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英国哲学家、作家和科学家。培根出生于伦敦的一个官宦世家。父亲是伊丽莎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曾在剑桥大学攻读法律。母亲是一位颇有名气的才女。从小,培根就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这也使得培根很早就在各方面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才智。12岁时,培根被送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深造。
在剑桥的三年学习,对培根的一生意义深远。每一次在剑桥的徜徉都留下了培根的思考,他渐渐地对传统的观念和信仰产生了怀疑,开始独自思考社会和人生的真谛。
1579年,父亲病逝后,培根开始四处谋求职位。1582年,他取得了律师资格,1584年当选为国会议员,1602年,受封为爵士,1607年被任命为副检察长,1613年被委任为首席检察官,1616年被任命为枢密院顾问,1617年提升为掌玺大臣,1618年晋升为英格兰的大陆官,授封为维鲁兰男爵,1621年又授封为奥尔本斯子爵。但培根的才能和志趣不在国务活动上,而在对科学真理的探求上。这一时期,他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并出版了多部著作。
1621年,在被国会指控贪污受贿并受到一系列处罚之后,培根开始专心从事理论著述。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学问研究中的培根最终成为中世纪英国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创始者。培根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另外,他在逻辑学、美学、教育学方面也提出了许多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