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31个省区市自然地理、经济社会条件的巨大差异,地区间生态文明发展水平高低不均,在不同的建设领域也各有所长或所短,也同时反映在各地区生态文明发展指数的得分与排名上。那么,从地区层面看,主要是哪些因素影响了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表现?生态文明发展各个方面又有什么样的关联和变化趋势?各地区又需要采取怎样的有针对性的策略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本部分在31个省区市面板数据的综合分析基础上,分别对31个省区市的生态文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分析,揭示不同类型和发展水平地区的特点及其相对差异性,为各地区制定相应对策提供重要的决策借鉴。
北京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北京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735,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位。具体来看,北京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人均GDP达到87475元,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居于第2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76.5%,位居全国第1;万元产值用电量、用水量以及建设用地分别是489千瓦时、20.1立方米、8.08平方米,用电量和用水量均排在全国的第2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居于全国第18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81.01平方米,位于第31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20.6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21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1%,居于第4位;建设区绿化覆盖率46.2%,居于全国第1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36.7平方米,居于全国第29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4.12%,居于全国第16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25人,居于全国第30位;人均教育经费3563.9元,居于全国第1位;R&D经费占GDP比例1.1%,居于全国第11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15.4%,居于全国第2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2.2,居于全国第3位;万人拥有医生数39.7,居于全国第1位;养老保险覆盖面66.85%,居于全国第2位;人均用水量175.5立方米,居于全国第2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8.5%,居于全国第2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活动中,北京具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等称号,居于全国第14位。
与2007年相比,北京市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变化不大,北京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15,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在第31名。分项来看,北京市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环境和生态制度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由于北京市原有的发展基础较为良好,总体的提升水平和上升的空间较为有限。
天津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天津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553,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6位。天津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经济建设和生态文化建设居于31个省区市的领先水平,生态制度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社会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大投入。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天津市人均GDP为93173元,居于全国首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47.0%,居于全国第5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5.6平方米,居于第2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1.0平方米,居于第18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54.7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28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8%,居于第2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3.2%,居于全国第25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29.4人,居于第29位;人均教育经费2927元,居于全国第3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1.98%,居于全国第2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2.1,居于全国第2位;万人拥有医生数21.7,居于全国第6位;养老保险覆盖率41.0%,居于全国第31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3.65%,居于全国第6位;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天津市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称号,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居全国第28位;在生态规划方面,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10月发布了《天津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
与2007年相比,天津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定的进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528,在31个省区市中排在第26位。分项来看,天津在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制度建设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文化建设、生态制度建设以及生态经济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但由于天津的发展基础较良好,总体的提升水平和速度不大。
河北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河北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13,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3位。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社会建设居于31个省区市的领先水平,生态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居于全国中上游水平,生态文化建设水平较为不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人均GDP为36584元,居于全国第15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35.3%,居于第24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6.05平方米,居于第4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7.4平方米,居于第25位;万元产值用电量1158千瓦时,居于全国第23位;万元产值用水量73.5立方米,居于第10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22.8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23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1.4%,居于第22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居于第9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9.05平方米,居于第21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3.17%,居于第26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4人,居于全国第26位;人均教育经费1159元,居于第31位;R&D经费占GDP比重的0.74%,居于第17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9.60%,居于全国第25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万人拥有医生数19.3人,居于第15位;城乡居民收入比2.54,养老保险覆盖面61.2%,均居于全国第10位;人均用水量268.9立方米,居于第7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7.84%,居于第30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建设方面,河北省具有“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以及“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称号,居于全国第27位。
与2007年相比,河北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969,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1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社会和生态制度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
山西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山西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18,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2位。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社会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生态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水平仍需有进一步提高。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山西省人均GDP为33628元,居于全国第19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38.7%,居于第18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7.79平方米,居于第15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98.9平方米,居于第28位;万元产值用电量1457千瓦时,居于第27位;万元产值用水量60.6立方米,居于第7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23.1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24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3%,居于第23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4%,居于第17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37.4平方米,居于第27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4.53%,居于全国第13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48.8人,居于全国第2位;人均教育经费1521.7元,居于第18位;R&D经费占GDP比例的0.88%,居于第14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的12.3%,居于全国第8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3.2,居于第25位;万人拥有医生数28.8,居于全国第2位;养老保险覆盖面59%,居于第15位;人均用水量203.7立方米,居于全国第3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2.5%,居于全国第8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山西省具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等称号,居于全国第29名。
与2007年相比,山西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862,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7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进步最大。
内蒙古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内蒙古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33,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1位。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经济建设居于全国的领先水平,生态环境建设居于31个省区市的中上游水平,生态文化、生态社会和生态制度建设水平较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人均GDP为63886元,居于全国第5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35.5%,居于第22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7.54平方米,居于全国第12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68平方米,居于全国第2位;万元产值用电量1269千瓦时,居于第24位;万元产值用水量116立方米,居于第17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5.5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6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1.2%,居于第12位;建成区绿地覆盖率36.2%,居于第23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5.6平方米,居于第11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3.2%,居于第27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7.9人,居于第17位;人均教育经费2024元,居于全国第9位;R&D经费占GDP的0.54%,居于第23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3.04,居于第21位;万人拥有医生数22.5,居于第5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49.3%,居于第23位;人均用水量741.6立方米,居于第27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9.7%,居于全国第21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内蒙古具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以及“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21位。
与2007年相比,内蒙古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定的进步,内蒙古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697,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1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但由于内蒙古原有的发展基础较薄弱,总体的提升水平有限。
辽宁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辽宁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93,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3位。辽宁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社会建设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经济建设、环境建设、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均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辽宁省的人均GDP相对较高,达到人均56649元,居于全国第7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8.1%,居于全国第19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用建设用地分别是57立方米、764千瓦时、9.10平方米,分别居于于全国的第5位、第14位和第22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辽宁省污染物排放强度19.1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20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7.2%,居于第18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2%,居于第11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5.85平方米,居于第16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辽宁省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3.14%,在全国居于第28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3人,在全国居于第27位,人均教育经费1779元,居于13位;R&D经费占GDP的1.16%,居于第10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1.1%,居于第17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辽宁省城乡居民收入比2.47,居于全国第8位;万人拥有医生数21.1,居于全国第8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60.5%,居于全国11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2.5%,居于全国第9位。近些年来,辽宁省较为重视生态文明的建设,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称号,居于全国第6位。
与2007年相比,辽宁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些进步,辽宁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636,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3位。总体来说,辽宁省在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最为突出的是生态文化建设、生态制度建设和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但总体发展的速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吉林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吉林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35,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9位。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经济建设全国的中上游水平,生态文化建设、生态社会建设以及生态制度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下游水平,生态环境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4.8%,居于全国第25位;人均GDP达到43415元;居于全国第11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10.1平方米,居于第25位;人均建设用力面积115.3平方米,居于第20位;万元产值用电量583.5千瓦时,居于全国第3位;万元产值用水量108.7立方米,居于第16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吉林省主要面积空气主要污染物含量达8.47吨/平方公里,居于第9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5.8%,居于第30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3.6%,居于第19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4.4人,居于第25位;人均教育经费1561.4元,居于第17位;R&D经费占GDP比例0.5%,居于第25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2.35,居于全国第5位;万人拥有医生数20.3,居于第12位;养老保险覆盖面43.4%,居于第30位;人均用水量472.1立方米,居于第15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8.72%,居于全国第25位;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吉林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24位。
与2007年相比,吉林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定的进步,吉林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543,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4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制度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但由于吉林原有的发展基础较薄弱,总体的提升水平有限。
黑龙江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黑龙江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39,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8位。黑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社会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生态文化建设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0.5%,居于全国第12位;人均GDP达到35711元,居于第17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12.76平方米,居于第28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34.96平方米,居于第11位;万元产值用电量604.7千瓦时,居于第5位;万元产值用水量262.1立方米,居于第28位。
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达5.01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4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7.6%,居于第29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居于第24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7.0平方米,居于第14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3.5%,居于第20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7.2人,居于第18位;人均教育经费1261.9元,居于第27位;R&D经费占GDP比例0.66%,居于第19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的9.37%,居于第26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2.06,居于全国首位;万人拥有医生数21.1,居于全国第9位;养老保险覆盖面46.2%,居于第26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8.49%,居于全国第26位;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情况,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第25位。
与2007年相比,黑龙江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具有一定的进步,黑龙江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477,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8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制度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但由于黑龙江原有的发展基础较薄弱,总体的提升水平较为有限。
上海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上海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585,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3位。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生态社会建设和生态制度建设均处于31个省区市的领先水平,生态环境建设相对较为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人均GDP为85373元,居于全国第3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60.4%,居于全国第2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14.4平方米,居于第30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2.1平方米,居于第17位;万元产值用电量670.6千瓦时,居于第9位;万元产值用水量57.5立方米,居于第6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113.1吨/平方公里,居于第31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3.6%,居于第20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3%,居于第19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2.2平方米,居于第19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3.5%,居于第21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21.7人,居于第31位;人均教育经费2985.8元,居于第2位;R&D经费占GDP比例的1.84%,居于全国第4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的14.2%,居于第3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2.26,居于第4位;万人拥有医生数19.7,居于第14位;养老保险覆盖面62.9%,居于第6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8.55%,居于全国首位;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上海市先后获得“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13位。
与2007年相比,上海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些进步,上海市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62,在31省区市中排名第30位。分方面看,上海市在经济、环境、制度建设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由于上海市原有的发展基础较良好,总体的提升水平有限。
江苏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621,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位。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五项建设均居于全国的领先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人均GDP为68347元,居于全国第4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43.5%,居于第9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6.84平方米,居于第8位;人均建设用地145.61平方米,居于第6位;万元产值用电量847.4千瓦时,居于第19位;万元产值用水量102.2立方米,居于第14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28.4吨/平方公里,居于第26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9%,居于第9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7.2平方米,均居于全国第4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2.93%,居于第30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5.3人,居于第23位;人均教育经费2005.3元,居于第10位;R&D经费占GDP的2.0%,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的16.3%,均居于全国首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2.43,居于全国第7位;万人拥有医生数19.9,居于第13位;养老保险覆盖面60.3%,居于第12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江苏省较为重视生态文明的建设,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第8位。在生态规划方面,2013年江苏省发布了《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
与2007年相比,江苏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江苏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827,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8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社会建设方面的进步较为突出,在生态经济方面、生态环境方面、生态制度方面也有着较为长足的进步。
浙江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浙江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572,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4位。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五项生态建设均居于31个省区市领先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人均GDP为63374元,居于全国第6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45.2%,居于第8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6.48平方米,居于第7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57.1平方米,居于第4位;万元产值用电量926千瓦时,居于第21位;万元产值用水量57.1立方米,居于第4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16.2吨/平方公里,居于第18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0%,居于第5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9%,居于第12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79平方米,居于第8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3.48%,居于第22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3.47人,居于第28位;人均教育经费2203.6元,R&D经费占GDP的1.69%,均居于全国第6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13.9%,居于第4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2.37,居于第6位;养老保险覆盖面64.2%,万人拥有医生数23.56,均居于全国第4位;人均用水量362.2立方米,居于第13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9.93%,居于第19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浙江省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称号,居于第9位。
与2007年相比,浙江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浙江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749,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0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经济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
安徽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安徽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515,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0位。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社会建设和生态制度建设居于全国31个省区市的领先水平,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文化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生态经济建设水平较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人均GDP为28792元,居于全国第26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32.7%,居于第30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9.7平方米,居于第24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49.0平方米,居于第5位;万元产值用电量790.8千瓦时,居于第16位;万元产值用水量170.0立方米,居于第24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1.1%,居于第13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8%,居于第15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0.5平方米,居于第9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4.74%,居于第10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8.8人,居于第14位;人均教育经费1364.7元,居于第23位;R&D经费占GDP比例1.21%,居于第7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2.93,居于第20位;万人拥有医生数14.9,居于第24位;养老保险覆盖面69.0%,居于全国第一位;人均用水量489.5立方米,居于第18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0.4%,居于第17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安徽省先后获得“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称号,居于第20位。在生态规划方面,2013年安徽省实施了《安徽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0年)》。
与2007年相比,安徽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巨大的进步,安徽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1.224,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具有较为突出的提升,其中,生态文化、生态社会、生态制度和经济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
福建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福建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97,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1位。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社会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生态制度建设水平较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福建省人均GDP为52763元,居于第9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3%,居于第16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5.7平方米,居于第3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37平方米,居于第9位;万元产值用电量801千瓦时,居于第17位;万元产值用水量101立方米,居于第13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8.7吨/平方公里,居于第10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4%,居于第8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居于第6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6.4平方米,居于第10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3.2%,居于第24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9.7人,居于第10位;人均教育经费1692.9元,居于第16位;R&D经费占GDP1.2%,居于第8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11.3%,居于第13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2.81,居于全国第15位;万人拥有医生数17.9,居于第18位;养老保险覆盖面58.8%,居于全国第16位,人均用水量535.8立方米,居于全国第23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9.01%,居于第23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的称号,居于第12位。
与2007年相比,福建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的进步,福建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339,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1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经济和生态社会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但由于福建省原有的发展基础较薄弱,总体的提升水平有限。
江西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江西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58,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7位。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环境建设居于全国31个省区市的领先水平,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生态社会建设和生态制度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人均GDP为28800元,居于全国第25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34.6%,居于第27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7.98平方米,居于第17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4.6平方米,居于第16位;万元产值用电量670.1千瓦时,居于第8位;万元产值用水量187.3立方米,居于第25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90吨/平方公里,居于第11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9.1%,居于第15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居于第2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6.5平方米,居于第15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4.87%,居于全国第9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7.97人,居于第16位;人均教育经费1400.5元,居于第21位;R&D经费占GDP的0.7%,居于第18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11.6%,居于第10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2.53,居于第9位;万人拥有医生数14.3,居于第26位;养老保险覆盖面54.3%,居于第20位;人均用水量539.4立方米,居于第24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0.6%,居于第16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江西省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居于第19位。
与2007年相比,江西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江西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1.004,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8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主要体现在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建设方面的进步较为突出。
山东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山东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515,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9位。山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社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经济建设和生态文化建设居于全国中上游水平,生态制度建设水平相对较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人均GDP为51768元,居于全国第10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40.0%,居于第14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7.7平方米,居于第13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40.8平方米,居于第8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26.4吨/平方公里,居于第25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1%,居于第6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1%,居于第5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4.4平方米,居于第12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2.7%,居于第31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8.9人,居于第13位;人均教育经费1417.4元,居于第19位;R&D经费占GDP比重的1.81%,居于第5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7,居于第13位;万人拥有医生数21.5,居于第7位;养老保险覆盖面66.7%,居于第3位;人均用水量229.6立方米,居于第4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8.11%,居于第28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名单”“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居于第10位。
与2007年相比,山东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山东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1.030,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6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文化建设方面的进步居于全国第一,人均教育经费从484.0元提高到1417.4元,年均增长24.0%;R&D经费占GDP比例从0.18%提高到1.8%,R&D经费是2007年的10倍之多;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的6.36%提高到10.5%,提高了4个百分点。
河南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河南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70,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6位。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社会建设和制度建设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环境建设居于31个省区市的中上游水平,生态经济建设水平较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人均GDP为31499元,居于第23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30.9%,居于第31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7.03平方米,居于全国第9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11.8平方米,居于第22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21.3吨/平方公里,居于第22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6.4%,居于第19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9%,居于第22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1.3平方米,居于第23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4.0%,居于第17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41.4人,居于第7位;人均教育经费1256.8元,居于第28位;R&D经费占GDP比例0.84%,居于第15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11.1%,居于第18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2.7,居于第12位;万人拥有医生数16.9,居于第22位;养老保险覆盖面63.7%,居于第5位;人均用水量253.9立方米,居于第6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的6.89%,居于第31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河南省先后获得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称号,居全国第11位;2013年河南省颁布了《河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与2007年相比,河南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河南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1.008,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7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文化和生态社会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
湖北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湖北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85,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4位。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制度建设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湖北省的人均GDP相对较高,达到人均38572元,居于全国第13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6.9%,居于全国第20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建设用地分别是134.5立方米、677.7千瓦时、9.56平方米,分别居于全国的第18位、10位和23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32.4平方米/人,居于全国第12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湖北省污染物排放强度10.6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14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1.5%,居于第26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9%,居于第14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2.8平方米,居于第22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湖北省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3.07%,在全国居于第29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6.7人,在全国居于第19位,人均教育经费1184.3元,居于30位;R&D经费占GDP的1.18%,居于第9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1.4%,居于第12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湖北省城乡居民收入比2.65,居于全国第11位;万人拥有医生数17.2人,居于全国第21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59.5%,居于全国第13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8.2%,居于全国第27位。近些年来,湖北省较为重视生态文明的建设,先后获得“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5位。
与2007年相比,湖北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些进步,湖北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950,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2位。总体来说,湖北省在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最为突出的是生态经济建设方面,进步速度在全国居于第二位。
湖南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湖南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39,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0位。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社会建设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湖南省的人均GDP相对较高,达到人均33480元,居于全国第20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0%,居于全国第17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建设用地分别是148.4立方米、607.2千瓦时、6.45平方米,分别居于全国的第22位、第6位和第6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11.5平方米,居于全国第23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湖南省污染物排放强度8.04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7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居于第10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居于第21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0.4平方米,居于第24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湖南省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3.6%,在全国居于第18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5.8人,在全国居于第21位;人均教育经费1203.1元,居于第29位;R&D经费占GDP的1.03%,居于第12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1.9%,居于第9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湖南省城乡居民收入比2.86,居于全国第17位;万人拥有医生数21人,居于全国第10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62.7%,居于全国第7位;人均用水量达到496.9立方米,居于全国第20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8.04%,居于全国第29位。近些年来,湖南省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26位。
与2007年相比,湖南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些进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1.053,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4位。总体来说,湖南省在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最为突出的是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进步速度居于全国第三位。
广东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广东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523,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8位。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化建设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社会建设和生态制度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广东省的人均GDP相对较高,达到人均54095元,居于全国第8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6.5%,居于全国第7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建设用地分别是79.0立方米、809.5千瓦时、7.15平方米,分别居于全国的第11位、第18位和第10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广东省污染物排放强度13.5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15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9.1%,居于第24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2%,居于第8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6.8平方米,居于全国第2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广东省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3.3%,在全国居于第23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9.2人,在全国居于第12位;人均教育经费1778.9元,居于第14位;R&D经费占GDP的1.89%,居于第3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3.2%,居于第6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广东省城乡居民收入比2.86,居于全国第18位;万人拥有医生数14.9人,居于全国第25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59.4%,居于全国第14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0.9%,居于全国第14位。近些年来,广东省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称号,居于全国第7位。
与2007年相比,广东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些进步,广东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671,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2位。总体来说,广东省在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最为突出的是生态文化建设方面,但由于总体基础较为良好,总体的提升水平有限。
广西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广西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85,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5位。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环境建设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经济建设、环境建设、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均居于全国的中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广西的人均GDP为27952元,居于全国第27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5.4%,居于全国第23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建设用地分别是232.5立方米、884.9千瓦时、7.89平方米,分别居于全国的第27位、第20位和第16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35.9平方米,居于全国第10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广西污染物排放强度5.5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5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居于第7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5%,居于第20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8.4平方米,居于第5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广西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4.56%,在全国居于第12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4.6人,在全国居于第24位;人均教育经费1268.4元,居于第26位;R&D经费占GDP的0.54%,居于第24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1.4%,居于第11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广西城乡居民收入比3.5,居于全国第27位;万人拥有医生数17.4人,居于全国第20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44.5%,居于全国第29位;人均用水量达到649.8立方米,居于全国第25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8.94%,居于全国第24位。近些年来,广西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23位。
与2007年相比,广西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巨大的进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1.053,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3位。总体来说,广西在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最为突出的是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建设和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其中生态环境建设的进步速度居于全国第一位。
海南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海南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562,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5位。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制度建设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经济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海南省的人均GDP为32377元,居于全国第22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6.9%,居于全国第6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建设用地分别是158.7立方米、728.7千瓦时、8.87平方米,分别居于全国的第23位、第11位和第21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9.9平方米,居于全国第13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海南省污染物排放强度0.75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1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居于第1位;建成绿化覆盖率41.2%,居于第7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59.8平方米,居于第1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海南省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6.1%,在全国居于第7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40.5人,在全国居于第9位;人均教育经费1952.9元,居于第11位;R&D经费占GDP的0.27%,居于第30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9.12%,居于第28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海南省城乡居民收入比2.82,居于全国第16位;万人拥有医生数8.08人,居于全国第29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54.5%,居于全国第19位;人均用水量达到514.0立方米,居于全国第21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4.4%,居于全国第5位。近些年来,海南省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16位。
与2007年相比,海南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些进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818,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9位。总体来说,海南省在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最为突出的是生态制度建设、生态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但总体发展的速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重庆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重庆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547,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7位。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制度建设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均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重庆市的人均GDP为38914元,居于全国第12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4%,居于全国第15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建设用地分别是72.6立方米、633.7千瓦时、7.53平方米,分别居于全国的第9位、第7位和第11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95.4平方米,居于全国第30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重庆市污染物排放强度13.7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17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3%,居于第3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9%,居于第3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2.4平方米,居于第18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重庆市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4.4%,在全国居于第14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8.2人,在全国居于第15位;人均教育经费1711.2元,居于第15位;R&D经费占GDP的1.02%,居于第13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8.87%,居于第30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重庆市城乡居民收入比3.11,居于全国第22位;万人拥有医生数17.6人,居于全国第19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62.7%,居于全国第8位;人均用水量达到282.9立方米,居于全国第8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4.9%,居于全国第3位。近些年来,重庆市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15位。
与2007年相比,重庆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些进步,重庆市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1.003,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9位。总体来说,重庆市在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最为突出的是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制度建设方面。
四川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四川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51,在31个省区市中居于第19位。四川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制度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生态文化建设水平较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人均GDP为29608元,居于第24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34.5%,居于第28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7.78平方米,居于第14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12.9平方米,居于第21位;万元产值用电量766.8千瓦时,居于第15位;万元产值用水量103.1立方米,居于第15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四川省污染物排放强度9.4吨/平方公里,居于第12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8.3%,居于第17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7%,居于第16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0.6平方米,居于第20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4.29%,居于第15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5.9人,居于第20位;人均教育经费1268.5元,居于第25位;R&D经费占GDP比例0.59%,居于第22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0.5%,居于第22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2.9,居于第19位;万人拥有医生数18.4人,居于第17位;养老保险覆盖面55.0%,居于第18位;人均用水量305立方米,居于第10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0.1%,居于第18位;生态试点创建方面,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第1位。
与2007年相比,四川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339,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1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经济和生态社会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但由于四川省原有的发展基础较薄弱,总体的提升水平有限。
贵州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贵州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54,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8位。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制度建设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文化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建设以及生态社会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提高。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贵州省的人均GDP为19710元,居于全国第31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7.9%,居于全国第4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建设用地分别是147.1立方米、1527.6千瓦时、8.10平方米,分别居于全国的第20位、第28位和第19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贵州省污染物排放强度36.9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27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1.9%,居于第11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8%,居于第28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4.1平方米,居于第13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贵州省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6.6%,在全国居于第3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44.8人,在全国居于第6位;人均教育经费1294.6元,居于第24位;R&D经费占GDP的0.5%,居于第26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1.1%,居于第19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贵州省城乡居民收入比3.9,居于全国第31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45.6%,居于全国第27位;人均用水量达到290立方米,居于全国第9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4.8%,居于全国第4位。近些年来,贵州省较为重视生态文明的建设,先后获得“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2位。
与2007年相比,贵州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些进步,贵州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865,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6位。总体来说,贵州省在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最为突出的是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社会建设和生态制度建设方面,但总体发展的速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云南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78,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5位。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制度建设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环境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云南省的人均GDP为22195元,居于全国第29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1.1%,居于全国第11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建设用地分别是147.3立方米、1276.4千瓦时、8.21平方米,分别居于全国的第21位、第25位和第20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云南省污染物排放强度8.09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8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2.7%,居于第21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3%,居于第13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3.8平方米,居于第17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云南省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6.38%,在全国居于第5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5.6人,在全国居于第22位;人均教育经费1412元,居于第20位;R&D经费占GDP的0.37%,居于第28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云南省城乡居民收入比3.89,居于全国第30位;万人拥有医生数13.1人,居于全国第27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53.0%,居于全国第21位;人均用水量达到326.9立方米,居于全国第12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2.9%,居于全国第7位。近些年来,云南省先后获得“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3位。在生态规划方面,2009年云南省发布了《七彩云南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09—2020年)》,居于全国第2位。
与2007年相比,云南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些进步,云南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908,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3位。总体来说,云南省在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最为突出的是生态社会建设,进步速度居于全国第2位,但由于云南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发展速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西藏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西藏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98,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4位。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社会建设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西藏的人均GDP相对较低,达到人均22936元,居于全国第28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3.9%,居于全国第3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建设用地分别是425.3立方米、395.9千瓦时、15.8平方米,分别居于全国的第30位、第1位和第31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336.9平方米/人,居于全国第1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西藏污染物排放强度1.86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2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4%,居于第30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4.1平方米,居于第3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西藏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11.8%,在全国居于第1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41.0人,在全国居于第8位;人均教育经费2682.1元,居于第5位;R&D经费占GDP的0.08%,居于第31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9%,居于第31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西藏城乡居民收入比3.15,居于全国第23位;万人拥有
医生数5.0人,居于全国第31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47.8%,居于全国第25位;人均用水量达到975.9立方米,居于全国第29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2.4%,居于全国第10位。近些年来,西藏获得“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30位。
与2007年相比,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些进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973,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0位。总体来说,西藏在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最为突出的是生态制度建设、生态社会建设方面,但由于原有的发展基础较薄弱,总体的提升水平有限。
陕西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陕西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95,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2位。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经济建设、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制度建设均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陕西省的人均GDP为38564元,居于全国第14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4.7%,居于全国第26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建设用地分别是60.9立方米、738.1千瓦时、5.4平方米,分别居于于全国的第8位、第12位和第1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99.2平方米,居于全国第27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陕西省污染物排放强度10.3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13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8.5%,居于第16位;建成绿化覆盖率40.4%,居于第10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39.6平方米,居于第25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陕西省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4.7%,在全国居于第11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44.9人,在全国居于第5位;人均教育经费1822.1元,居于第12位;R&D经费占GDP的0.82%,居于第16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3.6%,居于第5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陕西省城乡居民收入比3.6,居于全国第28位;万人拥有
医生数19.3人,居于全国第16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62.6%,居于全国第9位;人均用水量达到234.9立方米,居于全国第5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1.1%,居于全国第13位。近些年来,陕西省先后获得“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4位。
与2007年相比,陕西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巨大的进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1.107,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位。总体来说,陕西省在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最为突出的是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社会建设方面。
甘肃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甘肃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08,在31个省份中排名第31位。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化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均排名较靠后,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甘肃省的人均GDP为21978元,居于全国第30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0.2%,居于全国第13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建设用地分别是217.8立方米、1760.2千瓦时、11.4平方米,分别居于全国的第26位、第29位和第26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5.6平方米,居于全国第15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甘肃省污染物排放强度3.01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3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1.7%,居于第31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居于第31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36.3平方米,居于第30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甘肃省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6.4%,在全国居于第4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48.4人,在全国居于第3位;人均教育经费1399.6元,居于第22位;R&D经费占GDP的0.59%,居于第21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0.8%,居于第20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甘肃省城乡居民收入比3.8,居于全国第29位;万人拥有医生数16.3人,居于全国第23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56.4%,居于全国第17位;人均用水量达到478.7立方米,居于全国第16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9.21%,居于全国第22位。近些年来,甘肃省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22位。
与2007年相比,甘肃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些进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899,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5位。总体来说,甘肃省在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最为突出的是生态社会建设,但总体发展的速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青海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青海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42,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7位。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化建设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经济建设、环境建设、社会建设和制度建设均居于全国的中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青海省的人均GDP为33181元,居于全国第21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3.0%,居于全国第29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建设用地分别是144.7立方米、3180.4千瓦时、6.44平方米,分别居于全国的第19位、第31位和第5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98.2平方米,居于全国第29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青海省污染物排放强度56.9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29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9.2%,居于第14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5%,居于第29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32.5平方米,居于第31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青海省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8.2%,在全国居于第2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39.3人,在全国居于第11位;人均教育经费2709.4元,居于第4位;R&D经费占GDP的0.44%,居于第27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8.9%,居于第29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青海城乡居民收入比3.27,居于全国第26位;万人拥有
医生数28.4人,居于全国第3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50.9%,居于全国第22位;人均用水量达到480.3立方米,居于全国第17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9.8%,居于全国第20位。近些年来,青海省先后获得“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31位。
与2007年相比,青海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些进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505,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7位。总体来说,青海省在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生态社会建设和生态制度建设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总体发展的速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宁夏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宁夏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69,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6位。宁夏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制度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生态经济建设的水平仍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宁夏的人均GDP为36394元,居于全国第16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2.0%,居于全国第10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建设用地分别是296.2立方米、3168.3千瓦时、14.2平方米,分别居于全国的第29位、第30位和第29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45.4平方米,居于全国第7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宁夏污染物排放强度17.2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19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6%,居于第27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4%,居于第18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6.6平方米,居于第7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宁夏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5.6%,在全国居于第8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45.0人,在全国居于第4位;人均教育经费2030.7元,居于第8位;R&D经费占GDP的0.6%,居于第20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0.7%,居于第21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宁夏城乡居民收入比3.2,居于全国第24位;万人拥有医
生数20.2人,居于全国第11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48.2%,居于全国第24位;人均用水量达到1078.0立方米,居于全国第30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1.3%,居于全国第12位。近些年来,宁夏较为重视生态文明的建设,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18位。
与2007年相比,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些进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540,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5位。总体来说,宁夏在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由于宁夏原有的发展基础较薄弱,总体的提升水平有限。
新疆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新疆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08,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30位。新疆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化建设、制度建设居于全国的中上游水平,生态社会建设的水平相对较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新疆的人均GDP为33794元,居于全国第18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36%,居于全国第21位;万元产值用水量、用电量和建设用地分别是786.3立方米、1453.4千瓦时、12.7平方米,分别居于全国的第31位、第26位和第27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67.2平方米,居于全国第3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新疆污染物排放强度107.4吨/平方公里,居于全国第30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8.7%,居于第25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9%,居于第25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6.8平方米,居于第6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新疆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6.1%,在全国居于第6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52.9人,在全国居于第1位;人均教育经费2062.6元,居于第7位;R&D经费占GDP的0.36%,居于第29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9.21%,居于第27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新疆城乡居民收入比2.8,居于全国第14位;万人拥有
医生数5.9人,居于全国第30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44.7%,居于全国第28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12.1%,居于全国第11位。近些年来,新疆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称号,居于全国第17位。
与2007年相比,新疆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一些进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463,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9位。总体来说,新疆在5个方面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最为突出的是生态制度建设,但总体发展的速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