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到的学说避免了老庄道学纯粹因循自然而不要法治,和法家主张绝对的法治而不必因循自然的两种极端,它对稍后的法家具有启蒙的意义,也可以说是法家的开创者。
慎到(前395—前315),战国时赵人,原来学习道家思想,是从道家中分出来的法家代表人物。根据《史记》记载,他早年在邯郸从事学术活动,后来到齐国稷下学宫讲学,参加各派的学术辩论,名声由此大震。但是随着齐国和稷下学宫的衰落,他的思想也由此被历史埋没。
慎到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他曾经给楚襄王献了一个“连环三计”,解决了楚襄王的燃眉之急。
据说,楚襄王刚刚即位,齐王的使者便赶到楚国,说:“当初陛下作太子时留在齐国当人质,以献楚国东地500里作为提前返楚的条件。如今,陛下不会食言吧?”
楚襄王一时怔住了,然后请齐使先去休息,并急忙请来了当初劝他献地脱身的太傅慎到。
慎到说:“别慌,大王明天召见众大臣,让他们各献妙计。”
第二天早朝,上柱国子良率先献计:“大王金口玉言,一旦不讲信义,将被天下诸侯讥笑。先给地,显大王守信;再夺回,显大王武力强大!”
子良退下,昭常上前劝谏:“大王,割东地500里,楚国将失半壁江山。我愿率兵死守!”
昭常退下,景鲤给襄王分析:“地要给,否则将失信于天下。楚国弱于齐国,臣愿赴秦国凭三寸不烂之舌搬来救兵!”
景鲤退出后,慎到进来。襄王苦着脸告诉了一切,慎到说:“大王,他们各有见地,您全采用!”襄王瞪了他一眼,“别开玩笑啦!”
慎到伸出右手三指:“大王发给子良50乘,东面献地500里给齐;在子良起程的第二天,派遣昭常为大司马,令他去镇守东地;在派遣昭常的第二天,再派景鲤率车50乘,去向秦国求助。这叫连环三计。我保证大王不用一兵一卒,就能让500里东地完好无损!”
后来果不其然,齐王不敢再提那500里土地的事情。
慎到的著作《慎子》原本42篇,现仅存7篇和一些逸文。
听命君主,依法办事
慎到主张“民一于君,事断于法”,即百姓、百官听从于君主的政令,而君主在做事时必须完全依法行事。而且,立法权也要集中于君主之手,各级的官吏只能严格地遵守法律和执行法律,即“以死守法”。百姓则要接受法令的规定,按法做事,即“以力役法”。慎到认为这样才能实行法治,并取得功效。在具体执法的过程中,君主要做到公平执法。他主张立法要为公,反对立法为私,认为法治比人治优越,甚至说不好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好。
重“势”和“无为而治”
慎到提倡重“势”和“无为而治”。“势”指的是权势。重“势”是为了重视法律,君主只有掌握了权势,才能保证法律的执行。慎到把君主和权势分别比喻为飞龙和云雾,飞龙有了云雾才能飞得高,如果云雾散去,飞龙就是地上的蚯蚓了。如果有了权势,即使像夏桀那样的昏庸残暴,命令也能执行,即“令则行,禁则止”。如果没有权势,即使像尧那样贤德,百姓也不听从命令。所以,慎到反对儒家主张的“德治”,认为那样不可能使法律贯彻执行,会产生很多弊端。在无为而治方面,他认为,如果国君什么事都自己亲自去做,不但会筋疲力尽,还会使大臣不积极做事,一旦有了过失,大臣会把责任推到君主身上,君臣矛盾的激化甚至会导致谋反篡位出现。
延伸阅读
慎到和物权
《慎子·逸文》篇说了这样一件事:一只兔子在大街上跑,很多人去捕它,即使有贪得无厌的人混在里面,人们也不会去责怪他们,这是因为兔子还没有确定归谁所有。集市上兔子成堆,过往的人们却看也不看一眼,这并不是说他们不想得到那些兔子,而是因为那些兔子有了归属后,即使品德低下的人也不敢去争抢它。
慎子以此来说明,“定分”可以解决人“争”与“不争”的问题,就是说,对兔子要确立一个所有权,即归谁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才公布并实行,但战国时代的慎到却已经对物权有了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