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摄像用光就是根据画面内容、创作意图、构图需要,利用电视布光技巧,充分发挥光线的造型作用,增加画面的影调层次、色彩结构、空间透视感,从而将拍摄主体的造型更加完美地表现出来,深化内容的主题,达到良好的艺术创作效果。
7.1.1 光线的作用
光线在我们生活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人类的繁衍离不开光线,生态环境的平衡也离不开光线,没有光线照射,整个世界将是一片黑暗,没有光线,一切生物都将面临着灭亡。
光线在电视摄像艺术创作中的作用也是不可替代的。光线可以赋予被摄体丰富多彩的画面形象,可以丰富画面色彩的变化,增加影调层次和画面的空间透视感,为我们想要表达和表现的主题、思想增添了生命力和感染力。可以说,电视摄像艺术最主要的部分就是用光线去作画,用光线写意。因此,作为电视摄像工作者首先要了解光线的各种特性,熟悉光线的各种作用和用途,培养用光的能力,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
7.1.2 光的物理特性
7.1.2.1 光的传播
太阳是大自然中存在的主要光源,太阳光中包括无线电波、红外线、可见光谱、紫外线、X射线等。而其中人眼所能感知的可见光,按照波长从长到短呈现的颜色依次为:红、橙、黄、绿、青、蓝、紫。我们把只包含单一波长成分的光称为单色光,而包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波长成分的光称为复色光。
光在同一均匀介质中沿直线传播,正是由于光的这个特性,才有现实生活中影子的存在。光在传播过程中还具有独立性,所谓的独立性指来自不同方向或由不同光源发出的光线相交时,对每一光线的性质和传播方向都不会发生影响。例如在演播室和舞台上的各种照明灯具所投射出的光束,虽然光线纵横交错,但是各光束之间的传播方向和分布情况却是互不影响互不干涉的。
7.1.2.2 光的反射与折射
当光线从一种介质进入另一种介质时,光线就不再沿直线传播了,而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返回原来的介质中,这部分光称为反射光。现实生活中,反射现象很普遍,比如阳光入射到镜子表面,人们看了会觉得很耀眼,这就是一种反射现象。这种光线通过光滑物体的表面产生的反射,我们称为镜面反射。当光线入射粗糙表面时,将产生许多朝不同方向的反射光,我们称为漫反射。比如学生上课可以看到黑板上的字,就是因为光线在黑板上产生漫反射,从而让不同位置的学生都可以看到黑板上的内容。
另一部分光会进入另一种介质中,称为折射光。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小水池的实际深度和我们肉眼观察所感觉的深度存在差距,这就是由光的折射现象引起的。
7.1.2.3 光的散射
光在均匀介质中沿直线传播,而在不均匀的介质中,它会在许多方向进行多次的反射和折射,这种现象称为光的散射。光在发生散射的过程中会因为不同的介质而损耗掉不同大小的能量,也就是说某段光谱光可能被选择性的吸收了。如阳光透过大气层时,由于波长较长的色光散射较弱,波长较短的散射较强,所以天空呈现蓝色。
7.1.2.4 光源色温
色温是指在不同温度下光源发光的色彩。以绝对零度为起点,当光源发出光的光谱与绝对黑体(绝对黑体既不反射也不透射,并能完全吸收它上面的辐射,是理想化的物体)加热到某一温度所发出光的光谱相同,那么绝对黑体此时的温度就称为该光源的颜色温度,简称色温,单位为K(开尔文)。色温高,说明光谱成分中包含短波的比例较大,色温低,说明光谱成分中包含长波的比例较大。
光源色温(K)平均日光5500日出后、日落前2小时4400日出、日落时阳光1850晴朗蓝色天空19000~25000夏天正午直射日光5300~5600日光灯5000~6000碘钨灯3200蜡烛光1900.
7.1.2.5 光源的显色性
光源的显色性是指光源照射到物体上所产生的客观效果,即光源能否正确呈现物体色彩的能力。对于一种光源来说,如果物体在它的照射下所呈现的色彩效果和在标准光源照射下的色彩效果越接近,那么这种光源的显色性就越好。
光源显色指数标准光源100碘钨灯90~100白炽灯95~99镝灯75~95日光灯65~80
7.1.2.6 光度学量度
光通量(F),又称为光束,指光源单位时间内所发出的光之总能量,需以光束来模拟光能量之大小,是按人眼的视觉强度来度量的辐射能。光通量的单位是流明(lm)。
发光强度(I),简称光强,用于表示光源发光强弱程度的物理量,是指光源在给定方向的单位立体角中辐射的光通量。在光度学中,采用发光强度的单位作为基本单位。发光强度的单位是坎德拉(cd)。
照度(E),指每单位受光面积所接收的光通量数,是用来描述被摄体受照表面被照明的程度。照度的单位是勒克司(lux)。
亮度(B),表示发光表面在人眼观察方向的明亮程度,也表示发光表面在不同位置和不同方向的发光特性。亮度的单位是尼特(nit)。
7.1.3 电视摄像用光
光是电视摄像的生命,没有光就没有电视摄像。光犹如一个美妙的精灵,活跃在电视媒介的技术过程和艺术创作之中,是电视摄像构图、造型的重要手段。光线对于电视摄像构图、造型的影响因素很复杂,如人工光、自然光、光源的性质、发光强度、色温、光照距离、光线的性质、光线的方向等,以至于不同的时间、季节、气候、环境条件等,都有不同的光线效果。光线对于电视摄像构图的作用,从广义的角度说,是由于光线效果的丰富变化,可以适应不同的被摄体的表现和构图的要求,从狭义的角度说,是处理光线在画面影像中所呈现出的明暗、光影和色彩的关系。
7.1.3.1 电视摄像用光的种类
(1)按照光源的种类可以分为自然光、人工光、混合光,这部分内容将在后面章节详细介绍
(2)按照光的性质分为直射光、散色光。
直射光,是指可以在被摄体上产生清晰投影的光线。这类光的特点是亮度高,光线投射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并且善于表现被摄体的表面结构。因此直射光不仅可以在被摄体上形成明亮面和阴影部分以及投影,使得被照景物产生的明暗反差较大,而且可以勾画出被摄体的轮廓形态,凸现出被摄体的立体感。所以直射光又称为“硬光”。
散射光,是指在被摄体上不产生明显投影的光线。其特点是光感较弱,光线投射方向不明显,因此散射光容易产生均匀的照射效果,光斑边际比较模糊,被摄体无明显明暗变化,在表现被摄体整体形态上,具有层次细腻,效果柔和的优点。在实际拍摄中可以使用散光形灯具或者利用反光伞、反光屏幕、纱网等造成散色光。
(3)按光的投射方向可以分为顺光、侧光、逆光、顶光和脚下光。
顺光,也叫做“正面光”,指光线的投射方向和拍摄方向相同的光线。在这样的光线下,被摄体受光均匀,景物没有阴影,色彩饱和,能表现丰富的色彩效果。但景物缺乏明暗反差,没有层次和立体感。这样的光线所拍摄画面有点平铺直叙,不生动。
侧光,指的是光源处于被摄体左右90度位置投射出来的光线。侧光容易在被摄体上形成强烈的明暗对比,增加了画面反差,有利于表现物体的立体感。在侧光照射到的部分,色彩能得到很好的表现,而暗部的色彩就无法表现,这时若选择深颜色作为背景,就能获得彩色低调效果;如果明亮部分色彩饱和度高就能增强色彩的远近感,景物的立体感就显得更为强烈。侧光还能获得景物的投影,低角度的侧光能获得景物长长的投影,极大丰富画面的线条表现。如果光线是从被摄体前左右45度角的侧面投射光线,就称为前侧光,相反,如果光线是从被摄体左右靠后45度角的侧面投射光线,就称为逆侧光。前侧光使被摄体表面受光照的面积大而暗部较少,从而形成丰富的影调层次,很好地表现了被摄体的质感和立体感,所以前侧光被广泛应用于电视摄像中。逆侧光造成的效果与前侧光相反,被摄体的暗部面积比受光照部分面积大,也有利于表现被摄体的轮廓感和立体感。
逆光,也叫背光、轮廓光。与顺光恰恰相反,逆光的光线从被摄体背后投射过来,从而对被摄体形成了轮廓线,尤其当被摄体处于暗背景中时,逆光所产生的轮廓线,可以隔离被摄体和背景,形成一种空间透视效果,大大增强了画面的空间纵深感。
顶光是指从被摄体上方照射下来的光线。顶光可以使被摄体产生上亮下暗的效果,使被摄体产生较大的亮度差距,形成浓重的投影,如果利用顶光拍摄人物,则具有一定的丑化作用。这时可以通过对暗部进行适当补光,来获得较好的拍摄效果。
脚下光,也叫反光,是指从被摄体下方或底部向上照射的光线。脚光常用来表现特定的光源特征或环境特点,也可以用来渲染气氛。
(4)按光的造型功能分为主光、副光、背景光、修饰光、效果光、眼神光。
主光,也称塑型光,是用于照明被摄体的主要光线,它的特点是有明确的方向性,它决定着被摄对象的形态概貌,往往应用于照亮被摄物的主要部位或最具表现力的地方,同时主光也决定着画面明暗配置的格局和造型效果。影响主光造型效果的因素很多,包括投射角度和高度、亮度的强弱、与被摄体之间的距离等。各种因素不同的组合,可以产生不同的效果,这直接影响画面表现出来的感情倾向、环境特征以及被摄体的特点。
副光,又叫辅助光。顾名思义它是用于补充主光照明的不足,照明被摄体未被照明的部位。副光多用散射光,适当地提高被摄体暗部的亮度,控制明暗面的光比,以显示其整体形象。副光的亮度,可以改变被摄体的明暗反差,有利于表现被摄体暗部的质感、立体感和影调层次。副光越强,光比越小,画面影调就显得柔和;副光越弱,光比越大,画面影调就比较生硬。主光与副光之间的光比大小没有固定的比例,可以根据所要表现的主题、整体风格以及创作意图等各方面因素的需要来确定光比。
背景光是专用于照明环境背景的光线。背景光可以调整背景的亮度,暗背景烘托主体亮的部分,亮背景烘托主体暗的部分,中间调或明暗相间的背景分别烘托主体的暗部分和亮部分,将主体从背景中分离出来,并表现特定的时空环境。背景光还可以营造多种环境气氛和光线效果,丰富画面的影调对比。
修饰光,也叫装饰光,是指用于修饰被摄物某局部、小范围的光线,如被摄人的眼神光、服装光、头发光,或是用于弥补各种光线照明不足之处的光线。修饰光可以突出被摄体的重点、细节,完善造型,同时还可以辅助照明平衡、完善构图的影调构成。在运用修饰光时要注意照明灯具角度、位置应当合理,注意与其他光线的配合,才不至于适得其反。
效果光是一种创造特殊效果的光线。它可以模拟一切特殊的光源和在特殊的环境下所形成的光效。如火光、烛光、汽车灯光等,光线透过窗格、缝隙、树的枝叶等。效果光要求其光线效果一定要逼真,要如实再现光源的性质、亮度的关系和色彩关系,使之符合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看到的光线效果。
7.1.3.2 电视摄像用光应注意的问题
艺术摄影是相对静态过程,电视摄像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在摄像过程中要对光线进行合理的选择、适当的处理、巧妙的布局和严格的控制,从而适应摄像动态过程的需要。
第一,要注意色温的变化。无论是自然光还是人工光,都会由于自然规律和人工或技术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色温的变化。例如在一天的不同时段内,太阳光的色温是不断变化的,一般来说中午的色温最高,而日出日落时分的色温比较低。而对于人工光源,由于所使用电压的不同也会引起色温的变化。因此当光线色温变化时,摄像人员要谨记对摄像机的白平衡进行调整,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正确的色彩还原。
第二,要注意光线的变化。电视画面编辑运用的是蒙太奇艺术手段。前一个镜头和后一个镜头的拍摄环境经常是不一样的,而不同的环境自然会造成光线的类型、性质、强度、角度等的变化,从而对被摄体外部特征的表现、画面明暗的分布、对比和层次以及画面色彩的选择、安排和正确还原等产生影响。对于这些影响,摄像人员要根据变化和电视创意进行适当调整和弥补,以取得最好的画面效果。
第三,要设计巧妙的光线。设计光线是电视摄像创作的一部分,通过巧妙的设计可以更好地表现任务形象、塑造场景造型、营造环境气氛等,因此,摄像工作者必须制定有计划的照明方案。设计源于生活,所以摄像人员要体验生活,观察生活,以对生活中的真切感悟作为故事情节内容加工的原材料,利用生活中原有的光效,设计出真实、理想的光线造型和光线气氛。
第四,要配合节目类型的需要。不同类型的节目需要不同的光效。比如电视晚会、音乐MTV等艺术类节目,可以根据造型的需要和审美的要求,进行特定的光效设计。而对于以纪实性为主的新闻类节目,不管周围环境情况如何复杂,摄像工作者都要如实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