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第一,执行力需要快速行动。衡量执行力需要衡量速度,这也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一件事让一个人去做要花7天时间,但是另一个人去做需要花1个月时间,他们之间的差别是什么?这就是人们讲的效率的问题,其实也就是速度问题。怎样才能有更好的执行?快速行动才是最重要的。“大鱼吃小鱼”一向被视为常理,可是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信息社会中,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市场经济往往不看重大小而看重快慢,“快鱼吃慢鱼”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加拿大将枫叶旗定为国旗的决议通过的第三天,日本厂商赶制的枫叶小国旗及带有枫叶标志的玩具就出现在加拿大市场,销售火爆,而作为“近水楼台”的加拿大厂商则坐失良机。人们把市场竞争中这种“不快而死”的现象称为“快鱼法则”。
现代社会一切竞争都围绕着速度展开,谁抓住了速度,谁就走在了潮流的前面,谁就能抓住未来。没有速度,即使是你第一个发现了商机,你也抓不住。没有速度,一项好的策略也未必能带来好的结果。因此,思科公司CEO钱伯斯认为:“新经济时代,不是大鱼吃小鱼,而是快鱼吃慢鱼。”比尔·盖茨也经常告诫他的员工:“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不是大鱼吃小鱼,而是快鱼吃慢鱼。你比别人快,才能在竞争中赢得机会。”
一项计划如果得不到快速执行,就有可能搁浅。执行进展越缓慢,就越容易出现对计划不利的因素。例如,市场形势的变化,会使某些计划变得不切合实际;还容易让竞争对手从容介入,抢夺市场份额,使预期的目标很难达到,甚至大大“缩水”。还有,一项计划执行期限越长,它付出的成本就越大,获得的效益就会相应减少。所以,计划一旦确定,就要抓紧时间去执行,争分夺秒,跟时间赛跑。
在商业竞争中,时间就是效率,时间就是生命,而作为现代产品代表的电脑软件更是一种快速更新产品,一旦开发速度落后于人,就会面临失败的危险。比尔·盖茨深深地了解这一点,在公司的若干重大危急关头,他总是采取断然措施,抢在别人前面,因而获得了成功。
20世纪80年代,美国莲花公司在“莲花1-2-3”软件研制的基础上,乘势为“麦金塔”电脑开发软件,名为“爵士乐”。比尔·盖茨在分析了“莲花1-2-3”的优劣势后,决定超越莲花,尽快推出世界上速度最快的电子表格软件,并给该软件定名为“超越”。在整个设计过程中,比尔·盖茨紧紧盯着莲花的设计进程,唯恐落后于人,并一再加快“超越”的研制步伐,决心抢在“爵士乐”前面吹响“超越”的号角。
在比尔·盖茨与操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超越”比“爵士乐”整整提前五个星期问世,而这五个星期就决定了“爵士乐”的命运。1987年的市场报告表明:“超越”以89%:6%的悬殊比分,远远超过了“爵士乐”。
在瞬息万变的今天,竞争就是时间上的竞争,快就是机会!快就是效率!
同样,在现代职场生存,不管你多优秀,如果你不会管理时间,不会抓紧每分每秒,不能比别人更快,都可能遭到对手无情的打击,都可能让比你“快”的对手吃掉。
小王是一个非常出色的企划人员,有一次,他与一个竞争对手同时参与一家大公司的投标。通过大量的资料收集和精心的策划,他们几乎在同一时间完成了自己的竞标计划。在投标那天,小王在赶往那家大公司的路上,车子出了故障,晚了1小时到达会场。在这短短的1小时内,对手那新颖的设计和长远的规划,再配上精彩的讲演,已经深深地吸引住了大公司的决策人员,大公司决定用小王对手的方案。
事实上,小王的方案并不逊于竞争对手,只因为晚了1个小时就失去了竞争的机会,精心准备的方案胎死腹中。
一旦确定了策略,就应马不停蹄地执行,并充分预计意外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始终走在竞争者前面。
谁快谁就能赢得机会,谁快谁就能赢得财富、赢得成功。
当初,贝尔在发明电话机的时候,还有一位叫格雷的人也同时在进行这项工作。他们差不多同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格雷比贝尔晚到达专利局2小时。当然,他们两个人互相都不认识对方,可是贝尔就由于这120分钟而一举成名,誉满天下,同时也因此获得了巨额的财富。
竞技场上,冠军与亚军的区别,有时小到肉眼无法判断。例如短跑,第一名与第二名有时可能只相差0.01秒;又例如赛马,第一匹马与第二匹马有时仅仅相差半个马鼻子——几厘米的距离而已。但是,冠军与亚军所获得的荣誉与财富却有天壤之别。全世界的目光只会聚集在第一名身上,冠军才是真正的成功者,第一名后面的其实都是输家。
很多员工在竞争中,不会运用速度制胜,这样不仅不能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还会直接影响自己的竞争能力甚至生存问题。
“快鱼吃慢鱼”时代,对企业的执行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速度要求的执行不可能在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特别是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今,获取信息速度更快、成本更低,决策的速度进一步提高,这就要求执行能尽快跟上决策的速度。
然而,有些人却常常忽略了领先一步的重要性。当他们做好某一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备工作后,在产品还来不及上市时,就发现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已占领了市场的大部分份额;当他们组织科技人员攻克某一产品的技术难关,还来不及庆功时,就发现竞争对手已先他们一步推出了同类产品;当他们准备与某外企共同开发一种极具市场潜力的新产品,并签好了合作协议时,却发现市场上刚推出这种同类产品,而且产品一上市就受到了欢迎;当他们准备把“绣球”抛向某技术权威,欲请他做公司的顾问,增加公司的知名度时,该“权威”却已于一天前接受了其竞争对手公司的邀请……
速度是赢的根本,我们正处于速度制胜的时代,谁比对手跑得快,谁就能获得竞争优势。
如果你能在竞争中巧妙地利用时间差、速度差,用比别人少的时间快速解决问题,这样,不仅节省了时间,而且带来的效益也会比别人好,这就是合理利用时间法则的结果:在对手毫无戒备的情况下抢先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