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知识接受方而言,可以通过企业联盟获得知识与技术,并与企业原有的知识相整合,使自己原有的专门知识优势有所增强,巩固其经营优势及快速形成自己的新专业知识,为进入某一新领域做好准备。随着产品开发与研究投资的日益上涨,开发与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范围也日益广泛,仅仅依靠组织内部的原有知识库已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快速应对市场的需要。因此,有效吸收并利用其他组织的知识与经验,是知识企业的基本竞争策略和发展战略。
民营科技企业通过与国外跨国企业联盟,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和知识扩展能力可以得到快速提高。
事实上,除了技术和知识转让带给接受方的直接收益,知识接受方还可以获得“溢出效应”。例如,中国民营科技企业通过与国外跨国企业联盟,在获得所需知识和技术的同时,接受方还获得了转让方的声誉溢出和网络资源溢出等诸种溢出效应。通过与名声显赫的知识组织和企业的合作,知识接受方可以提高其自身信誉与品牌。这种现象在企业界日益频繁。浙江民营科技企业中的万向集团,最初的品牌形象源于美国舍勒的声誉溢出,今天其产品在美国市场的成功仍与这种声誉溢出和营销网络溢出效应有关。
网络方面的溢出效应可能更为隐性,但也更为持久。作为知识转让方,都有在一定专业领域的网络。这一网络中既包括知识网络,也包括人力资源网络,还包括知识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有相当强的拓展性和极高的利用价值。
联盟的层次越高,转让方的层次越高,其信誉越好,那么通过与这样的伙伴以技术知识转让的方式联盟,显然是可以获得各个层面的网络溢出效应的。这种网络资源的作用之所以如此强大,除了可以利用传递机制,与那些已经和伙伴发生各种互动作用的组织与个人进一步发生知识互动与传递,发生个人之间的直接互动外,很重要的一点是信号的传递性。也就是说,合作伙伴的信誉以及与其合作这一信号向第三者显示本组织(企业)自身的信息,使第三者在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的情况下,根据接受方与转让方之间的联盟以及它对转让方的信号判断,来判断是否信任接受方。如果一家浙江民营科技企业与众多的一流跨国企业联盟,如英特尔、微软、戴尔国际商业机器企业等,那么即便供应商、客户不一定知晓该企业,却可以通过它的合作伙伴以及它与合作伙伴的联盟来确认并信任这家企业。
对于网络的这种作用,国外的管理学家、社会学家都给予了充分的重视。有些研究者,将社会网络称之为“社会资本”。
实际上,知识在企业间或组织间的传递与转让必然构成组织间的知识网络(KNOWLEDGE NETWORKS)。这一知识网络是每一参与其中的企业与组织共同拥有的资源。而这一资源对每一企业的作用则取决于每一企业或组织对这一知识网络的利用能力。微软与中国诸多企业之间,所共同构建的是一个没有边界的知识网络,这一网络对各自的贡献取决于每一组织对网络的认识及其利用能力,依赖于每一不同层级的组织在网络中的地位及其控制网络的能力。
但不管怎样,组织间的知识互动活动对于双方或多方而言,都是一种非零和博弈,是一种双赢博弈(WIN-WIN GAME)或多赢博弈。
KOUGHT和ZANDER(1993)提出了在企业经营中,更多地寻求组织之间的联盟,以提高组织绩效,是企业经营战略的改变。这是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核心的经营资源是知识,而知识的价值实现在于有效利用,包括整合别人的知识转化为新知识并将这种新知识向外有效扩散。无论是将原有知识进一步开发、转化为有价值的新知识,还是将已有知识在其老化、失效前快速扩散,企业的最终目标是保证企业自己利用发挥经营优势快于竞争对手模仿的速度,或者更简洁地说,便是比你的竞争对手更加领先。
随着技术复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技术与产品开发成本与风险均在不断攀升,在某些领域中已经不太可能由某一家企业或组织单独完成最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某一产品或技术的开发与研制工作。随着高技术市场路径依赖效应日益明显,企业的技术更新速度又在不断加快,技术开发的时效性已越来越成为影响企业生死存亡的一个因素,而企业在有限的时间、空间范围内可获得的资源,特别是顶尖的专业人才又是如此稀缺,因此,他们不得不寻求各种各样的联盟。在这样的背景下,竞争走向死亡,而代之以联盟。这种战略思想的转变,实质上也就是企业与企业之间认知模式与经营方略的改变,从过去的你死我活、你多我少的零和博弈战略思想已逐步转变为非零和的合作博弈。企业之间通过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来协调各自的利益,从而保证双方利益的共同实现。当然,在非合作博弈中保证自己所谓最大收益和最优决策的认知框架也被集体理性、共有利益所代替,后者强调的是利益均沾与共享,实际上也是双赢策略。这种合作博弈中,强调的是双方利益的协同发展,双方效率的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