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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辗转数郡

曾巩于嘉祐二年(1057)中进士后,即调任太平州(今安徽省当涂市)司法参军。后又召回京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为实录检讨官。这期间,他对历代图书作了大量的整理工作。

曾巩离开馆阁,开始了其十多年的地方官吏生涯。最初是通判越州(今浙江省绍兴市一带),其后又知齐州(今山东省济南市一带),又徙知襄州(今湖北省襄阳市一带)、洪州(今江西省南昌市一带)、福州(今福建省福州市一带)。史书称曾巩在这几州期间有政绩,今天看来,多为救灾、平盗等一般清官循吏的作为。曾巩在徙知洪州时,曾有《移守江西先寄潘延之节推》一诗,诗中说:“忆昔江西别子时,我初折腰五斗粟(即初做官)。南北相望十八年,俯仰飞光如转烛。”已明显透露出自己倦于转徙的感叹;在赴福州上任之前,他曾有《辞直龙图阁知福州状》,到福州后又有《福州上执政书》,书中云:“转徙五郡,盖十年矣,未尝敢有半言片辞求去邦域之任而冀背朝廷之义……今辄以其区区之腹心,敢布于执事者,诚以巩年六十,母年八十有八,老母宇食京师,而巩守闽越,仲弟守南越……”据此,他请求或者回京,或在京郊某郡为官,目的是“谐其就养之心,慰其高年之母”。在福州时,他还上《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闲慢曹局或近京一便郡状》,同样是恳求朝廷照顾他奉养母亲的。

大概是由于他多次申请,朝廷曾一度下令,“召判太常寺”,但当他离职上路后,又有诏书“改知明州(今浙江省宁波市一带)。因此之故,曾巩又上《移明州乞至京迎侍赴任状》,即希望朝廷恩准他”暂至京师侍母赴任“。但朝廷并未准许他迎母赴任。此后,他又授”移知亳州(今安徽省亳县一带),又上《移知亳州乞至京迎侍赴任状》:“臣昨任福州,已系远地,迎侍不得。即今老母多病,见在京师,人子之宜,晨昏之恋,固难苟止(随便停止)。二者与臣之分,实为迫切……只乞对移陈蔡一郡,许臣暂至京师,迎侍老母赴任……今臣幸蒙恩诏移守亳州,如臣所请。况亳州去京不远,欲乞许臣暂至京师,迎侍老母赴任。”言辞恳切之至,但朝廷对曾巩的一片孝心又未予理睬。神宗元丰三年(1080),曾巩又徙知沧州(今河北省沧州市一带),又上《授沧州乞朝见状》。这次曾巩不再是一般的乞求照顾养亲,而是要求皇上接见。状中说:“窃念臣远违班列(朝班的行列,此指朝官)十有二年,伏遇陛下神圣文武,当天受命……而臣曾未得须臾之间进望清光(未能有片刻功夫得见圣颜),窃不自揆(kuí,揣测),愿奉德音,犬马之情,固非一日之积。今将至京师,伏望圣慈,许臣朝见。”由于他的恳请,神宗召见了他。但由于召见时自己“不敢率然以对”,言犹未尽,于是他又上《乞登对状》。登对,就是上朝去直接对答皇帝的询问,就是想再和神宗面谈。这一愿望虽未实现,但宋神宗大概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于是曾巩便留在京师,“勾当(主管,料理)三班院(宋代官制,以供奉官、左右班殿直为三班)。”而未去沧州赴任,从而结束了他为时十多年、辗转六七郡的地方官吏生涯。

曾巩一生为官二十余年,但做京官的时间少,在地方上的时间多。尽管他多次以养亲为由表示不愿远仕,但身不由己。当他返京任职,得以和老母(继母)共享天伦之时,上天留给他的时日已经不多:曾巩元丰三年(1080)返京,其母即于元丰五年(1082)去世,而他自己也在元丰六年卒于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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