积极入世,自然求治。他认为道近不必出于久远,取其致要而有成。他甚至认为智者之所短,不如愚者之所长。他强调朴质者近忠,便巧者近亡的观点,看上去是给老庄思想缀了个尾巴,实际上是把老庄思想拉回到现实。他同时是一个纵横家,他把纵横术也加进了道家思想中,让道家思想更贴近现实,他说“善言古者合之于今,能述远者考之于近。”他创新的“道”学理论可以用四个词概括:自然顺守、无为谨敬、怀柔致远、守弱尚仁。而这些又都是道家的根本,的确能够成为一代治国之策。
改良后的儒学
陆贾对儒学进行了了全面的改良,使之能够适应道家思想的基本原则。他找到了儒道两家都关注“治”的共同点,强调儒家的“德治”与“谨敬无为”的内在联系,用儒家的“德治”来完善道家的“无为而治”。他说“虐行则怨积,德布则功兴。”他还说:“尧以仁义为巢,舜以禹、稷、契为杖,故高而益安,动而益固……秦以刑罚为巢,故有覆巢破卵之患;以赵高、李斯为杖,故有倾仆跌伤之祸。”秦朝重刑罚是一种有害的“有为”,也就是把刑罚等同于“有为”;而尧重仁义是一种有益的“无为”,也就是把仁义等同于“无为”。
改进之后的法治思想
秦以法家思想为主,但“法治绝对化”成为了秦帝国的致命软肋。在总结秦亡教训时,陆贾指出刑法只能诛恶,而不能劝善,良好的道德,决非出自对刑法的畏惧,而是教化的结果。且刑法非但不能“诛恶”,恐怕连“禁恶”也做不到:“恃刑者民畏之”,“畏之则去其域” (《至德》) ,如果既躲避不开又不堪忍受,就会奋起反抗,陈胜吴广起事就是实例。所以陆贾主张:“设刑者不厌轻,为德者不厌重;行罚者不患薄,布赏者不患厚,所以亲近而致疏远也。”(《至德》)不过陆贾也不反对法治的作用,他把“立狱治罪,悬赏设罚”作为古圣贤“异是非,明好恶,检奸邪,消佚乱”(《道基》)之举,认为刑法作为维护统治秩序的必要手段,是不可能放弃的,需要反对的只是专恃刑法并无所节制。
延伸阅读
陆贾“暗度陈仓”
因“马上得天下,安能马上治天下”,人们熟知陆贾。但陆贾也是一个颇懂得享受生活的智者。
陆贾曾因说服南越王赵佗而深得南越王欢心,并获增千金。孝惠年间,吕太后当政,陆贾估计自己难与她抗争,又不想随波逐流,便告病还家。此时,陆贾将这千金分给五个儿子,每日里乘坐高车大马,带领一群载歌载舞鼓瑟吹笙的侍者,轮流住五个儿子家,并告诉他们:“现在我把金子分给你们,以后我经过你们家时,必须给我提供新鲜的酒食,我每次每家最多呆不过十天,你们每年最多不过招待我三次,如果酒食不新鲜,我会找你们算帐的。另外,我身上的剑价值百金,如果哪天我死了,那这把宝剑就归我死时停留的那家,作为丧葬费。”
但事实上,这种优逸的生活仅是一种幌子。背地里,陆贾联络陈平周勃,并促成二者的联盟,最终在吕太后过世后成功诛灭诸吕,迎立汉文帝,开创一代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