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乐欣赏过程中,除了应具备官能、感情、理智三方面欣赏心理结构外,我们还必须具备一些与音乐作品相关的理论知识。了解这些理论知识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音乐作品,得到完美的艺术享受。
(一)了解时代背景
音乐作品总是表现了作曲家对现实生活的感受。每一个时代的乐曲都决定了艺术家在那一时代的艺术创造的审美情趣,同时,也决定了那一时代大多数欣赏者的审美情趣。因此,要全面地领会作品的思想内容,就必须了解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和时代特点。如:冼星海创作的气势磅礴的《黄河大合唱》,作者是处于抗日战争年代,同时在转入抗日根据地,途中亲临险峡急流,怒涛旋涡,礁石瀑布的景地,目睹黄河船夫们与狂风恶浪搏斗的情景下产生的创作意识。因此,这部作品既描绘了船夫们与风浪搏斗的动人场面以及人们登上河岸时的乐观情景,又叙述日本侵略者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和中国人民奋起斗争的英雄形象,具有强烈的感人力量。
(二)了解民族特性
所有的音乐作品都源于民族民间音乐,作品都表现出不同的民族特点。有些作品体现了民族音乐语言的某些特点,而另一些作品则和民族民间音调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如:勃拉姆斯创作的管乐曲《匈牙利第五号》就吸收了吉普赛民间音乐的某些音调和风格,具有鲜明的民族特性。
(三)了解作者的创作思想
由于生活时代、环境、素养、经历和艺术趣味不同,每一位作曲家的创作思想也不一样。如: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和舒伯特《未完成交响曲》是同一时期的作品,具有同时代的背景,但创作个性和风格大不一样。《第九交响曲》是一部悲壮宏伟的戏剧,而《未完成交响曲》则是伤感动人的浪漫主义抒情诗。
(四)标题启示
器乐作品分有标题和无标题音乐两种。如: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就有‘乐曲说明”。欣赏这类音乐作品,我们可先了解作品的标题内容,循着标题的启示更好地领会作品。
(五)音乐语言的表现功能
作曲家创作乐曲,也像文学家写诗歌、小说一样,有一套表情达意的体系,这就是音乐语言。音乐语言包括很多要素:旋律、节奏、节拍、速度、力度、音区、和声、复调、调式、调性等。一首音乐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美,要通过各种要素才能表现出来。因此,必须具备一定的乐理知识。
一般地,音乐欣赏不能刻意追求方法,由于音乐的欣赏带有主观能动的特点,听众在听音乐时,必须结合自己的主观经验,通过回忆、想象及联想等加以丰富补充,因此,可以算是一种个人的再创作;它会因人而异,但又不会脱离音乐所表现及规定的大范围。特点就是只有听众本人才能体验,难以用语言或文字等具体概念来明确表达。即所谓“意在言外”或“言外之音”。这个特点虽在欣赏其他文艺作品时也会产生,但对音乐来说,最具有特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