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机构、媒体采用作者的文章、绘画、摄影等作品,要支付给作者报酬,这被称为“稿费”或“稿酬”。这种情况是有历史沿革的。文人为人作诗、文、书、画而获取酬劳,古代早就有了,但古代不叫稿费而叫做“润笔”或“润资”。如《幼学琼林·卷四·文事类》:“以物求文,谓之润笔之资。”
那么,为什么古代要称稿费为“润笔”呢?
古代人们用毛笔写字,在使用毛笔之前,通常会先用水泡一泡,把笔毛泡开、泡软,这样毛笔较容易吸收墨汁,写字时会感觉比较圆润。因此,毛笔泡水这个动作就叫“润笔”。后来“润笔”被泛指为请人家写文章、写字、作画的报酬,这是有典故的。“润笔”一词典出《隋书·郑译传》:“上令内史令李德林立作诏书,高颎戏谓(译)曰:‘笔干’。译答曰:‘出为方岳,杖策言归,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上大笑。”
郑译是隋文帝的开国功臣之一,官至上柱国。后来郑译遭弹劾贪赃纳贿、疏于职守及不孝顺母亲,因此遭到贬官。不久,隋文帝因感念郑译与他同生共死建立了隋朝,所以就想将郑译召回。于是,隋文帝就命令内史令李德林草拟诏书恢复郑译的爵位,丞相高颎就开玩笑的对郑译说:“笔干了。”郑译则答说:“不得一钱,何以润笔。”因此,后人就将给付作诗、文、书、画之人的酬劳称为“润笔”了。
古人出于自己所需,向文人墨客求取诗、词、赋、碑(碑文)、铭(铭文)、志、序、画等,而酬谢他们润资的形式很多,除了银两外,还可以用粮食、物品、布帛来支付。当然,有的文人则随自己喜好收取润笔,如王羲之爱鹅,李白要酒喝,而苏东坡则送羊肉也可以。欧阳修《归田录》卷二:“蔡君谟既为余书《集古录》自序……余以鼠须栗尾笔、铜绿笔格、大小龙茶、惠山泉等物为润笔。”
另外,史上获取润笔最多的要算所传说的西汉司马相如所撰的《长门赋》了。
根据史书记载,汉武帝刘彻为太子时,娶了汉武帝姑母之女阿娇,刘彻即位后将阿娇立为皇后,专宠十余年。后来汉武帝另有新宠,陈皇后因而被贬居长门宫,终日愁眉不展。后来,陈皇后听说汉武帝非常喜欢司马相如所作的赋,于是便托人送黄金百斤给司马相如,请他作赋来挽回汉武帝的心。司马相如便为陈皇后作了一篇《长门赋》,诉说一个深宫女子的愁闷悲思。写得委婉凄楚:“……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忽寝寐而梦想兮,魄若君之在旁……”
陈皇后欲借文人笔墨,感悟君心。汉武帝被感动没有呢?历史上有两种说法:一是汉武帝读了终有感悟,陈皇后果真又重获武帝宠爱;二是《长门赋》虽是千古佳文,却终挽不回武帝的旧情。其母死后,陈皇后寥落悲郁异常,不久也香消玉殒,魂归黄泉,葬于霸陵亭。
《长门赋》共633字,润笔资是黄金百斤,真可说是字字是黄金了。
稿酬是劳动所得,但有时也有不合理的情况。前几年所说的“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元)”,是说作者的稿酬为16元,而演唱者一场下来可得几千甚至几万元,这不公平。这种情况急需法律的保障,现在虽然有《著作权法》,也呼唤知识产权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