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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黑色七月守望者

文/郭敬明

黑色的七月,只有守望的少年们的心,如露珠般清新澄澈,如阳光般单纯温暖。

如果时光可以倒退两年。

我最近常想这个问题。

如果时光可以倒退两年的话我想我不会上这个应该被诅咒的高中。我会随便挑所中专随便挑个专业然后随便地生活,并且义无反顾。我会把自己的生活挥霍到近乎放肆,我会做好“选修课必逃,必修科选逃”的准备。我会写很厚很厚的稿子交给我所熟悉的编辑。

可是爱因斯坦说:以上第一句话错误,所以整个假设失败。

可恶的爱先生。

不过比起牛顿来,他算是很可爱的了。几乎整个高中都在绕着牛先生跑,自然他的吸引力非同一般。而万有引力告诉我质量越大引力越大。于是我知道了:原来牛顿是个大胖子。

但万幸我的物理还没失败到一塌糊涂的地步。考试时我也不会死得太难看。我和小A曾经讨论过“死得难看”这句话。我说那应该是人生至大至大的悲哀了吧。小A说就算在生前闭月羞花但死时面目狰狞皮开肉绽,恐怕连情人看了也不会伤心只会恶心。我问他:如果生前已经很难看了呢?小A说:那就赶快埋掉,不要折磨大家了。

所以我常告诉自己一定要死状优雅。我的设想是在庭院清亮的阳光中我坐在摇椅上慢慢摇,手中最好抱一本《追忆似水年华》什么的。等到人们发现我已经OVER的时候我会在天空以透明的姿态俯视苍生。

多好的想法!我将之告诉小A,小A说我eat too much。

我想我是个天才。我真是个天才,我要不是个天才那简直是个笑话。

可是一道被数学老师称为“是人都会做的题”被我做错了,唯一的结论是:我不是人。我不是人那我是什么?当我问这个问题的时候,物理老师正在讲不是平抛运动但类似平抛运动叫类平抛。于是小杰子回答我:类人。

类人?是挺累人的。

我觉得自己累出了一定的水平。我常常忘记时间因此常常迟到因而被老师骂得很惨。我常常犯一些诸如2 3=6之类的错误,因而使我的成绩动荡。我因为太单薄而在1500米测验拿了个令人喷饭的成绩七分零八秒。

小A说得好,天嘛是用来刮风下雨的,地嘛是用来长花长草的,而我则是用来告诉世人原来一个人可以这样倒霉的。

我的确倒霉。

一个保守一点估计75公斤的男生居然可以把自行车准确无误地骑过我的脚背,然后一句对不起也没说就扬长而去。我想我一定要对下一个骑车撞到我的人先说对不起,以此来刺激他的良知。果然我再一次被车撞了,于是我说:对不起。然后我等着他脸红等着他道歉。结果他头也不回地说了句“没关系”之后再一次扬长而去。

不成熟的人为了伟大的事业而英勇地死去,成熟的人为了伟大的事业而卑贱地活着。其实把上面一句话中的“事业”换成“爱情”也一样。

小杰子说让我死吧让爱情留下。我说让爱情死去吧我要卑贱地活着。

小杰子正与一女生进行着爱情马拉松,不过跑到现在也没确定关系。但他乐此不疲。他说摘不到的苹果才是最好的苹果,所以他每天晚自习结束后都会跑到楼道口去“站成一块风中的望妻石”。

小杰子总是说我没追求,但也要有人追才行啊。我始终认为二中是不会有什么美女的。小杰子曾经带我去看过一个他口中所谓的美女,结果是我回来看见谁都觉得是美女。

在我开了一个星期的夜车,做完了一整本习题集,并且喝完了一整瓶200克装的雀巢咖啡可是数学仍不见起色之后,我骄傲地宣布我和数学反目成仇了。它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我横竖就这样了。可是在我对它翻脸之后我的数学马上考了个很高的分数。真的很高,离满分都不远了。

那天去讲台拿试卷的情形我还记得清楚。厚厚的一叠试卷,最上面的是分数最高的,越往下分数越低。我习惯性从中间翻开往后找,结果找到只剩几张卷子也没看见我的。于是我想这是数学对我的报复。当时我在祈祷我不能是最后一名我一定不能是最后一名。果然最后一张不是我的。而问题在于我的试卷在哪儿呢?正当我纳闷的时候我看见我的名字光明正大地出现在最上面一张试卷上。

原来数学是一个欺软怕硬的家伙。

数学带来的喜悦一直延续到下午测验100米短跑冲刺的一刹那。因为在那一刹那我把脚给扭了。在脚踝传来剧烈疼痛的时候,我耳边传来清晰的“咔嚓”的声音。于是我吓得六神无主,心想:断了断了肯定断了。结果当我在跑道边坐下来的时候,我发现操场边有个小孩把树枝折得“咔嚓咔嚓”响。

我坐在跑道边上不能动弹,那模样不是一般的傻。我想我注定还是要倒霉的。而这时老师宣布后天测验3000米长跑。我听了之后差点吐血。不过老师马上回过头来对我说:当然你是不用跑的。

我一下子又高兴了。我像是塞翁一样看着自己心爱的马儿跑了之后几个月它居然拖儿带女屁颠屁颠地跑了回来。

学校的老师实在太过分了,平安夜居然用来考试。坐在教室里做英语试卷的时候我在想家里会不会有人想起我将我千辛万苦布置好的圣诞树搬到大门口去。我在想我亲爱的爸爸妈妈会不会忘记给我买礼物。我在想我们家没有烟囱圣诞老人怎么爬进来怎么能在我的床尾挂上心爱的玩具。我在想也许圣诞老人也可以从空调的排气孔爬进来。我在想今天很冷云层很厚这个南方的暖城会不会破天荒地下一次雪,那我就不用拿着喷雾雪花到处制造气氛了。我在想我家楼下的饭馆里会不会摆出热气腾腾的烧鹅,玻璃窗外会不会有一个小女孩儿在擦完三根火柴之后就被冻死了。

我把我所想到的一切写进了英语作文里,后来老师给了我一个满分。

回家的路上我看到了满街都是“圣诞快乐”的字样,成千上万的小孩子在街上疯跑,每个司机都笑眯眯地减缓车速。孩子们都穿得很厚,像一个个的胖雪人。

在我家楼下我看到一个男人正在笨拙地把小天使往圣诞树上挂。等他弄完之后我发现他把绳子系在小天使的脖子上了。很明显:小天使被吊死了。我很想过去把小天使救下来,但最后我还是没有行动。

因为我想快点快点快点回家。

平安夜我睡得很安稳,因为我相信圣诞老人一定回从空调排气孔里爬进来,为了以防万一,我还特意开了一扇窗户。

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床尾放着个大盒子,包装得极为漂亮。于是我拿过来就拆,一边拆我一边想会不会是我向往已久的一千块的大拼图呢?结果当盒子被打开之后三本厚得足够砸死人的题库触目惊心地掉了出来。

我为此生了一上午的气,我独自在九鼎百货的大门口坐了一下午,吃掉了整整三桶冰激凌共重1.5公斤。吃完之后我的心情就好了,起来拍拍屁股就tomorrow is another day了。

在草尖上奔走

完美的书不仅能把人吸引到最后,而且余蕴流长,让人一辈子品咂不尽。

我读书从来喜欢先读结局。结局粗俗的书不应该读,结局浅薄的书不值得读。一览无余的不怕,怕的是过程不能荡气回肠;晦涩艰深的不怕,怕的是要义不经推敲琢磨。看了一天的书,什么也没记住,最好去打牌。心浮气躁时读不了书,春风得意时读不了书。

人在喧嚣尘世,心必隐居山林。读书,不是人在读,而是心在读,是心与心的交融。所以,心静方入读书之境。此种境界,不是海水之静,不是江水之静,而是湖水之静,微澜阵起,恰是共鸣激起的浪花。读着,读着,你就哭了。

好书往往使人感伤落泪,泣不沾襟。在我以为,读书人有三格:初格读故事,再格读情感,高格读思想。

我是尘世中人,自不免俗,一心一意读情感。失却了情感的书,如失去了水分的枯枝残柯,虽榾拙高立,难免让人望而生畏。

切透皮肤,是血管。有人读书,总喜欢深入到文字背后,去看个究竟。其实大可不必。正如一处胜景,既然感染于雄浑,何必去穷究雄浑之要旨;既然陶醉于柔媚,何必去寻找柔媚之精神。

你喜欢就是了,细腻的皮肤之下,是纵横的血管,若执意要看皮肤后面的东西,见到的只会是血。

幽默的书最具亲和力。诙谐的东西,往往轻松人之肌肉,抚摩人之心灵,快慰人之精神。幽默过了头,就成了乏味的调侃。

郁达夫先生有云:幽默不全是叫人笑的。正如一出戏,总盼着丑角出场,不知那一番腾挪跌宕和嬉皮耍笑之后,留给你的还有什么?比较起来,不知疲倦的调侃之书,比起意义浅近的书更要乏味。

有人说,倘要写作,必须广阅天下诗书。不尽然。一涧飞瀑,碎琼乱玉,造就这胜景的不是水;一地竹影,摇曳生姿,练就此态势的不是风。没有侧立千尺的绝壁,好水难为瀑;没有临风飘举的翠竹,劲风不生姿。

通俗的譬喻,写作倘是机器,读书只是润滑油,机器会转得更快。原本不是机器,有多少润滑油都无济于事。

写出来写不出来,决定于先天的素养。大气之书阔人之胸襟,恬淡之书静人之躁动。书有言外之味,有弦外之响,是矫人之思想,博人之情感的。

年轻人读爱情故事,如若花圃之花。成年人读爱情故事,如若观水中之月。故年轻人读出曼妙,成年人读出感慨。

年轻人读爱情故事弥漫以理想化色彩;成年人读爱情故事贯之以理性化分析。所以,吸引年轻人的,唯是浪漫;感染成年人的,只是真实。

读书人的阅历是一面镜子,可以洞鉴书之矫情、伪情、滥情,可以体察书之虚势、颓势、做势。故阅历越深的人,眼光越挑剔,可读之书越少。

也因此,阅历亦成了一条绳索,捆绑人之思想。从而使其拒绝了浪漫到瑰丽之书,幼稚到纯真之书。

少年读书,人生百味不谙,英雄气盛,多生狂气、霸气、傲气;老年读书,世事沧桑阅尽,垂老迟暮,多生哀情、怨情、悲情。

清心寡欲,方读得好书。为成就功名读书,累,为附庸风雅读书,浮。避开喧嚣尘世,你也未必读得下去书。因为远避深山古刹,走远的只是你的身体,而非内心。

同样买书:穷时买得的书是书,富时买得的书是纸。不同目的:大抵穷时买书是用来看的,富时买书是用来装点门面的。

巴蜀鬼才魏明伦先生有云,读书力求三性:韧性、记性、悟性。有韧性没有记性,读了也白读;有记性没悟性,书是死书。

想必先生是说与做学问的听的,其实,只要去读就行了,有否记住,决定于书的魅力;能否顿悟,决定于人的造化;有无韧性,决定于读书的初衷和目的。

从书堆中爬出来的,可能是蛀虫,未必是学者。

一个博古通今、学贯中西的学者,更重要的是他儒雅的学者气质,境高格远的品质,兼济天下的胸怀。所以,有的人读一辈子书,也成了学者。

人是自由的,如果觉得不自由,实际上是自己没有给自己自由。能够把许多的事情放得下,你肯定就自由了。阅读也一样,有人读书很累,从皮肉到筋骨到精神,浑身每一个毛孔都感到疲惫不堪。读书应该是愉悦的,只要不操着任何的功利目的。

大幕落下。观众久久不肯散去,兀然静坐,玄思妙想,宛若谛听似有若无的天籁,品味余韵泡制的清茶,这是戏曲的魅力。

有的书读到一半,便意蕴全无,是失败的书。完美的书不仅能把人吸引到最后,而且余蕴流长,让人一辈子品咂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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