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工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工会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需要各级工会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是集体合同落实兑现难度较大。从1997年以来,企业普遍采取分流下岗、减员增效的改革措施,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落实兑现难度增大,尤其是集体合同中涉及职工劳动权利的内容更难落实。集体合同规定职工有劳动及其他权利,但是分流下岗、减员增效往往使职工失去劳动就业的机会,成为事实上的失业者。面对这种情况,工会既要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又要维护企业的发展,处于两难境地。处理不好就会失去职工信任,得不到企业支持。
二是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难度较大。在一些企业民主评议干部的过程中,把由职工选举的工会主席列为民主评议的对象,使工会主席和企业行政负责人同时参加民主评议,往往使工会主要负责人陷入被动。同时,由于企业负责人一般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党委组织部门任免,企业本身没有任免领导人的权力,即使企业职代会民主选举的领导人也必须经过主管部门认可。如果民主评议结果与企业主管部门的考察有出入或者民主评议结果得不到落实时,工会容易被看作问题的根源,引起企业行政和职工的不满。同时,如果民主评议没有企业主管部门或者组织部门参加,民主评议的结果也就很难落实,往往容易走过场,达不到评议的目的。
三是保障职工生活的难度增大。随着下岗职工的增加,生活困难职工的数量不断增加,使工会本来规模并不大的送温暖基金尤其显得力不从心。各级地方政府实施的再就业工程由于经济不发达、就业机会少或者再就业机构不完善、政策不配套等原因,进展缓慢。社会保障改革进展慢,欠缴、少缴、不缴社会保障统筹费用的现象比较普遍,下岗职工领不到生活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安排下岗职工的能力和解除职工生活困难的能力由于受生产能力和产品的限制而得不到发挥。在这种情况下,工会无法依靠自身力量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同时也很难推动再就业工程的实施,甚至由此而失去职工的信任。
四是工会工作体制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工会工作的整体框架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没有完全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方式。工会工作如何适应日益发展的外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的需要,如何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建立起新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工作体制机制将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同时,在现行工会工作体制中,行政化、机关化的现象比较突出。
五是部分工会干部素质不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一些工会干部虽然知识层次比较高,但不懂企业管理,不了解职工生活需要,也不了解工会工作;一些工会干部缺乏法律意识,不能依法办事,也不能解决职工的生活和工作难题;一些工会干部行政化工作习气比较浓,办事依靠行政命令,工作靠发文件,不能从实际出发,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办职工之所需,真正替职工说话办事。
六是工会经费收缴困难。由于资金紧张、企业效益不好、职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等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工会经费拨缴出现较大问题,欠缴、少缴、不缴工会经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已经影响到工会工作的开展。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外资企业等由于工会组织建设进展缓慢、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漠等因素的影响,工会经费收缴困难更大。
七是发展工会企事业遇到较大困难。由于企业效益不好,大量职工下岗,而安置的办法一般都是开辟下岗职工再就业市场。在这种形式下,工会发展企事业遇到较大困难,工会经济实体的发展整体上有所下降,经济效益也逐年下滑。
以上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各级工会的重视,在工作中不断探索,不断研究,不断发展。
首先,突出工会维护职能,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在进一步加大立法参与、政策参与的同时,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特别是职工的具体利益。通过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吸引职工、团结职工,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的“娘家人”和“贴心人”。
其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探索新的工会工作体制和运行方式。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和完善工会工作的组织体制、活动方式,切实改变现行工会工作中的行政化倾向,转变工作作风,真心实意为基层办事、为职工群众办事。
再次,切实加强干部教育,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教育和引导工会干部树立群众意识,切实增强工会干部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能力。引导工会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职工打成一片。建立工会干部调研制度,使干部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
第四,大力发展工会企事业,增强工会经济实力。在加大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力度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发展工会企事业,在安置和解决部分下岗、失业职工的基础上,增加工会的经济收入,增强工会为职工服务的实力,弥补工会经费的不足。
(刊登于《工会信息》1998年12期、《甘肃工人报》199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