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财政局 安俊杰
平阴县的国有资产主要集中在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资产主要分布在政府机关、人民团体、科教文卫、体育等公共部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和公益服务方面。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形成比较复杂,所以对其监管和改革非常困难。通过推行平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动态系统,我们对平阴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现状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现就平阴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现状和如何加强管理与营运提出以下思考和建议:
一、平阴县国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状况
根据平阴县2009年国有资产汇总统计报表统计结果,截至2009年底,平阴县130个行政事业单位(含7个乡镇)资产总额138609万元,比2008年年末123554万元增长15055万元,增长11%;负债总额55060万元,比2008年年末44948万元增长10112万元,增长18%;国有资产总额83737万元,比2008年年末78840万元增加4897万元,增长6%。
从近几年国有资产统计结果看,平阴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由2006年的10.91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3.86亿元,平均每年递增9.01%以上,递增态势强劲,增长速度较快。这部分巨额资产一方面为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和推进社会事业进步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又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二、平阴县国有行政事业性管理现状及成因
平阴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对确保地方政权建设和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目前也确实存在令人担忧的问题。
(一)资产无偿占有的特殊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的需要,具有明显的非经营性、服务性、无偿性的特点。但在现行管理体制下也产生了负面效应:一是部分单位由于利益驱动,通过各种途径直接或间接地占用更多更优的国有资产,在资产配置上存在一种自我扩张的冲动,实行超标准的配置,背离了合理、节约、高效地配备和使用的原则,既造成了单位之间的相互攀比,又造成了资产的闲置浪费;二是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收益由各单位自行支出,既吃“皇粮”,又吃“杂粮”。既造成了部门之间的苦乐不均,又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
(二)处置资产不报批现象仍然存在
根据现行国有资产管理法规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有偿产权转让应严格按照《平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单位首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县财政局提出书面处置申请,填报《济南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经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并要对处置的资产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调查中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均未按规定申报处置,而是自行处置所占用的国有资产。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私自转让出售;二是私自开发或改建房屋。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扩建。单位为解决本级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办公或住房问题,将办公设施拆除,在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三是私自把非经营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没有按规定程序报批,也没有对资产进行评估。
(三)管理存在一些误区和盲点
主要表现为:①资产形成渠道多头。行政事业单位可用于购建资产的经费,如行政经费、基本建设资金、事业费以及采取行政手段筹集的资金等分别来自不同机构和渠道,单位财务难以反映整体资产状况。②房地产产权证的权属登记人混乱。有登记在部门的、有登记在部门下设机构的、有登记在下属企事业单位的。③财务管理不规范。一些单位对于固定资产更新、维护所形成的资产,调入、捐赠等形成的资产不及时入账,甚至不入账;对于已经购入、报废和已作处置的资产也不及时地进行账务处理,造成账外资产数额巨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普遍。经过几次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都未能真正摸清家底、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前清后乱。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出现这些弊端和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资产管理职责不明确,制度执行不到位
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陆续出台了很多政策,但是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法治意识比较薄弱,不能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及《平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资产管理和处置。一是部分单位没有明确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特别是对下属单位的资产缺乏必要的监管,基本上处于无人监管的局面。二是资产配置不合理,监管力度不到位。不少单位资产入账不及时,账实不符,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不健全,存在大量的账外资产。三是资产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结合不够,资产配置苦乐不均,超编、超标现象严重。四是资产经营缺乏监管,收益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未能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导致资金体外循环,存在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对外投资或经营不履行审批程序,低价出租门面房,出租房管理不规范,形成预算外收入。有些单位的办公用房屋、土地等资产,不履行申报审批手续,不进行评估,随意对外出租、投资,对这部分资产和收益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二)管理意识淡薄,资产监管依然缺位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的无偿性,导致单位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缺乏资产使用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有些单位对资产管理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消极等待;有的单位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没有经常进行账实核对;许多单位缺乏严格的资产使用和管理制度,家底不清,管理不严,在资产的购置上存在着随意性乃至盲目性,大量尚能使用的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对资产缺乏及时的维护保养,超常规、破坏性地使用,影响了资产使用效果和寿命;资产的利用率低,资产的购、管、用脱节,处置上存在随意性,报废、报损不履行审批手续,有的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就将车辆等资产随意划转,没办理过户手续,资产仍挂在账上,甚至双方都记账,从而虚增资产造成账实不符。
(三)政府财力有限
下拨给各单位的经费只能保编制内的职工工资和基本办公经费,其他经费难以满足,部门收支只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由此形成了有收费职能、经费充足的部门可以兴建办公大楼,更新办公设备,改善职工住房等;经费不足的部门只能是变卖资产维持日常办公,变卖资产改善职工福利,变卖资产保稳定。
三、下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必然会涉及有关单位的利益格局调整,要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把平阴县国有资产管理好,在推进平阴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相应的作用。
(一)进一步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根据财政部令第35号、36号规定,结合平阴县实际,认真执行中央、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要认真实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执行落实好《平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推进平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各项工作、财经纪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除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外,遇到难题及时向市局和市国资委的相关处室的领导进行汇报和交流,从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避免在工作中走错路、走弯路。
(二)进一步理顺各方面关系
要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逐步理顺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主管部门、基层单位之间的关系,使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能真正行使好相应的职责。
(三)进一步规范各项管理措施
要逐步完善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统计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措施。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行为,对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必须报财政部门审批。要制定县级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
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宣传,着重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加大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的购置、处置的登记、备案和审批制度,把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单位资产管理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包括资产采购、验收入库、使用、处置、统计报告在内的全过程管理体系,有力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高效利用;建立健全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全力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
行政事业资产是财政多年投入累积起来的“家底”,是党和政府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物质基础。行政事业资产不论大小,不论分布在哪里,都是财政性资金的实物形态。财政的本质职能决定了理财管物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平阴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根据市财政局统一工作部署,按照“资源共享、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规范、监管公正”的目标,今年在平阴县范围内全力推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准确、及时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总量和构成等信息,逐步建立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三位一体”的资产信息共享模式,实现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现在原始数据的导入按2009年底单位账面数已基本完成,以后国有资产发生变动,包括资产增加、减少、人员调整、存放地点变动,都能在系统中反映,从而有效避免资产的随意处置;同时,我们也可以随时在系统中调阅单位资产基本情况以及增加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处置申报程序及时进行审批。
现在系统已经基本建立完成,关键是如何把这个系统运行好,执行好,管理好,如何为平阴县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服务好。下一步一是要做好汇总和审核工作,要有效发挥动态系统的作用,制定审核、汇总和验收具体方案,要保证单位和数据的完整性,要把单位的数据和账表、决算进行比对核实,从而确保账实、账表、账账相符,从而提供真实、完整、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二是要做好资产管理动态系统的总结汇报工作,不仅是财政本身,还包括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要充分挖掘系统运行好的典型,宣传好的单位和个人,从而全面带动平阴县资产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三是要加强数据的安全防范。系统存在大量、详细的资产数据,要对管理权限、操作权限、密码保管好、设置好,要把基础数据备份好。
(五)进一步做好“两证”办理工作
调查中发现,基层单位房权证和土地证缺位现象比较严重。“两证”办理难,不仅仅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反映比较多的问题。要借鉴其他地方经验,结合平阴县实际情况,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努力创造条件,督促基层单位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两证”的办理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
结合《济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新修订的《山东省产权登记管理办法》,逐步规范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抵押担保、出租、出借、资产(股权)转让等行为。
对于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从2010年1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收入,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其他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由财政专户调整为国库管理。要深化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收缴的有关措施,结合各种专项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和完善收缴方式,保障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能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七)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行为的监管
对于改革改制、对外投资、资产转让、抵押、出租等行为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现在我们采取的是必须是在省市财政、国资委备案的中介机构才能开展业务。严格执行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制度,按规定及时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并在五个工作日办结。
(八)加强业务和新财经法规的学习,加大防范法律风险的学习和落实
逐步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专家在重大改革改制项目、不良资产核销等方面的评议和咨询作用,作为决策的依据,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九)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牢固树立“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理念,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全面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紧密围绕当前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在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创新监管方式上争取新突破。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工作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自觉站在财政改革发展全局上谋划思路、推动工作,充分发挥资产管理服务财政管理、推动财政改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