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许多国度的移民移居并建立的国家,在这个由各族人民组成的生机勃勃的大家庭中,华人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他们是美国繁荣的奠基者,又是中美文化交流的桥梁。但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华人又是这种特殊关系的牺牲品。
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在美国独立时曾讲过这样的话:“美国敞开胸怀,不仅欢迎富有而体面的异乡来客,也欢迎来自世界各国和各种宗教的被压迫、被迫害的人士。” 陈依范:《美国华人史》序。但是,翻开美国华人史,情况并非如此。几乎在中国人移民美国的同时,中国人就受到歧视和迫害,排华之风也同时刮起。华人对美国西部开发所作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在加利福尼亚的中国人曾被称赞为“我们新获得的公民中最有贡献者的一部分”。M。 R。 Coolidge, Chinese Immigration。 New York,1909. p。22.但不久,华人对美国近代文明的贡献却在一片排华声浪所淹没,代之而来的是诬蔑、排斥、迫害和暴力。因此,保侨、护侨就成为陈兰彬这位首任驻美公使的工作重心。
陈兰彬使美期间,国内的《申报》,香港的《循环日报》、《香港华字日报》等报刊,十分关注和报道旧金山排华以及华人受害的惨状。《循环日报》刊载旧金山的阳和会馆、六公所、六大会馆、唐番公报、信报等社团的函件,他们想通过报界向国内同胞们报告旧金山排华甚嚣尘上,尤其是那里的爱尔兰人对华人的仇恨和暴行。他们希望传媒劝告同胞们,“意欲出洋赴旧金山谋生者,阻其勿往,免受该处各人之辱”。《论旧金山驱逐华人事》,载《申报》1876年6月9日。另一方面,旧金山华人又要求清政府在旧金山设领事以保护华人。他们说,西国早就在外国设有领事,惟有中国人出洋在外,独无官保护。
《申报》连续发表旧金山排华的文章,一再指出,排华分子初则厌恶华人,继则凌辱华人,终则焚杀华人。1877年6月的《申报》揭露了一个事实:有两艘船载着一千七八百位华人到达旧金山,当即遭到当地人的为难。“本地工人愈形怨恨,竟将众人结会聚议以与华人为难,杀人焚屋或在所不免,况闻前已纠党杀死华人数名。”《旧金山情形》,载《申报》1877年6月13日。旧金山华人的处境非常恶劣,当时的媒体概括为,“华人之在彼者数多而境苦,功倍而值廉,招土人之忌,丛土人之怨,以滋土人之怒,盖非一朝一夕之故”。《论华人谋生他国事》,载《申报》1877年4月19日。“华人之谋生于旧金山者,真有危如累卵朝不保夕之势也。”《论旧金山近事》,载《申报》1877年9月24日。《申报》在一篇《论旧金山近事》一文中,既叹息在旧金山谋生的华人“危如累卵朝不保夕”的生活;亦叹息美国这样一个文明之邦,却纵容虐待华人的暴行。文章如此评论:
夫华人之在旧金山也,其值廉工倍,远胜于各国之人,故美国人常言旧金山一埠,若非藉华人之力作,断不能有此兴旺。总统知之,议院知之,绅富民人亦知之,即泰西各国之人亦无不知之。若埃利士人之不及华人,深恶华人,美国上下之人亦均知之,乃美国上下之人知其有益,犹欲任用之华人,即埃利士之人怒其有益必欲驱逐之华人,而美国上至总统,下及各官,既无以筹善法以保护华人,又无以设严令以弹压埃人,一味但欲调停于其间,禁止华人无往,免犯埃利士人怒,以致埃利士人肆无忌惮,始犹仅欲驱逐华人,继则反至杀戮华人,终则竟至迁怒他人。……美国实为声明文物之邦,惜乎于埃利士人太事姑息,不能设法禁止,始则凌虐华人不过小试其端,今则肆无忌惮竟至如此。日后至旧金山,其不为埃利士所蹂躏者几稀矣!观乎者,不愈见为政之难哉!《论旧金山近事》,载《申报》1877年9月24日。
为了维护美国华人的权益,陈兰彬、容闳上任后便着手解决相关的侨案。
第一,解决华人烟草商人的困难。
旧金山的华商中约有五分之一从事烟草贸易和雪茄制造业。这个行业在当时的华人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按照美国法律规定,从事烟草制造业的商人必须有财产作担保,包括交易股票、个人财产、不动产及其他等。光绪五年(1879)初,该地税务司又新立刁难华人的章程:烟草制造商只能以不动产作担保。这一新规定,明显对准华人,因为华民极少拥有不动产,这就使从事中美贸易的在美华商深受影响。一些华人经营的雪茄制造厂倒闭,即使留下来的制造厂,也只能给拥有不动产的白人一笔高酬金求他们作担保,两种情况均使华商的日子很难过。
是年夏天,金山的从事烟草贸易的华商向驻美公使禀报,“该埠征收内地税课,二十年来本有常经。现下税务司新立章程,凡华商作烟业生理,虽殷富之商,亦不准领照,必有实业之人取保而后可,我华民在此地建置田地房屋者绝少,其人势必请洋人代保,于是有美国人包揽,出名保认,索费甚巨,于华商生理大有关碍。未立新章以前,华商未尝负欠税项,收税亦多。自立新章以来,所征日少”。副使容闳照会美国政府,认为该地税司所立新章“并非例所应为”,“似系该税司有意禁阻华商生业,实与两国所立条约之旨不符”。美国如新定章程,应由总统“核定相应备文知照”。Notes from the Chinese Leg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to the Department of State,1868—1906. reel 1.(缩微资料,第238-241号)容闳的交涉得到成功,美国联邦税务局恢复旧的担保制度,并指示旧金山税务局取消这一规定。
第二,针对美国对中国开往旧金山的轮船征收税的问题,中国使馆亦与美国当局进行交涉。
光绪六年七月初八日、十八日(1880年8月13日、23日),美国政府正式通知中国使馆,从中国开往旧金山的轮船一律应征税课船钞。驻美公使陈兰彬、容闳一面知照将抵旧金山口岸的中国船只,按要求纳税;一面照会美国外交部,指出:中国对外贸易口岸对从美国来的船所纳的税,与外国一律对待,希望美国对中国的船只也是如此。照会重点从三方面加以分析:第一,中国通商各口岸征收美船钞悉与中外各国船只无异;第二,中国征收美商入口税亦与相待最优之国商民及华民一律办理;第三,中国各口并无额外多征外国货税之例。美船所载货物,无论系美国制造抑系别国制造货物,出自何国由外洋某处而来,在所不问。Notes from the Chinese Leg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to the Department of State,1868—1906. reel 1.(缩微资料,第319-323号)陈兰彬、容闳通过对中外诸条约和通商口岸章程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对美国来华的船只,“均无分别多征之款”。既然这样,中国希望美国各口岸对来自中国的船只,也与对待外国商船一样“一律对待”,不要有所区别。
国内官员刘坤一亦去信陈兰彬,信中说:“昨阅《申报》载有中国轮船初到金山,仍完额外之税等语,如果属实,想尊处必已函达总署,乘此修约之时议除此弊。金山总领事陈道树棠来禀,该处挨党聚众妄行,已经设法妥办,华民可以相安。此亦执事任用得人之效。”《复陈荔秋》光绪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刘坤一遗集》(五),第2496-2497页。
在总理衙门与安吉立使团就修改条约问题进行谈判中,陈兰彬及时地把中美贸易的现状向国内作了汇报,力图促使谈判涉及双方贸易问题,使中国在美贸易得到平等的待遇。
九月二十二日(10月25日),总署就中美商务问题上答复美方,指出美国船只在中国通商各口,完纳税钞,与中国商民及各国商民,均系一律办理,并无稍有歧异。黄嘉谟主编:《中美关系史料》光绪朝(一),第703页。十月初四(11月6日),总署致函美国驻华参赞何天爵,提及条约中并没有载明中国船只到美国各口,应如何征纳税钞之处,希望补入“嗣后中国船只无论载中国货物及别国货物进美国口岸,其税钞均照先常则征收,与各国一律,不得额外加征”。黄嘉谟主编:《中美关系史料》光绪朝(一),第714页。十月初五(11月7日),总署收到美使安吉立的回复:增广两国的贸易之地;中国船只无论载中国货物及别国货物,其进口出口,及由此口进彼口之税钞,与各国一律,并不额外加征;如遇中国人与美国人因事相争,两国官员应行审定。黄嘉谟主编:《中美关系史料》光绪朝(一),第715页。
光绪六年十月十五日(1880年11月17日),中美两国签订《中美续约附立条款》,共四款:
第一款,中国美国将来益敦和好,所有两国商民贸易等事,于两国均属有益之处,可以彼此公同商议。
第二款,中国与美国彼此商定,中国商民,不准贩运洋药入美国通商口岸,美国商民,亦不准贩运洋药入中国通商口岸,并由此口运往彼口,亦不准作一切买卖洋药之贸易。所有两国商民,无论雇用本国船、别国船,及本国船为别国商民雇用贩运洋药者,均由本国自行永远禁止。再此条两国商定,彼此均不得引一体均沾之条讲解。
第三款,中国允美国船只在中国通商各口,无论该船载美国货物与别国货物,其进口出口,及由此口进彼口之税,与其所纳之钞,均照中国船只,及各国船只,一律征纳,并不额外加征,亦不另征他项税钞。美国允中国船只,或由中国通商各口,及他国各口,进美国各海口,或出美国各口,前往他国各口,及回中国通商各口,无论载中国货物与别国货物,均照美国船只,及各别国于美国船只,不额外加税钞之国,一律征纳进口之税,与其应纳之钞,并不额外加征,亦不另征他项税钞。
第四款,倘遇有中国人与美国人因事相争,两国官员应行审定。中国与美国允此等案件,被告系何国之人,即归其本国官员审定。原告之官员于审定时,可以前往观察,承审官应以观审之礼相待。该原告之官员,如欲添传证见,或查讯驳讯案中作证之人,可以再行传讯。倘观审之员,以为办理不公,亦可以逐细辨论,并详报上宪。所有案件,各审定之员均系各按本国律法办理。黄嘉谟主编:《中美关系史料》光绪朝(一),第724-725页。
在陈兰彬等人的力争下,关于轮船征收税问题的争议终有一个结果。
第三,就金山华人被侮辱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交涉。
金山华人被侮辱的情况与日俱增,日甚一日,他们的处境艰难。为此,容闳于光绪六年正月二十九日(1880年3月9日)给美国政府一份详细的照会,义正词严的批驳美国的排华言行,希望美国政府引起重视。 Notes from the Chinese Leg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to the Department of State,1868—1906. reel 1.(缩微资料,第283-287号)驻美公使运用了《蒲安臣条约》作为与美国政府交涉的有力的外交武器。容闳照会美国外交部,指出旧金山华民被辱及美国政府立例苛待华民是不符合《蒲安臣条约》宗旨,具体违背第六款的规定。容闳指出,华民遵约前赴太平洋一带,各省为数甚众。当时美国极需劳动力,而工价又低廉,故华民在美国“得安其业以谋生”。这样,华工去者甚多,各国工人亦蜂拥而至。但是,后来华人的遭遇却大不相同了,“十年来华人被侮之案,殴击凌辱甚至焚毁残害层见叠出,沉冤获雪者能有几何?方患御侮之无方”。他特别指出,加州一地,“地方官复屡立苛例”,如立方天气例、剪辫例等。这些,“无非苛待华人,必欲尽驱出境而后快”。容闳曾表白自己的心迹:自抵美以来,原希望以中美“两国交谊日笃,情谊益孚”,妥善处理两国之事,使在美华人相安无事。不料,加州竟立法严禁华人,各公司不准雇佣华工,否则,“从严罚银监禁”。显然,这立例与《中美续增条约》的第六款不符。第六款规定:“中国人至美国,或经历各处,或常行居住美国,必按照相待最优之国所得经历与常住之利益,俾中国人一体均沾。”该约实际上指出美国对待华人不得歧视,而加州立此苛例正表明违背中美条约,把条约视为一纸空文。容闳又指出,中国根据条约的要求,对待在中国安分贸易办事的美国人,“当与中国人一体和好友爱,地方官必时加保护,务使身家一切安全,不使受欺辱骚扰”。为什么美国就不能像中国那样呢?最后,容闳希望美国“有守约之诚与行约之实”,“特准华民任便来美贸易营生,且遣派幼童来此肄业,方冀彼此遵约办理,友谊日敦”。
尽管容闳的照会措词强硬,要求美国方面遵守《蒲安臣条约》原则。但是,此时的美国政府却不去考虑采取措施保护在美华人,而是考虑如何用新的条约代替《蒲安臣条约》,限制华人前往美国,以迎合国内的排华浪潮。在这样的形势下,华人在美国的处境日益恶化,陈兰彬等人保护侨民的难度也就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