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亨利·罗斯,是个憨厚老实的小伙子,在一家海洋馆做兽医,他的工作就是每天和那些动物朋友做伴,长此以往,与许多动物都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尽管有这些朋友,亨利依然是孤单的,因为,他每天都过着给海洋馆的动物们做体检,给它们喂食,帮它们洗澡等生活,也许在外人看来,亨利一直很快乐的,其实,他内心真正的情感世界,只有他自己知道。日子一天抄袭一天,平淡到看不到一丝波澜,在这样的寂静里,多少让人觉得压抑。他没有恋人,没有爱情的载体。生活中的一切变得平淡无味。
但是,一次咖啡馆的邂逅,从此彻底改变了他的平静生活。
那天早上,亨利走进了海洋馆旁边的咖啡馆,当他坐在那里等食物的时候,一道镜子的反射闪光照到了他的脸上,亨利自然地回过头来,天呀!他看到了一位金发碧眼的美女,那女孩有着天使般的容颜,并洋溢出快乐,她的身材丰满娇媚。看到这里,亨利不禁怦然心动,还等什么?她,不就是自己一直寻找的梦中情人吗?
但是,胆小的亨利只是远远地看她,却始终没敢走上前去和那女孩搭讪。为此,他内疚了好长时间。
幸运的是,第二天,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亨利又遇见了那个女孩。
这次,亨利再也坐不住了,大胆地走上前去,他打算结识这个美丽的女孩。
那天,他们在咖啡馆聊了好久。
从谈话中得知,她叫露茜,他们一见如故,直到好久,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但是,奇怪的是,当第三天,亨利又遇到露茜的时候,他与露茜打招呼,露茜并不理他。亨利感到非常纳闷。明明昨天谈到好好的,怎么一夜之间就成陌路了呢?就在这时候,咖啡馆的老板娘走了过来,告诉了他一个可怕的事实——露茜在一次车祸之后就患上了失忆症。记忆在她的脑海中只能存在12小时,只要一过夜,所有的记忆都将全部归零。
听到这些,亨利伤心极了,这时候,他已经深深爱上了露茜。让他放弃根本是不可能的。于是,尽管亨利许多次被露茜当作“不认识”,亨利都没有放弃,每次尝试着以不同的方法来接近她,甚至连绑架自己都试了。他的目的非常简单,只是为了使得露茜每天都能够重新认识他。
像所有的言情小说一样,他们在一起并不是那么顺利,露茜的家人很快知道了他们的事情。厉声警告亨利说,最好离露茜远一点。否则有他好看。但是,恋爱中的人还哪里顾得了这些,亨利依然如故地深爱着露茜。丝毫不顾露茜家人的百般阻挠。
终于有一天,他们的爱情感动了露茜的家人,亨利和露茜终于拿到了“爱情通行证”。不久,他们彼此发生了自己的初吻。
但是,亨利每天都要做着同样的事情,让露茜认识并接纳自己。这样的日子不知道重复了多少天。但是,每一天,亨利都乐此不疲。于是,每天他们都以初恋的姿态吻着对方,在山坡,在草原,在海滨……每一次都那么倾情。
终于有一天,露茜自己也知道了自己的病,她恐慌极了,害怕过后,终于有了一个良好的办法来弥补,那就是把他们当天发生的事情用摄像机录下来,第二天早晨,露茜一醒来就放录影带,这样就能重拾昨天的记忆了。
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走过,他们彼此都为爱情守着约,只到他们结婚,生子也依然如故。在这样的年月里,他们的爱情永远是初恋。对于亨利和露茜来说,太阳每一天都是新的,日子每一天都是丰富多彩的。
平常的人一生中初恋仅仅有一次,但亨利却遇上了无数次,而且都是跟同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做露茜。失忆症,对于别的家庭,也许是无限的悲哀,但是,对于亨利和露茜来说,却是无限的幸福。因为,正是失忆症,使得他们的爱情出现了永久的保鲜剂。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后来被改变成了电影,放到了荧幕上,电影的名字就叫做《初恋五十次》,这是中国版本的翻译法,但是,我却不喜欢这个名字。我觉得应该叫做《永远的初恋》才对,尽管是他们“初恋”了许多次才结了婚,但是,结婚以后,露茜每天早上醒来,依然都要通过录影带来回忆昨天发生的故事,这对于露茜,永远都有初恋的感觉,这对于亨利,永远都要以一颗初恋的心来面对。
中国有一首词是这么写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席幕容也在自己的文章《初相遇》里这么说道:美丽的梦和美丽的诗一样,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常常在最没能料到的时刻里出现。所有被浪费的时光竟然都能重回时的狂喜与感激。胸怀中满溢着幸福,只因你就在我眼前,对我微笑,一如当年。我真喜欢那样的梦,明明知道你已为我跋涉千里,却又觉得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好像你我才初初相遇。
初初相遇,这生命,这纯真,这本原,该多么美好!
(爱过,伤过,别再累于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