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女是明朝陈穗的女儿,她18岁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她有两个弟弟,大一点的6岁,小的只有5岁。因为她家没有可以支撑门户的男人,所以亲戚们就开始打她家财产的主意。穗女身边没有可以信赖的亲戚,两个弟弟又还都不懂事,她只好自己想办法,希望能在亲族的虎视眈眈中保护好家产,将两个弟弟抚养长大。
穗女当时十分小心谨慎,她不动声色地备好酒饭,又暗中准备了十几个火把,等着亲族们来。一天夜里,族里的兄弟趁着天黑便来敲门,穗女将火把点燃,用准备好的酒菜招待他们,本来打算瓜分穗女财产的兄弟们有些惭愧,便放弃了原来的念头,编了个谎话说道:“我们深夜走在路上,灯灭了,过来想借个火顺便讨几根蜡烛。”从此,他们打消了贪求穗女家财产的心思。
一场危机过后,穗女开始专心抚育弟弟,并立下誓言,弟弟不成人,自己绝对不出嫁。等到两个弟弟都相继娶妻后,穗女才嫁人,这时她已经45岁了。
后来,穗女没有儿子,两个弟弟便将她接回家赡养。
美德感悟
穗女当时所处的境地,可谓是孤苦伶仃,四处无援。若是行动稍有疏漏,便会祸及自身。她立下誓言抚育弟弟成人,不仅非常有德行,而且还有智慧和勇气,她早就想到了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提前做好了准备。在面对打自家财产主意的亲族时,她并没有痛斥对方,而是让他们感到愧疚,从而巧妙地将紧张的局势化解,保全了自己的家产。
穗女为了抚育两个弟弟成人,耽误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以至于后来没有儿子给她养老。这时,她并不孤独,两个弟弟感念她当时为他们作出的牺牲,将她接回去,为她养老送终。可以说,亲人之间的感情是相互的,穗女抚育弟弟尽心尽力,而弟弟在自己有能力后,照顾穗女也是诚心诚意。一个家庭中的成员如此友爱,他们之间的感情又是这样的深厚,这是怎样的一种幸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