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
——《论语·子张》
“译文”
子张说过:“士遇到危险献出生命,遇到名利思想大义,祭祀思想恭敬,临丧思想悲哀,大概也就可以了。”
“故事”
三条标准
有一次,子路在课堂上问老师:“什么样的人是有成就的人?”
孔子针对现实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三条标准。郑重指出,做到其中的一条,就可以视为有成就的人了。
孔子提出的三条标准是:
“见利思义”,见到财利,首先要想想是否合乎道义;
“见危授命”,遇到危难,为正义事业勇于献身,不怕牺牲;
“久要不忘平生之言”,长时间遇到困难或与人有旧约,不忘当初的诺言。
孔子问子路:“在这三条中,最重要的是哪一条?你们同学中有做到的吗?”
子路回答:“在这三条中,‘见危授命’这一条最重要。为了正义事业,遇到危难能够献出生命,不怕牺牲。做到这一条,可以说一个人就达到了君子的最高境界。为了正义,连个人生命都不顾及的人,自然能够做到见利思义,自然能够做到与人交往或遇到困难不忘当初的诺言。在我们同学中,亦不乏品德高尚的‘见危授命’者。例如,吴军侵鲁之际,有若不畏强敌,率鲁军前往抵抗。又如,齐军兵临城下之时,冉求、有若率鲁军奋勇杀敌。这两次自卫大战都打胜了,鲁国君臣、黎民百姓纷纷赞扬有若、冉求具有‘见危授命’的高尚情操!”
同学们听了子路的回答,很激动,不由自主地报以掌声。
爱因斯坦的原则
20世纪50年代是麦卡锡主义在美国横行的日子,这股恶浪浊流把爱因斯坦惊醒了,他决定挺身而出,担当起一个人权斗士应有的责任。
爱因斯坦参与的最有名的案件是菲劳恩拉斯事件。菲劳恩拉斯是纽约布鲁克林詹姆斯·麦迪逊中学的英语教员,参议院国内安全委员会认为他是“恐怖分子”,要他到委员会去作证,菲劳恩拉斯根据宪法的人权条例第五条,拒绝前往作证。此举惹恼了国会。麦迪逊中学在国会的压力下,解雇了菲劳恩拉斯。菲劳恩拉斯向爱因斯坦诉说了案情,爱因斯坦经过沉思后,给他回了一封信,并授意这封信可以公开发表。
爱因斯坦在信中说:“我国知识分子今天所面临的现状非常严重。反动的政治人物们利用外来的危险为借口,已经向公众灌输了对知识探索的怀疑。在初步成功的基础上,他们现在又着手要镇压教学的自由,并要剥夺那些不愿俯首帖耳的人的工作职位。对这种丑恶行径,知识分子的少数派应如何对付呢?我认为只能采取甘地式的不合作主义革命行动。凡被召至国会作证的人应当拒绝作证,他应当做好坐牢和经济破产的准备,也就是为了我国的文化福利而牺牲自己的个人福利。”
爱因斯坦这封信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有报纸评论说:“如果人们都听从爱因斯坦博士的劝告,宁可坐牢而不愿出庭作证,我们的代议制政体岂不要瘫痪吗?”
爱因斯坦面对这一质疑坚决回击,他在《纽约时报》撰文说:“原则上讲,保卫宪法权利是人人一样的。但知识分子的地位有点特殊,因为他们所受的特殊训练,他们对公众舆论的形成会产生特殊强烈的影响。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些想误导我们接受威权政府的人特别注意知识分子并要胁迫他们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知识分子就特别要尽他们的重要责任。对任何违反宪法权利的图谋,我认为,拒绝合作就是我们的责任。”
看到这篇文章,原来叫嚣得狂热的反对者们也只得偃旗息鼓了。
这段故事体现了爱因斯坦崇尚理性,关心人、尊重人,反对独裁专断的民主精神;体现了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坦白胸怀,以及为追求真理和为人类谋福利的目标始终如一的人生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