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财政风险的基本内涵
所谓风险,从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因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给行为主体带来损失或造成损害的可能性。所谓财政风险,简单地说是指政府各项债务、收支安排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造成财政危机的可能性。地方财政风险是指地方财政运行过程中,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发生财政困难而导致政府机器难以正常运转、政策目标不能实现、地方经济停滞不前甚至下降、社会稳定受到破坏的可能性。但不管是哪种因素,只表现为可能性,可能性要转化为现实性就有一个过程。从微观上讲,某项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某项收入减少、某个具体政策目标不能实现等等,都是财政运行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是多方面的,形式也是多样的。当这些单项的、具体的风险不能化解,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财政资金严重收不抵支,影响政府职能的实现,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即发生财政危机。这是财政的总体风险,也是地方财政最大的风险。
二、地方财政风险的特征
财政是政府实现其职能的工具,地方财政收支也就是地方政府的收支,将风险这一概念应用于财政,是把各级地方政府作为一个经济主体来看待的。因而财政风险与企业财务风险等一般风险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同时,县级财政、地方财政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整个国家财政风险而言,地方财政风险也有自己不同的特征和特点。
1.来源广。地方政府虽然也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个主体,但它与一般的市场经济主体不同。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若发生财政危机,必然影响到政府职能的实现,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甚至会引发严重的政治问题。因此,地方财政风险是一种全社会的风险。从财政风险的来源角度分析,由于财政分配活动是政治行为经济化的集中体现,并担当着优化资源配置、公平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发展的公共职能,所有财政收支分配活动都是在社会经济的大系统中完成的,其行使职责的范围具有全社会覆盖性。因此,财政风险不仅包括财政系统的内部风险,而且还包括社会经济系统中转化到财政领域的大量私人风险和一般公共风险。
财政系统的内部风险,主要是指因决策失误、财政制度缺陷和管理不当造成的政策性风险、制度性风险、财政体制风险、管理风险和最终体现的运行混乱、功能脆弱、收入泄漏、支出浪费等财政风险。
就社会经济系统中转化到财政领域的大量私人风险和一般公共风险而言,它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大型和特大型的严重自然灾害风险;政治领域贪污腐败、机构臃肿、政局动荡风险;外来侵略与内部战争风险;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周期性波动、产业结构严重失调、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社会性失业风险、金融风险;国家各项制度缺陷、体制安排不当;等等,诸如此类的风险都有可能影响财政收支的运行和财政职能的实现,从而最终转化为财政风险。所以,财政风险来源最为广泛。
2.传导快。财政风险的传导性比其他任何风险都更加明显。它不仅体现在一定财政体制下的财政系统内部的各级财政之间,会在上下级财政之间迅速传播,并很快扩散到整个财政系统,从而呈现出风险共担的局面。而且由于财政系统的开放性和与整个社会经济的紧密关联与互为依存性,使得整个社会的私人风险和公共风险也能够迅速转化为财政风险。如自然灾害必然导致财政减收增长,社会失业会使财政支出迅速增加,等等。
同时,财政风险也会出现向社会经济领域的逆向传递现象。当财政出现各种风险时,很可能产生以下两种现象:一是削减财政支出,减弱政府职能,从而出现某些应由政府担当的职责但政府撒手不管的现象;二是为化解财政风险而增加赋税,加重社会经济负担。无论哪种现象都在实质上表现为风险转移,是将财政风险转化为社会公共风险和私人风险。正是由于各种体制原因和财政风险转化方式和转化手段的灵活性,使财政风险最具有传导性,且传导速度最快。
3.潜伏性强。从财政风险产生和存在的形态来看,既有显性风险,又有隐性风险,而以隐性风险居多,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这是因为:第一,由于财政风险来源广、领域宽,往往不容易被及时察觉。在大量私人风险和其他公共风险向财政领域转化过程中,财政临危不知。第二,财政显性风险更易于利用技术手段被处理成隐性风险。如人为地堵塞私人风险和公共风险向财政领域的转化渠道。任凭其风险肆虐而置之不理,实则是加剧财政隐性风险的累积和扩大;通过各种预征手段和虚收方式的处理,虽然可以减轻一时的财政显性风险压力,却会为未来财政运行埋下潜在隐患;大量举债虽然有利于控制眼前的显性财政风险,却无疑会加大未来的预期财政风险。第三,显性财政风险往往容易通过账面处理将其掩盖起来,如近年来我国出现的财政收支账面“空转”现象、不在账面列支的财政欠账现象等均属于隐性财政风险。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和做法,使得财政风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大部分财政风险通常都处于潜伏性隐蔽状态。
4.后果不可计量。其他经济风险如企业财务风险、个人投资风险等,其结果是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是可计量的。对财政风险而言,尽管一些单项的财政风险是可计量的,其结果表现为一定资金的损失浪费。但如果这些单项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导致财政的总体风险,引起严重的财政收不抵支,影响政府职能的实现,就会影响政府的声誉,甚至演变为政治问题。其后果是不能用单纯的经济数据来计量的。
5.危害性大。如上所述,财政风险是在防范私人风险和公共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上出现的风险,这种风险如果得不到及时控制和化解,就意味着整个社会上再无其他力量可以阻挡,其后果最为严重,甚至会由于财政风险的积聚和扩大而暴发财政危机,降低政府威信,导致经济衰萎,引发社会动荡。
6.化解难度大。私人风险除了某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大部分是由于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这类风险的规避、转移、控制和化解相对较为容易。而财政风险形成原因较为复杂,且涉及范围广,又大多处于隐蔽状态,往往与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经济运行状态、财政制度和财政体制、财政政策、财政管理等各方面密切相关。因此,防范、控制、化解财政风险的难度最大。它不仅是某一国家、地方政府面临的最大难题,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面对的难题。
三、地方财政风险的类型
地方财政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可以从不同的分析角度,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区分为不同的类型。
1.内源性财政风险和外源性财政风险。从财政风险的内外因角度分析,可以把财政风险分为内源性风险和外源性风险。内源性风险主要是指由于财政系统内部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引发的财政风险。如财政管理制度不严密导致的财政收入泄漏引起的减收风险;财政支出浪费引起的增支风险;公债制度管理不当引起的债务风险;财政支出空转引起的虚假运行风险等均属于内源性风险。外源性风险主要是指由于财政系统外部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引起的风险有可能向财政领域转化的部分。如自然风险、社会经济运行风险、技术风险、政治风险和战争风险等均属于财政外源性风险。这些风险既可以在相关系统进行控制和化解,也极易转化到财政领域,成为财政减收增支的重要因素,加剧财政运行风险。
2.主观性财政风险和客观性财政风险。从主观性财政风险来看,在不同社会经济运行条件下的财政风险的产生,往往与人们对财政职能的认识程度、国家的经济体制、财政体制、财政政策、财政管理等方面有关,这些都属于主观因素风险。从客观性财政风险来看,主要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结构不断演进的结果,客观上造成了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国家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的内容各不相同,并从总体上呈现了不断扩大的趋势。
3.显性财政风险和隐性财政风险。从财政风险的显露程度分析,可分为显性财政风险和隐性财政风险。显性财政风险主要是指各种风险因素已经明显暴露出来,其造成的损失或损害能够进行测算和为人所知的部分,如财政赤字、财政挂账、财政欠账、财政运行难度、财政职能实现程度等。隐性财政风险主要是指各种风险因素尚处于隐蔽状态,不容易被察知的部分,如财政账面空转造成的虚收虚支、财政外部风险向财政领域的转化程度等。
4.不同类型的财政风险。从财政风险的具体表现形态,可以分为多种具体类型的财政风险。按具体形态分析,可以将财政风险划分为税收风险、债务风险、预算赤字风险、财政投融资风险、社会保障风险、财政政策风险等具体类型。这些类型都是财政风险在不同侧面上的具体表现,共同反映着财政风险的内容。
5.不同级别上的财政风险。从财政风险在不同级别上的反映来看,在分级财政体制下,国家的财政风险通常可以将其按照不同的政府级别分为不同的类型,如中央财政风险和地方财政风险,以及地方财政风险中的省级财政风险、直辖市财政风险、县乡财政风险等。由于各级财政在行使国家财政职能过程中担当的任务各不相同,因而不同级别的财政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内容也就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