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十五”时期以来,中部地区工业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增长,中部各省也都形成了各自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工业行业和工业产品。但是,在沿海地区超高速增长过程中,中部地区的经济总量在全国所占的比重也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工业在中部各省的增长速度差别,是引起各省之间GDP差别性增长的重要因素。中部地区资本密集型的重化工业结构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工业增长易受市场环境与调控政策的影响、工业增长与劳动力就业的矛盾比较突出、工业增长对资源与环境的冲击和影响较大、工业技术创新能力还不足等。另一方面,中部还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在中央确立“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方向和“三大基地、一个枢纽”的基础上,中部地区应该坚持三大结合: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相结合、依托比较优势与培育竞争优势相结合、提高各省自主努力水平与中央适度扶持相结合。并积极推进三大战略:优化产业结构与区域结构,培育产业竞争力;连接中部与沿海地区,推进互补型一体化发展;引导资本与劳动力流动,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在此基础上,要在政策举措上立足于提高中部地区的产业竞争力和促进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与转移,提高中央政府的区域政策的实施效率。
在“七五”时期以来的诸多国家计划中,中部地带的范围都包括了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九个省区,这样的地域划分本身不尽合理,因为吉林与黑龙江省比许多所谓的东部省份位置更偏东。在1999年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决策中,国家将内蒙古划为西部地区加以对待,而后在东北振兴的政策决策中,国家将吉林、黑龙江划回东北,与辽宁一起恢复东三省的范围,成为另一个单独的政策区域,剩下的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和江西六省回归于名副其实的中部。
中部地区位于我国长江与黄河的中下游地区,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又是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湖广熟、天下足”,中部的发展与全国的富足息息相关。1978年11月,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在承包合同书上按下自己的手印,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和农业大发展的序幕。改革开放以来,中部地区的经济总量一直在不断扩大。“十五”时期,中部各省都有不俗的增长表现。从“十五”时期走向“十一五”时期,中部地区面临着新的发展选择。
一、“十五”时期中部地区工业发展描述
“十五”时期,中部地区的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工业在经济中的贡献有所增强,一些工业行业在全国的竞争力有所增强。但是,整个中部地区的工业化与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
1.中部地区经济有所增长,但在全国的地位明显下降
从2000~2004年,沿海地区一马当先的发展格局基本上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在全国经济总量的构成中,沿海地区GDP占全国的比重从2000年的52.49%上升到2004年的55.38%。其余的几个板块东北、中部、西部占全国经济总量的比重都出现程度不同的下降。其中,中部地区占全国的比重从2000年的20.36%下降到2004年的18.86%,下降了1.5个百分点。
分省区来看,中部六省在全国的表现差异较大。其中,山西省地区生产总值在全国的地位大幅度升高。在“十五”期间,生产总值总量在全国的排位由2000年的第21位前移至第16位;人均生产总值排位由2000年的第20位前移至第15位;江西省在全国的地位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保持与全国的同步增长;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四省在全国的地位出现程度不同的下降,其中湖北省的下降幅度比较明显。不过,从各地发布的2005年统计公报显示出的变化不明显。显示了河南、安徽两省“十五”期间各年度GDP的增长变化状况,将其与全国经济增长变化比,近年来这两省经济增长明显提速,较大幅度超过全国平均增长速度。
2.工业出现了差异性增长,但工业化水平相对较低
由于国内市场需求重点的转移,在“十五”期间,中部六省的主导工业部门出现了幅度不等的增长,从而使各地工业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差距正在拉开。从2001~2005年,全国工业增加值率增长了2.04个百分点,山西、江西、河南省工业增加值率分别增长6.48、8.51、6.28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全国增长;但是安徽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出现了负增长,湖南省工业增加值率只增长1.1个百分点,都不及全国工业增加值的增长幅度。如果以工业增加值率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两个指标作为一地工业化水平的度量,则中部地区的工业化水平总体上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反映2004年各地区的统计数据与普查数据,其中中部和东北两个板块的统计数据与普查数据之间差距较大。从普查数据看,中部地区工业在经济中的贡献既弱于沿海,也弱于东北。2004年,中部地区第二产业在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为44.36%,低于全国47.66%的平均水平,低于沿海的50.85%和东北的47.29%,仅高于西部的41.14%,反映了工业化水平相对较低。从2005年分省数据看,也能发现同一规律。2005年全国工业增加值率为41.78%,但整个中部地区约为39.12%,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的工业增加值率分别为50.3%、34.1%、35.9%、46.7%、31%、34%。除了山西和河南以外,其余各省都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人均GDP看,全国人均GDP达到13985元,而中部各省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的人均生产总值分别为12320元、8597元、9439元、11236元、10765元、10366元,与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
3.中部各省形成了具有一定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工业行业和工业产品
2005年,山西省的煤炭产量占全国的20%,发电量占全国的5%以上;安徽省的电冰箱产量占全国的17.76%,汽车产量占全国的7.04%;河南省的煤炭产量占全国的8.57%,氧化铝占全国的41.52%,水泥占全国的5.86%,电冰箱占全国的8.34%;湖北省的钢产量占全国的4.46%,钢材产量占全国的4%,汽车产量占全国的8.14%,发电量占全国的5.08%。就整个中部地区而言,2005年,汽车产量占全国的19.44%、钢产量占全国的21.27%,钢材产量占全国的18.61%,发电量占全国的20%以上,煤炭产量占全国的30%以上。可见,以煤炭、电力为主的能源工业,以钢、铁、铝、铜等黑色与有色金属冶炼与压延为主的原材料工业,以汽车为主的装备制造工业都在全国具有一定地位。从工业品生产看,中部一些省份工业产品在全国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以湖北省来说,光纤在全国居第1位,汽车及零配件居第2位,化肥、原盐居第4位,钢材居第5位,纯碱、水泥居第8位。
二、探寻中部崛起中的突出问题
1.中部发展描述:是“中部塌陷”还是沿海与内地的分化式增长
近年来,在西部开发和东北振兴中,中部地区不断发出“中部塌陷”的警讯。从“十五”时期的数据看,中部地区经济总量在全国的确下降较多。2000~2004年,中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下降了1.5个百分点,东北和西部分别下降了1.34和0.05个百分点,只有沿海地区在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上升了近2.91个百分点。从中部、东北、西部在全国比重下降幅度看,中部地区经济地位下降最为明显。但是,做出“中部塌陷”的结论还是有点牵强。一是中部地区经济地位的下降是一种相对水平的下降。“十五”期间,中部各省的增长速度并不低;二是中部地区许多绝对指标值包括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收入指标都高于西部;三是中部地区各省在全国的地位升降不一。比如,“十五”期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平均为9.5%,而山西省生产总值的增长率达到13%以上。以“中部塌陷”来描述中部各省的状况,至少与山西的发展实际并不吻合,有低估其发展成绩之嫌。
如果以经济发展总量和发展水平看,中国当今的发展差异更多显示的是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不平衡。“十五”期间,以全国平均水平看,各地区经济增长表现出沿海上升、中部、西部、东北同时下降的“一升三降”的趋势。尽管国家先后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两项政策,但是沿海与西部、沿海与东北的差距在继续扩大之中。如果说存在中部塌陷的话,也理所当然地存在东北塌陷和西部塌陷。在我们看来,全国地域的失衡性发展甚至依然可以用大分化(Divergence)来加以描述。这种现代性的地域经济分化,与在时间尺度上明代以后中国与西方发展差距拉大的大分化不同,标志着一个短时段中国沿海开放型区域与内陆型区域在组织经济能力上的巨大分野。由外资和民营企业推动,以投资、消费、出口为强大推动力的沿海区域,已经形成以企业为经济主体配置各类资源和利用国内外两种市场获取资源、资本和实现商品价值的强大的自组织能力,并不断强化沿海地区的经济竞争力和快速扩张沿海地区的经济总量。对此,已有学者采用新经济地理学中的规模报酬递增和正反馈效应来解释沿海地区的经济集聚现象。当代中国区域分化的典型意义在于:以沿海地区为代表的率先发展区域,已将数百年来中国与西方之间由于工业化和市场化形成的分化逐步加以弥合,历史性地描绘了中国的现代化历程,改变了传统社会形成的整体封闭、整体落后格局,而出现全面开放、整体增长、差别追赶的区域发展格局。沿海经济发展对中国经济增长中的贡献、沿海地区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不断探索的成就,是无论怎么估计都不为过的。在这种差异性发展变化过程中,沿海与内地的差距扩大是不可避免的。因而,如果就全国各个板块之间的对比看,沿海突起,包括中部、西部、东北在内的内陆地区整体相对落后的状况是存在的,沿海与内陆之间的分化还看不出有明显收缩的迹象。但是从各板块的统计数据看,从绝对增长速度看,“十五”时期各地的发展都保持8%以上的增长速度,沿海与中部、西部、东北只存在高速和超高速的差别,不存在塌陷问题;如果从相对增长速度看,存在沿海与内陆地区之间的经济增长差距,塌陷也是整个内陆地区存在普遍性塌陷,而不是中部一个板块的塌陷。
2.寻求政策支持:中部的愿望与要求
“中部塌陷”的说法来自于中部地区。尽管这一提法在概念上不甚严密,在蕴涵上尽显哀兵之态,与“中部崛起”本身表达的恢弘气势相差悬殊,但还是道破中部不少地方政府期待得到国家政策支持的强烈愿望。但是,也要看到,西部和东北的特色都极其鲜明:要么基础设施短缺、生态环境恶化;要么国有企业相对集中、体制机制矛盾突出,失业形势严峻;中部地区没有类似严重的经济、社会与生态问题,以至于一些学术界人士认为,中部地区是“普区”,并提出普区要享受特殊政策,就等于没有特殊政策。这里,所谓普区的概念就是否认中部地区具有特殊的问题,认为中部地区不应该获得特殊政策的支持。问题是,中部地区与谁相比是普区?普区是否不存在需要中央区域政策支持的问题?
中部在工业发展方面的条件好于东北,在农业发展方面的条件好于西部,这就不难理解,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与东北振兴的政策以后,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才成为中央政府区域政策的关注重点。从资源看,中部地区的土地资源禀赋较好,黄淮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域辽阔,土壤肥沃,适合于人居,不像西部许多区域受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威胁;基础设施纵横交错,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立体网络构筑完好,密度适中;各类矿产资源的开发都有一定基础,也在重化工产业发展和资源品价格上涨中受益;国有企业虽然具有一定规模,但是要么偏重于资源类产业,要么偏重于市场需求旺盛的重型加工类产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矛盾不像东北那么突出。在装备制造等加工工业领域,中部地区没有东北沉重的体制和人员分流包袱;在能源资源开发领域,中部地区的资源赋存条件较好,山西、河南、安徽等省份的煤炭还有较大开发潜力;在农业方面,中部地区农业生产条件较好,不像西部地区受到沙漠化、水土流失等环境因素的严重影响。
另一方面,近些年来,中部并非没有享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在西部大开发中,湖南的湘西和湖北的恩施还直接被作为西部大开发政策对待的同等政策区域;退耕还林政策最先是在西部地区实施,后来逐步由西部扩展到中部地区;西部大开发中连通沿海的铁路、公路建设,也让中部地区直接受益。在国家对老工业基地实施改造的政策中,武汉、太原、洛阳等城市都是政策受益城市。
但在我们看来,既然中国的区域差距主要是在沿海与内地之间形成的,在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国家赋予上述两个板块不同的政策支持以后,对中部地区赋予政策方面的援助与照顾也合乎情理。而且,从统计数据上看,中部地区的人均GDP比东北还要低些,经济发展状况与西部发展条件较好的区域相比也就七上八下的水平,既然西部、东北地区都能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按照政策公平性与均等化的原则,中央促进区域发展的政策“轮”也该轮到中部了。因而,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既是中部各级政府的愿望,也合乎区域公平的原则。
3.中部工业化与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区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通常是与要解决的区域问题相关联的。因而,可以根据要解决的问题,将区域政策的应用对象分为问题区域和非问题区域。“普区”是一种似是而非的概念,就字面意思看,所谓的普区是指普通区域,是与特殊区域相对应的。但普区并非是问题不存在的区域。应用这一概念极易造成区域对象的混淆,造成区域政策应用范围的错乱。事实上,就各地区经济发展中问题的突出性看,中部有些问题小于东北但大于西部,有些问题大于东北小于西部,这种格局,很难用普区的概念来描述。比如,资源枯竭型城市问题在东北地区相对突出,但中部也存在同样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在其他地区存在,中部地区也很突出;粮食减免税后造成的地方财政收入减少问题,在东北存在,在中部粮食主产区也存在;中部地区的贫困覆盖率小于西部地区,但是却大于东北地区。中部地区类似问题既然存在,不同于西部也不同于东北,普区的含义就很难成立。需要说明的是,国家的区域援助性政策是针对区域问题存在不存在设立的,而不是针对问题大小或者是普通区域与特殊区域设立的。就整体上看,中部地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业化与城镇化方面,这是研究促进中部崛起政策的出发点。
(1)工业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二产业在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偏低,反映出中部地区较低的工业化水平。而偏重于资本密集型的工业结构,也使中部各省工业发展面临不少发展难题。
第一,各个省份的工业产出重点偏重于少数几个重工业部门。这种相对单一的工业结构,使得经济增长易于受市场环境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经济波动的风险较大。比如,河南省是全国重要的铝生产与加工大省,2005年,该省电解铝、氧化铝、铝材的增长幅度分别达到20.7%、31.8%和59%,铝产业在全国所占比重较大。在国家出台了限制铝加工能力扩张的政策后,河南的铝加工工业难免受到国家调控政策的波及。
第二,重工业创造就业的能力相对有限。尽管重工业所占比重较大,意味着各省在本轮经济增长周期中增速较快;但重工业体现出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特性,也意味着创造就业的能力有限。在不发达地区,工业的扩张往往依赖于原有的主导产业和大中型企业,存量扩张的特征明显。在资本密集度不断增强和规模扩大的过程中,就业疏导与带动作用有限。而中部地区又存在明显的劳动力过剩,转移劳动力的负担较重,这使得在中部重工业的发展中,产业扩张和就业创造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
第三,重工业受资源与环境的约束比较明显。重工业生产环节较多,对大规模的资源投入要求较高,排放的废弃物也较多。由于地方政府的政绩取向存在追求经济快速增长的冲动而相对放松资源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使得在重工业发展中,资源与环境约束的问题日益突出。山西、河南、安徽等资源开采类产业比重较大的省份,都存在着一定数量的资源型城市,在资源开采中出现固体废弃物增加、采空塌陷区等需要治理的环境问题,在资源开采后期需要培育接续性产业的问题;中部地区钢铁、石化工业的生产原料来源越来越依赖于国际市场。在国际市场上资源类产品价格上涨过程中,中部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大增加;钢铁、化工、建材等重型原材料与加工工业比重较大的省份,环境污染问题通常比较突出。从2001~2004年,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分别增长了66%、23.42%、78.04%、41.8%、51.86%、39.58%,都有一定程度的恶化。
第四,工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在管理、资源投入等因素既定的情况下,钢铁、化工、汽车等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取决于技术创新水平。目前,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创新能力都比较薄弱,中部地区也不例外。资本密集度较高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更需要依赖于技术创新,技术创新能力的不足削弱了中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比如,武钢虽然是国内汽车用钢板的重要生产基地,但是,企业还是不能规模化生产高性能高抛光度的汽车用板,以至于广州本田生产出口到欧洲的高档汽车时,需要从日本进口车用钢板。
(2)城镇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城市工业发展相对应的是,“三农”问题在中部地区表现得也十分突出。2004、2005年,中部地区的粮食产量增长占全国的46%,是全国粮食增产的主要区域之一。但是与此同时,中部地区的城镇化水平较低。2005年,除了湖北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5%左右,略高于全国43%的平均水平以外,其余省份的城镇化水平都低于全国水平。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几个省份的城镇化水平分别为:42.11%、35.5%、37.1%、30.65%、37%。大量人口集中在农村,使得农村劳动力过剩矛盾比较突出。这里,我们计算了2004年我国各省市农村劳动力分布、城乡就业人数比例、每个农村劳动力占有耕地、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四项指标。其中,耕地数量为1996年的统计数字。
2004年,中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占全国总数的30.96%,但是耕地面积占全国总数的23.51%,劳动力与耕地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从劳均耕地看,中部地区每个农村劳动力拥有的耕地在0.13~0.45公顷之间,除了山西稍高以外,其余省份都在0.3公顷以内,这些数值与沿海一些发达地区接近,低于东北、西北地区,西南地区的四川、贵州虽然也较低,但是现有的耕地统计过程中,会将坡地、梯田等折合成耕地,在地形起伏较大的西南地区,实际人均耕地面积要更大些。而平原区域相对山地来说,花费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也相对较少;从城乡就业人数比这一指标看,中部地区这一指标在0.18:1~0.44:1之间,除了湖北、山西两省稍高以外,其余四省的数值都在0.3:1之下,这一指标,低于东北、西北地区,也低于沿海大部分省份,与西南地区相近,反映城市经济活力相对不足,还不足以有效拉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从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占各省市乡村从业人员比重看,中部地区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占58.91%~68.57%之间,这一指标低于西北、西南、东北三省,但是,高于包括京津冀、长三角和珠江三角洲在内的诸多沿海省市。这里,西北和东北农业集中的劳动力过多,与耕地面积相对较大有关。西南地区劳动力集中在农业中的比重较大,显然也与其位置偏远以及少数民族众多等因素有关。中部地区各省农林牧渔业劳动力比重在60%左右的水平,说明农村劳动力已经有一定程度的实质性转移。
需要指出的是,在工业化不能有效地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的状况下,劳动力的流动方向就以向省外移动为主。近年来,在中部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中,跨省劳务输出逐步成为主导趋势。在湖南省919万外出劳动力中,到省外的多达674万人,占73.34%;在江西省外出打工的650万劳动力中,到省外的人数达541万,占83.23%;湖北省在省外务工的劳动力占外出打工总数的74.34%;河南省的数据相对较低,但总数也近684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比重已达45%。
尽管如此,大部分中部省份劳动力转移的任务依然繁重。据江西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目前江西有农村劳动力1600万人,农村实际需要的劳动力只有500万,剩余劳动力1100万,已经转移500万,还有600万等待转移。
以上分析显示,中部地区崛起面临两个最突出的问题:在工农关系上,中部的问题是农业所占比重较大、工业化推进不足,推进工业化是主要矛盾;在城乡关系上,中部的问题是城镇化比重较低,农村人口与劳动力密度偏高,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主要矛盾。前一个问题在东北振兴有所涉及,后一个问题是研究促进中部崛起中必须关注的新问题。重点解决上述两类矛盾,是促进中部崛起的关键。
三、促进中部崛起的方向
2004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发出了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信号。近两年来,促进中部崛起的呼声更加强烈,党中央、国务院也十分重视中部崛起问题,把中部崛起提高到与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等量齐观的地位。与西部和东北比较,中部地区丰富的劳动力与矿产资源,基础设施较好,经济包袱较轻,距离沿海发达地区资本与市场中心较近,有条件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促进中部崛起,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至少具有三重意义:促进中部崛起,符合加快有条件、有潜力的区域快速发展的要求。如果说东北振兴和西部开发着眼于解困、扶弱的需要,中部崛起则偏重于发挥资源与要素的作用,增强区域的竞争力;促进中部崛起,可以使占全国28%的城乡居民受益,能够扩大这些居民的消费需求,符合以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的政策导向;促进中部崛起,可以在内陆各区域之间实现国家区域政策的平衡,使援助型政策在西部和东北实施后,也在中部地区加以实施,实现援助政策在内陆不发达地区的全方位覆盖,弱化政策的偏向性,提高政策的公平性。
为实现中央政府促进中部崛起的愿望与要求,必须进一步提高中部地区的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水平,需要推进三大结合,实施三大战略。
1.推进三大结合
(1)将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结合起来。尽管通过多年的改革,中部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大为缩小。以湖北来说,市州一级90%以上的企业已经改制。但是,中部各省体制改革的任务还远未完成。许多地方在“十一五”规划中依然制定过高的发展速度,过大的增长目标,对于深化体制改革,发挥市场作用还缺乏清晰的方向。规划列项目、官员管项目、人人招商服务于项目的状况还在一定范围存在,政府主导经济的发展模式还没有改变。促进中部崛起,一定要从体制改革的突破做起,积极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变管理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理顺政企、政事关系;同时,要促进大中型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积极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要改革户籍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劳动力资源的流动。另外,也要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吸收国外资本与技术,加强中部地区与发达国家、港澳台地区的联系,将更多有竞争力的中部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2)将依托比较优势和培育竞争优势结合起来。要依托中部地区土地、矿产等类资源,推动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等类产业的发展,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比较优势。同时,也要在扩大地区分工中积极培育竞争优势。奇瑞轿车的成长经历证明,中部地区的资本密集型产业不仅可以崛起,也完全能成为后起之秀。轿车工业本不是安徽省的强项,但奇瑞公司能够充分集成国内的资本与技术,突破市场准入限制,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在短短几年内在轿车行业中脱颖而出,产品获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市场占有率迅速提高,大大提升了安徽汽车工业的影响力。可见,沿海企业尽管拥有较为强大的资本与技术实力,但中部企业并非没有制胜的机会。中部地区应积极发掘现有的工业增长潜力,在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强产业的流程管理,在更大范围内有效配置资源,积极培育产业竞争优势。
(3)将各省的自主努力水平提高与中央政府的适度政策扶持结合起来。由于中部地区的条件好于西部和东北,区域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障碍小于西部和东北,可以预期,在促进中部崛起的过程中,中部地区获得的政策支持可能会弱于西部与东北。这就意味着,中部地区的工业化与经济发展,需要更多地依靠自身的努力和地方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与西部开发和东北振兴一样,中央政府也会为中部崛起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要更好地促进中部崛起,必须将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与中部地区自身的政策结合起来,使政策叠加效果合理化和政策配置效率最大化。中央政府政策既可以与中部地区的政策相错位,解决中部省份政策不到位或者不能及的问题;也可以与中部的政策相一致,形成解决中部崛起诸多障碍的合力。要科学地配置政策资源,合理地利用政策资源,实现以政策促进崛起效果的最大化。
2.推进三大战略
(1)优化产业结构与区域结构,培育产业竞争力。要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具有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和市场需求的产业发展,加快“三大基地,一个枢纽”的建设,尽快提升中部地区的产业竞争力。一是要加强中部地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对小麦、稻谷、玉米、茶叶、水产品等粮食和特色农产品发展的支持,集中使用好国家支农资金,重点向中部地区的商品粮基地倾斜,要注意协调好农业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关系,大力发展农业产后经济,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二是重视能源、原材料生产基地的建设。煤炭、石油、电力、钢铁、有色金属,都是重要的基础工业产品,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要加大对钢铁、煤电联产、有色金属等具有规模效益和市场影响力的建设项目支持力度,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深度和精度,减少对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三是要加快具有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优势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部地区的省会城市和重要工业城市在汽车、机械等制造业领域具有一定优势,尤其是湖北和安徽的汽车在国内市场具有一定影响,要把握市场需求与市场定位,加快自主创新步伐,提高产业竞争力。中部地区的光电子、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新医药等都有一定基础,应该加大支持力度,解决这些产业发展面临的资金、产业化、技术创新、政策准入等方面的限制性问题,加快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要优化区域结构,促进各地具有集聚作用与影响的城镇群的建设。就整个中部地区来说,要以京九、京广南北大动脉为纵向轴线,以沿长江、沿黄河为主要的横向轴线,以各省省会城市为中心,建立等级清晰、结构合理、联系广泛、优势互补的城镇群,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优化城镇体系中提高城镇群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中部地区多个省份经济实力接近,省会城市的经济差距不大,各省之间的经济联系弱于各省与沿海相邻省份之间的经济联系,没有必要进行意义不大的主次之争、首尾之争。要重视依托各自交通干线,加强与各省内部城镇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建设具有规模化效益的城镇群,提高产业、劳动力、资本与技术的集聚效益。具体地说,要加快建设以郑州、洛阳为中心的中原城镇群、以八加一为基础的武汉城镇群、湖南的长株潭三角城镇群、江西的昌九经济走廊、山西的太运经济连线、安徽的合肥—芜湖城镇群,进一步提高城镇群在各省经济中的地位。在各省省内城镇群的发展上,要鼓励建设一体化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消除城镇之间的经济壁垒,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
(2)促进沿海与中部的经济联系,推进互补型一体化发展。中部位于沿海的内侧,与沿海自南向北毗邻相连,除湖北省以外,中部其余五个省份都至少与一个沿海省份有共同边界,积极推进中部地区与沿海地区一体化发展,可以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大多数中部省份都在沿海省份的上游地区,“共饮一江水”,水资源、水环境和水路运输将上下游之间的经济与社会联系在一起;有众多的交通干线将中部与沿海连在一起,京广、京九、陇海铁路、众多跨省高速公路、黄河与长江水道,可以使商品、要素近便地流动与往来;中部地区的农副产品大量供给沿海地区的大中城市,为沿海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也促进了沿海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型加工工业的发展。2004年,中部地区人口占全国的28.2%,生产的粮食产量占全国的30.82%,而沿海地区人口占全国的34.9%,但是生产的粮食只占全国的26.15%;中部地区的上游工业品如矿产品和钢铁、有色金属等类原料工业品,为沿海地区的加工工业提供了支持。山西、河南、安徽等省份煤炭的重要用户,安徽、湖北等省份钢铁的重要用户,都主要集中分布在沿海地区。要充分利用这种地理位置、基础设施、产业结构上的“关联”关系,加强中部地区与沿海的经济合作,破除中部与沿海之间的经济壁垒,促进中部与沿海两大“板块”的一体化发展。具体地说,就是要加强山西、河南、安徽与京津冀鲁,安徽、江西与长三角,河南、湖北、湖南、江西与泛珠三角之间的经济联系。
(3)充分利用劳动力与资本,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中部地区劳动力相对丰富,而资本相对短缺,要更充分地利用中部地区相对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精心使用并引入中部地区相对短缺的资本资源,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在资本资源的利用上,要发挥市场在引导资本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资本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集中,向具有扩张空间的城镇群集中,不断增强中部地区的产业竞争力和区域竞争力。在劳动力的利用上,要注重发挥中部地区的资源优势,注意发展轻纺、食品、旅游等产业,并结合中部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建设,推动商业、物流等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促进中部地区的劳动力资源利用。尤其是,中部与沿海经济互补性强,促进资本与劳动力的一体化利用具有较大空间。中部劳动力丰富而资本短缺,而沿海资本丰富而劳动力不足。应该加强中部与沿海的合作与互补,中部地区输出农产品、劳动力;沿海地区输出资本和商品。在劳动力资源的利用上,要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向沿海的转移,实现中部的劳动力与沿海资本在沿海的结合。但近年来,沿海地区土地、能源等成本上涨,珠江三角洲屡屡传出劳动力短缺的信号,促进资本向生产成本较低、劳动力丰富的中部区域流动,也符合市场化过程中资本流动的规律。中部各省应该加强对沿海地区的招商,鼓励沿海地区的生产厂家到中部地区办分厂,将资本引向劳动力丰富的中部区域,保障企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
四、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选择
1.区域政策应以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和提供公共服务为主导方向
以往的一些研究都认为,我国区域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是区域差距过大,寄希望于通过中央政府的区域政策来解决这一矛盾。这一观点显然是只从西方的区域政策来推论,过高地看重区域政策在解决区域差距方面的能力,也与我国目前的国情存在较大的差距。以东北振兴和西部开发的政策实施效果看,中央政府的区域政策显然不能有效地解决东北、西部与沿海的区域差距问题。依此类推,也不必寄希望于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能够解决中部与沿海之间的差距问题。这是因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区域政策主要基于充分市场化基础上,生产要素能力得到很大释放,而我国的生产要素之间的流动性还没有充分展开;西方国家的区域政策援助的是有限的区域范围,以大范围地区基础形成的财力支持小区域范围的发展,而我国的沿海地区范围较小,而中部、西部和东北的范围很大,是以小范围基础上形成的区域财力支持大范围的区域发展;西方一些国家的国土面积较小,运输成本较低,地方政府管理规范,政府补贴、税收等方面较小的变化就可以引起企业的迁移;而我国国土面积巨大,地方政府管理政策还不规范,区域政策杠杆带来的市场影响力还不能有效地影响企业的迁移。我国还是不发达国家,中央政府平衡区域发展关系的财力有限,不能解决各个地区发展中的所有问题。中央政府的区域政策主要立足于提高均等化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政策服务为主要方向,在特定地区,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工具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但在我国现代化水平较低、城镇化水平较低、市场化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解决区域发展矛盾更多地立足于市场化的途径,也就是说促进劳动力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来解决。比如,在解决农村居民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上,通过市场引导不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向就业机会较多的发达地区流动,比政府实施区域差距的政策会更有效。
中部与东北之间具有更大的相似性:都有大范围平原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粮食生产基地,同为国家粮食主产区;都有较为庞大的工业基础,而且能源、原材料工业和装备工业都在工业规模中占有较大比重;所不同的在于,东北的农村人均占有耕地较多,城镇化水平较高,而中部地区的农村人均占有耕地较少,城镇化水平较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更大。依此来看,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可以更多地借鉴东北振兴的相关政策,用于东北振兴的相关政策,可以适当地自然延伸到中部崛起的政策制定中。尤其是在促进工业化与粮食主产区进一步发展的政策制定与实施上,完全不必另起炉灶而突出政策差异,东北振兴的政策大部分可以转用于中部崛起;而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上,应该以中部地区为突破口,探索新的政策路线,为东北和西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积累经验。今后中央政府的区域政策,可以不必考虑在广大的区域范围实施,只要针对特殊问题区域如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和环境污染区域、资源枯竭型城市等问题区域来进行,对星星点点的非人为控制的区域问题加以政策调控,竞争中出现的问题可以交由市场解决,或者由政府从行业角度加以解决。
2.提高中部地区产业竞争力的政策
(1)加强对中部粮食主产区的政策支持。加强对中部地区水利灌溉工程和排涝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将国家农业和综合农业开发资金的相当比例用于中部粮食主产区,扩大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减免农业税以后地方财政减收部分的补助,提高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的标准与规模,降低地方财政用于粮食风险基金的配套比例,争取国家对这种旱涝灾害预防、减少和灾后恢复的政策支持,推进粮食销区对产区的政策支持与风险共担。
(2)加强对中部地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政策支持。一是要积极推进中部地区的企业改革。认真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弱化对民营企业、个体企业进入市场的准入限制,深化对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在所有制改革中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二是加强对中部地区重点工业的支持。加大对传统产业如钢铁、建材、化工、纺织等产业的改造支持力度,同时积极提升中部地区电子信息、光电一体化、人工智能、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三是加强中部地区的工业园区建设。要以各省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载体,通过基础设施全面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采取各类鼓励性政策的方式,吸引符合新型工业化目标的企业进入中部各省的工业园区,提高园区的集约水平。四是在政策上支持中部地区的对外开放。对于赋予东北和西部外资可以进入的领域,也应该赋予中部地区有同样的开放权力;国家适用于东北和西部地区的审批外资规模权限,也可以赋予中部地区。五是加强对中部地区技术创新的支持。对于中部地区的优势产业,可增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围绕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动员产学研各方的力量,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专利和技术诀窍,并促进企业对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六是对中部地区的老工业基地进行改革改造。既要重视通过出售重组等形式深化中小型传统工业企业进行改革,使企业在改革以后能够主动追求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也要借鉴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经验,对于建设历史悠久、传统工业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中城市,在传统工业购置设备时,可以参照东北模式,实行增值税抵扣,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七是积极扶持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矿山的发展。要借鉴国家振兴东北的政策,加大对矿山塌陷区、矿渣堆积区的治理力度,加强矿山复垦与生态恢复工作。同时,对资源枯竭型城市接续产业发展、资源枯竭矿山关闭、资源开采类职工再就业培训,通过财政补助、信贷贴息等政策加以支持。八是加强中部地区的资源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要提高资源的集约利用水平,严格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的准入限制,提高资源开采企业的采选率和回收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杜绝各类工业污染物非经治理而排放的现象发生。
(3)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要加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中部崛起中基础设施的限制性问题。加强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建设,形成以公路铁路为骨架,东西连接,南北贯通的陆路运输网。同时,加强民航与内河运输类港口基础设施的建设,形成多样化的交通运输格局。加强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各类生产要素的流动。进一步建设好武汉综台商贸集散地、郑州农产品交易市场,并以各省省会城市的区域性市场为骨干,以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市场为补充,形成不同等级、覆盖不同范围的综合商贸市场与专业化市场结合的市场体系。要充分发挥商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仓储、运输、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其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3.积极促进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与转移
西方国家的工业化与城市化早已完成,区域劳动力问题以失业形式存在,政府采用的政策多半是通过区域政策引导投资进入目标区域,很少有针对劳动力流动的专门化政策,在区域政策中刺激投资流动与转移的较多,刺激劳动力流动的较少。我国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过程,国家经济实力还不足,难以花费较大财力补贴企业流动和投资,也很难从西方区域政策中寻求借鉴。但是,我们可以顺应市场需要,促使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1)促进中部地区劳动力转移。无论这种转移是省内乡外的转移,还是跨省转移。要立足于市场供求形势,对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省内城镇、省外城镇、出国劳务输出等多种转移方向的研究,并提出鼓励和政策引导方向。
(2)加强劳动力转移的培训。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培训市场的监管,让有资质、有经验的机构进入这一市场。
(3)加强对劳动力转移的服务。要结合政府管理优势,向农村劳动力提供运输、司法方面的支持。2005年,湖北省农村外出劳动力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的占21.61%,加强合同意识教育是保障外出农民利益的基础。
(4)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提供可靠保障。由中央政府提出对一些具有一定资质的流动性民工提出市民化、本地化政策,将具有固定职业和收入、来到目的地有一定年限的劳动力按照市民化和本地化对待,使其融入所在城镇,并为其提供社会保障、购买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优惠,减少劳动力流动的不安全性,减少所在城镇对劳动力供求的不稳定性,减少劳动力流动对交通运输的冲击性。
(5)加强对劳动力转移后的村镇管理。在劳动力完全在转移目的地扎根落户以后,劳动力输出区域的村庄组织方式与管理模式都有必要进行调整。要根据留存人口与劳动力的数量、结构、劳动力流出后的村镇格局,在村庄合并、乡镇合并、耕地经营权转让等方面进行探索,为留守村镇存量人口进行经济活动创造条件。
4.提高促进中部崛起政策的实施效率
要改变以往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但政策实施效果较差的现象,提高政策资源的有效性。应该建立政策实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政策透明运行机制、政策实施监督机制、政策运行效果追踪机制,以提高中央政府促进中部崛起政策的实施效率,使中央政府的政策能够真正在促进中部地区发展和小康目标实现中发挥积极作用。
专栏29—1
胡锦涛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促进中部崛起
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召开会议,研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继做出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后,从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重大任务。
会议认为,中部地区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事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促进中部崛起,有利于提高中国粮食和能源保障能力,缓解资源约束;有利于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扩大内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构建良性互动的发展新格局。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资源、产业、人才等综合优势,进一步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会议指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会议强调,中部地区崛起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巩固提高粮食、能源、原材料、制造业等优势产业,稳步推进城市群的发展,增强对全国发展的支撑能力;坚持立足现有基础,自力更生,国家给予必要的支持,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努力扩大就业,逐步减少贫困人口,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城市与农村、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会议要求中部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更新观念,深化改革,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全面落实中央确定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