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中小企业政策面对的是拥有250名雇员以下、年营业额不超过4000万欧元或者年资产负债表总值不超过2700万欧元的企业,并且没有企业或者若干企业(本身不是中小企业)拥有该企业25%或者更多的资本或投票权。此外,小企业的定义是雇员少于50名、营业额不超过700万欧元或者资产负债表总值不超过500万欧元,而微型企业则要求雇员少于10名。欧盟之所以要对中小企业进行界定,主要是便于各成员国使用同样的定义,在欧盟开展的项目中,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援助有统一的标准。据初步统计,目前欧盟有1800万家企业,其中99.8%是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雇佣了私人部门劳动力的66%,占总营业额的56%以上。
一、欧洲中小企业管理机构
欧洲中小企业观察局是一个独立机构,包括15个欧盟成员国,加上挪威和瑞士,发表有关数量和质量的信息以及主题分析的报告。该机构特别关注市场国际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统一市场的建成已经对欧洲的经济增长产生积极影响,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出口和生产率,现在已经具有最大的增长潜力。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措施,主要有提供资金和信贷、鼓励欧洲化和国际化。当然,现代经济的复杂性表明对中小企业的分析必须考虑到其他因素,如提高中小企业的环境如简化管理和改善法律、金融、税收、社会环境立法,成员国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等。
二、中小企业信贷
欧盟为促进中小企业获得资金采取了三大政策,即建立银行与中小企业的伙伴关系、欧洲资本市场及共同担保银行与中小企业的伙伴关系。1995年,欧盟执委会召集银行部门和7个欧洲中小企业组织的专家举行圆桌会议,圆桌会议的最终报告于1997年发表,包括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做法,并建议银行对其中小企业客户的需求作出更好和更为迅速的反应。
欧洲资本市场
1995年和1996年,欧盟执委会正式通过了2个关于“为中小企业的欧洲资本市场”的通讯,涉及执委会的有关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包括“企业政策”、“电信”、“金融事务”、“内部市场”。1995年以来,一些股票市场被建立起来以迎合中小企业的需要,尤其是那些高速增长的中小企业,如伦敦的选择投资市场(AIM,1995年),巴黎的新市场(1996年),法兰克福、阿姆斯特丹和布鲁塞尔的股票市场(1997年)。这几个市场形成了欧元NM网络(作为EEIG而建立),在网络中对准入规则、报价程序和传播信息的方式进行了协调。根据1993年5月10日采纳的欧洲法律—投资服务指令(ISD),在网络中可以在市场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另一个泛欧洲市场——欧洲证券商自动报价协会于1996年在布鲁塞尔建立,通过欧洲金融市场为中小企业融资。
共同担保
欧洲担保协会(EMGA)对葡萄牙、希腊、芬兰的共同担保系统给予了支持,并在布达佩斯召开研讨会,使东欧国家了解由共同担保系统提供的可能性,尤其是对中小企业联盟的金融措施采取的三种形式:欧洲投资银行(EIB)、欧洲投资基金、风险资本引导规划。
欧洲投资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贷款
欧洲投资银行是欧盟的发展银行,其资金的90%用于欧盟不发达地区的资金项目,其余的10%用于东欧国家或者与欧盟有联系的发展中国家。欧洲投资银行通过“综合贷款”间接地为中小企业投资筹措资金,这是由负责研究中小企业项目的商业银行根据欧洲投资银行的指导原则发放的贷款。1990年以来,欧洲投资银行向45000家以上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这些资金的近45%给了工业和服务业,这些中小企业的80%以上雇员少于50人,97%少于250人。超过25000项业务涉及在援助地区的投资,大约13000个项目在这些地区之外。这些融资是按照市场利率作出的。
为中小企业创造工作的补贴贷款
对于欧洲投资银行的10亿欧元的综合贷款,在5年中给予每年2%的利率补贴,每创造一个工作岗位给予的最高贷款额为30000欧元,这样,每创造一个工作岗位在5年中获得的补贴达到3000欧元。这种利率补贴由欧盟融资,由欧洲投资银行管理。贷款额的95%给予雇员少于250人的中小企业,80%给予雇员少于50人的中小企业。4000多家中小企业创造了45000个新工作岗位。贷款的大部分给了第二产业部门(71%)和第三产业部门(28%),其中20%在餐饮业,20%在私人和公共服务业。
三、其他扶持政策
其他扶持政策是指以特别项目的形式,为中小企业承包提供援助,其中阿姆斯特丹特殊行动项目(ASAP)即是欧盟中小企业援助计划的重要项目之一。1997年,欧洲投资银行根据阿姆斯特丹欧盟理事会关于“增长与就业创造”的结论通过了一个三年项目。该项目是将欧洲投资银行融资的重要部分用于对高度劳动力密集型部门的投资。此外,欧洲投资银行于1998年为法国中小企业融资提供综合贷款,向12家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提供超过20亿欧元的信贷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